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房子的所有权属应该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0:00:52 52 人看过

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应该按下列标准来算:

1、一方婚前的财产,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算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以婚前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婚姻生活中房屋是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是共同财产等。

一、婚后买房写公婆名字婚后离婚怎么办

1、房屋登记在公婆名下,如果公婆承认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是登记在了老人的名下,那么,该套房屋不应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登记来认定房屋的真正权属,而应该以事实产权作为认定的依据。因此,该套房屋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房屋权属证书上登记的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名字,从证书的公示、公信效力来看,一般推定该房屋的产权人为夫妻一方的父母。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和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人不承认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法院不能将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二、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三、离婚前房子是我的名字,离婚后房子给我了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丶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①-③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房产分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婚姻中的担保离婚应该怎样应对
    婚内的担保离婚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作为担保人应该在担保范围或时间期限内承担担保还款的责任,而且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离婚不会影响债务本身,所以如果担保行为发生之后夫妻双方离婚了,双方都有还款责任的,具体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需要根据担保协议的签订加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婚内担保离婚后怎么承担一、夫妻婚内担保离婚后怎么承担1、夫妻婚内担保离婚后担保的处理:(1)婚内一方担保,离婚后债务由担保的这一方自己偿还,因为该债务不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所负,所以该债务应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对此不承担偿还责任;(2)如果是婚内一方担保,另一方事后追认的,此时债务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都要承担偿还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4
    429人看过
  • 婚姻中房产的归属具体该怎样分配
    《民法典》规定婚姻中房产,若是以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当协商房产的归属。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怎么分离婚财产关于房子分割应根据房产的归属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女方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分财产女方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的,离婚时分割如下:1、如果房产是婚前女方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则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2、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即使在女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
    2023-03-29
    486人看过
  • 应该怎么界定婚姻诈骗的?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从《刑法》条文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没有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
    2023-06-24
    260人看过
  • 婚姻中彩礼不退,应该怎么应对?
    结婚不退彩礼的处理方法包括:1、当事人双方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会支持退换彩礼。一、退还彩礼的注意事项有: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3、必须是
    2023-07-02
    390人看过
  • 双方离婚,房子所有权的归属如何判定
    一、双方离婚,房子的所有权归属的判定1、婚前财产、父母赠与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反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平均分配。不能分割的可以折价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分配。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夫妻财产约定制: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按照约定判定,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共同所有进行判定。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房产以及婚前房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恶意处分财产惩罚原则:《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
    2023-03-22
    109人看过
  • 事实婚姻中配偶的继承权怎么认定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配偶在法定继承中不能继承。继承权顺序配偶子女怎么分配继承权顺序配偶子女的分配首先需要确定遗产数额,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财产为死者遗产,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配偶和子女作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其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
    2023-07-27
    61人看过
  • 应该如何认定婚姻诈骗罪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从刑法条文的角度来看,其相关规定并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即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条文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了刑事责任年龄、能力以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没有法律依据。在实践中,对于夫妻间的故意伤害犯罪,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不在少数,只是法院在处理上考虑了双方的特殊关系。但男女有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犯罪诈骗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那么,如何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我们团队认
    2023-06-28
    338人看过
  • 认定婚姻无效应该判决吗?
    一、认定婚姻无效应该判决吗?无效婚姻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对于法院对无效婚姻的判决就会认定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自始无效,是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
    2023-06-15
    180人看过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应该怎么认定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一、如何确定构成强制猥亵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二、构成侮辱罪的要件和量刑的标准在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构成侮辱罪的要
    2023-03-30
    424人看过
  • 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房产的权属怎么界定
    一、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一)结婚登记前购房、办理产证的。1、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4、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二)结婚登记后购房,办理产证的。1、
    2023-04-27
    366人看过
  • 婚姻中出轨生子,责任应该怎样分配?
    没离婚和别人有了孩子该方属于过错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当然两人可以协商离婚。如果选择起诉离婚,法官在判决离婚时,往往会将财产判给无过错方作为补偿,无过错方也可以申请精神补偿。若以夫妻名义同居,或重新领取结婚证,则属于重婚。有孩子可以作为夫妻名义的证据,取决于是否同居。没离婚跟别人生了孩子怎么办一、没离婚跟别人生了孩子怎么办1、没离婚与别人生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其可以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其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亲或母亲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即可。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二、离婚的流程怎么走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1、到人民
    2023-07-04
    281人看过
  • 房屋的所有权证应该怎么办理
    一、房屋的所有权证应该怎么办理(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确权”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您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人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您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这个填写好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时候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省去
    2023-05-06
    278人看过
  • 该怎么维护房屋所属权和子女继承权?
    法律咨询:我父母离婚多年,当时离婚的时候我妈妈是欠下了一身的债务,所时当时妈妈和我爸爸协议离婚的时候同意将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屋给了我爸爸,因为妈妈怕到最后我没有栖身之所.(此房是通过我妈妈的关系购买,当时此房屋所在的楼是我亲小舅建的,所以以很便宜的价钱45000元人民币购买现价值约20万人民币)可现在爸爸再婚后不但没有做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还处处为难我,我本人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收入,(我本人现在年满18周岁.慢性肾小球肾炎需要绝对卧床休息所以跟本没办法工作)爸爸不给生活费就连最其码的治疗费用他也一分钱不出.现在爸爸和他的现任妻子有了孩子.(我爸爸的现任妻子也有一个女儿)我想知道现在我爸爸所居住的这栋房屋我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是多少?我现在是和我爸爸一起住的,他现在想让我滚出去,有没有这个权力,如果我搬出去有没有权力向我爸爸所要补偿?如果有是多少?我现在年满18岁我爸爸是
    2023-06-14
    468人看过
  • (2) 婚姻关系中首付房子的权益属于夫妻共有吗?
    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另有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前男方父母还贷房子婚后男方一起还贷算共同财产吗1、婚后双方家人与配偶共同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此种情况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房屋通常可能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家人的出资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极有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由法院酌情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取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房屋折价款。2、婚后配偶出资支付首付购买的商品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将房屋判决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屋折价款。3、口头约定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对口头约定都予以
    2023-07-07
    40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婚姻生活中怎么看房子的真实权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9
      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的计算方式: 1、一方婚前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一般为其个人财产; 2、双方婚前共同出资支付首付款的房屋一般为双方共同财产; 3、一方婚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财产权属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归登记一方,并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房子是离婚后应该属于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公房所有权是单位的,他只有使用权,如果是在婚前单位给配备的,那么离婚后使用权也是他一个人的。如果是婚后单位配备,你依然有权使用。如果是婚后配备的,且土地使用权为建设用地,将来不排除单位将这套房子所有权转给他,你可以基于婚姻存续期间的使用权请求一般的所有权。这个条件的官司比较麻烦,建议你找个专业的婚姻纠纷律师。
    • 新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是否应该归属夫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在离婚时应该怎么认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8
      涉外婚姻离婚的级别管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
    • 在婚姻中,怎样判断房产的权属?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7
      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按以下情况计算:房产证上写有男女双方名称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签订财产协议的,约定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