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属于能解除担保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09:23:43 112 人看过

解除担保关系包括借款人已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

担保人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

担保期限届满的,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债务人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人员是否可以自行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形
    一、担保人员是否可以自行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形担保人员一般是不可以自行解除担保关系的,但如果出现了以下这几种特殊情况时,担保人能取消担保:1.担保权人和债务人都允许解除担保合同,三方协商一致通过协议解除担保合同;2.担保合同出现约定的可撤销事由;3.担保合同出现法定的可撤销事由;4.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二、担保纠纷怎么写起诉状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
    2023-09-17
    422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哪些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中哪些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般用人单位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像是因为女职工怀孕、休产假选择辞退或者在法定医疗期内单方辞退、因工伤辞退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非常多。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1、员工患有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2、因为工伤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3、员工法定医疗期内。4、女职工在三期内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5、员工工作时间满15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足5年。6、其他情形下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024-02-26
    222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除。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却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恢复;已经成年
    2023-06-08
    31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一、哪些情况下婚姻关系自动解除1、什么情况下婚姻关都不能自动解除。2、解除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3、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4、或者双方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总之在中国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
    2023-06-12
    419人看过
  • 属于同居关系的情形
    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什么情形属于同居关系?法律规定的同居关系有以下三种:(一)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关系。(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关系。(三)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由于违反了夫妻双方之间的忠实义务,严重的可能构成重婚罪。解除同居关系彩礼返还的情形和影响解除同居关系之后关于彩礼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一般是需要退还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的情况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023-08-08
    3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吗
    劳动合同终止不等于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存在以下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概念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其他。一、解除和终止哪个更厉害一些?看情况。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概念上很相似,但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不能等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转
    2023-04-03
    5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用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用赔偿的情形是:1.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一、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哪些条件下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
    2023-03-25
    206人看过
  • 公司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种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直辖市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第三种情形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
    2023-06-18
    48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属于留置权
    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成立留置权的前提条件。留置权成立的牵连关联,体现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产生。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届履行期。留置权行使需要以下条件: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此期限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法定期限。未约定的,具体期限由债权人决定,但亦不能低于法定期限。通知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未为此项通知,不得实行其留置权。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且未提供其他担保。一、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的区别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
    2023-02-09
    414人看过
  • 父母孩子的关系在哪些情况下是能解除
    父母孩子的关系可以解除的情形如下:1、继父母与继孩子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2、孩子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孩子的关系依法消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是亲生父母孩子的关系,即使是签订了解除关系的协议书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024-05-11
    115人看过
  •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劳动关系解除
    一、劳动者有以下情形,劳动关系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4-21
    147人看过
  • 在下列情况下,母子关系能否解除
    老太太放弃了十年的养育恩典,用拳击代替支持,强行占领继母的苹果园,冷静地起诉她解除继母与儿子的关系。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解除了继母与子女关系原告李某现年58岁,来自灵宝市西岩乡。1976年6月,他与张某的父亲张某结婚。双方都再婚了。张牟牟当时9岁。张茂贤养家糊口,靠微薄的工资养活了张茂谋。1988年,李先生和李太太与张先生和张太太结婚。张结婚后,他与这对老夫妇分居。2005年,张病倒了。张开始领取父亲的养老金,并强行占领了这对老夫妇的果园。这件事引起了争论。张某多次殴打继母李某,经公安机关调解无效。张于2006年10月20日去世。李和张之间的关系从未发展成非常紧张的关系。张某不仅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还多次因琐事打骂李某。老太太觉得自己不能和张一起生活,于是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终止双方的继母和孩子关系。庭审期间,由于被告张某缺席,致使调解无法进行。庭审后,法院认
    2023-05-07
    276人看过
  • 什么情形属于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什么情形属于同居关系?法律规定的同居关系有以下三种:(一)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关系。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同居关系关系。(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关系。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对于后一个婚姻关系,一般应认定为同居关系。
    2023-04-26
    466人看过
  • 哺乳期能解除婚姻关系吗?离婚情形有哪些?
    在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况主要包括:第1、自愿离婚情况下,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2、诉讼离婚情况下,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军人能离婚吗在我国,公民有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可见,我国军人配偶还是可以离婚的,只是需要征得军人同意,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这些重大过错指:(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
    2023-07-22
    3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可解除担保关系,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9
      解除担保关系包括借款人已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担保人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担保期限届满的,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债务人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什么情形下反担保能解除?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关于依法解除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6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 2022年哪些情形下可以取消担保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 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 3、如果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
    • 教师在哪些情形下会被解除聘用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14
      以下情况下,交警可以拖车: 1. 有人受伤或者事故无法现场处理需要鉴定的; 2. 车辆无人看管且妨碍交通的; 3. 车辆碰撞导致无法行驶的; 4. 司机涉嫌酒驾或者无证驾车; 5. 无法当场提供强制保险证明或车辆检验合格证的。 拖移机动车的程序如下: (一)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且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违法事实; (二)将违反停车规定的机动车拖移至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