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4:40:48 383 人看过

关于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包括哪些,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2条规定有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父母相关文章
  • 哪些人属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问】:哪些人属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答】: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拓展阅读(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3-05-29
    248人看过
  • 因工死亡的职工的亲戚包括哪些人?
    因工死亡的职工亲属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等费用的规定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等费用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
    2023-07-03
    415人看过
  •  因工死亡赔偿金与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用于支付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用于支付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 亡 抚 恤 金 标 准 : 按 职 工 工 资 比 例 发 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而职工工资比例则是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之比。因此,工亡
    2023-09-01
    212人看过
  • 职工非因公死亡供养条件
    一、职工非因公死亡供养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二、非工伤
    2023-04-25
    377人看过
  • 河北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资格审核程序
    事项名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资格审核管辖范围: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河北省工伤保障实施办法》、《邢台市事项名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资格审核管辖范围: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河北省工伤保障实施办法》、《邢台市工伤保障实施细则》申报条件: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申报材料:事故伤害报告、工伤认定书、死亡证明、供养亲属身份证、供养亲属确认表办理程序:将申报材料报工伤保险处审核办理权限:工伤保险处办结时限:1天承办部门:邢台市工伤保险处经办地址:邢台市劳动保障中心四楼(中兴东大街115号)电话:3690261附件:
    2023-06-08
    277人看过
  •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可否一次性领取?
    《工伤保险条例》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不同,对于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是否可以一次性领取没有做硬性规定。实际上是将这一内容的立法权给了各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像广东、天津就规定可以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而北京、重庆则不行。对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面临解散、破产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完全可以的。
    2023-06-10
    143人看过
  • 邢台市:工伤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上调
    邢台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今年有所调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12月底前发放到位。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根据《通知》,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0元、170元、160元、150元。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4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20元。生活护理费标准按照本市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和护理依赖程度确定,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939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751元,生活部分不能自
    2023-04-22
    92人看过
  • 工作人员工死亡后,亲属的供养范围规定是什么?
    职工因工死亡的供养亲属,是指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兄弟姐妹。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寄养子女和有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遗属子女。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与其有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工伤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网友提问:工伤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律师解答: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
    2023-07-01
    394人看过
  • 苏州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审核
    一、供养范围因工死亡(含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下同)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供养条件符合上述供养范围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
    2023-05-10
    379人看过
  • 张家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
    项目名称: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类别:行政确认管辖范围:参加市本级统筹的中、省企业和市、县区属企业。实施依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1条规定:“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还应提交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供养亲属范围的确定材料”。受理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工亡职工子女年未满18周岁的;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申
    2023-04-26
    437人看过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条件与资料有哪些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其中无劳动能力亲属领取抚恤金必须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指南【承办机构】: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结时限】:60日,必要时可延长30日【收费标准】:300元/人/次【咨询电话】:0755-12333/82978791鉴定条件:1、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经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鉴定资料:1、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关系核准文件;2、工伤死亡证明书;3、被鉴定人相关原始病历及各种检查报告单;4、被鉴定人身份证;5、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6、身份证(申请人为被鉴定人);7、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
    2023-04-29
    376人看过
  •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是怎样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一、发放抚恤金的范围是怎样的1、牺牲病故抚恤金用于:按规定应由民政部门发给烈士和牺牲、病故的军人(包括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下同)、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以及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包括上述范围的离休、退休人员)家属的一次抚恤金。2、残废抚恤金用于:按规定应由民政部门发给革命残废人员的残废抚恤金,在乡革命残废人员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回乡安置的特、一等革命残废军人护理费;革命残废人员伤口复发的治疗、装修假肢和辅助器械等按规定报销的费用;在乡三等革命残废人员疾病医疗减免的费用。3、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用于:按规定应由民政部门发给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的生活补助费、副食品价格补贴和护理费;符合规定条件的烈属、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费和烈军属、在乡复员退伍军人临时补助费。4、退伍军人安置费用于:按
    2023-04-01
    225人看过
  • 供养亲属死亡有补助吗
    一、供养亲属死亡有补助吗供养亲属死亡一般是可以获得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的。二、供养直系亲属范围的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上述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
    2023-06-06
    202人看过
  • 员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支付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员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一般是到工亡职工子女成年,对工亡职工的配偶和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开始支付抚恤金,直到死亡。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
    2023-03-22
    24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父母
    词条

    继父母,指子女对生母或生父的后婚配偶,称继父或继母。 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者生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而形成的。 在通常情况下,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属于姻亲范围。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或者继父... 更多>

    #继父母
    相关咨询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如何确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
    • 工伤死亡赔偿供养亲属工资如何计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怎么计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7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
    • 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如何安排供养亲属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9
      工人死亡的员工抚养亲属是指该员工的配偶、孩子、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兄弟姐妹。所谓的孩子,包括已婚的孩子、未婚的孩子、养育孩子和有养育关系的继子,其中已婚的孩子、未婚的孩子包括遗腹的孩子。所谓的父母,包括出生的父母、养父母和有养育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育兄弟姐妹,养育有关的继父姐妹。
    •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1
      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如何认定范围,供养亲属范围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6
      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