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一审无罪的辩护词要如何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04:50:07 486 人看过

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尹xx父亲的委托,依法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过先前的了解和今天的庭审,对案件有了比较客观的了解。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采纳:

首先,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尹xx,于2005年8月2日随意殴打被害人刘**等人,应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认为是错误的。因为在此次案件中,被告人尹xx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无事生非,逞强好胜,随意殴打他人。而本案中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先前是认识的,并且被害人刘**还曾经欧打过被告人,被告人对被害人的殴打行为,不具有寻衅滋事罪要求的主观随意性。所以对于此次行为按照一般的伤害处理更为适宜。

其次,被告人尹xx于2004年11月1日,参与的**舞厅殴打梁-泉案中,被告人尹xx随意殴打他人的主观恶性也不大。在J,J舞厅案中,同案人柴*被严重刺伤之前,被告人尹-柱就已经知道,同案犯已经有人滋事,但是其并没有参加(同案人*的讯问笔录00079)。而是在同案人柴*被严重刺伤以后,被告人在误认为是被害人等人所为,当被害人持啤酒瓶追出舞厅时,才对被害人进行的殴打。可以看出,被告人虽然参加了此次犯罪,但是其随意殴打他人的主观罪过方面明显较底,在刺伤他人之前是经过思想斗争的。

第三,被告人尹xx是初犯,偶犯。犯罪时刚刚年满16岁,犯罪后能够虚心接受父母的教导,与社会不良少年断绝来往,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悔罪表现,并承诺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能够迷途知返。并且被告人父母在得知被告人尹-柱将被害人刘*虎打伤以后,积极进行了赔付,得到了被害人母亲的谅解,同时被害人的母亲也向法院恳求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罪精彩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寻衅滋事罪精彩辩护词如何书写?(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格式来源:网络国法作者: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03
    463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徐州建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尹某父亲的委托,依法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过先前的了解和今天的庭审,对案件有了比较客观的了解。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采纳:首先,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尹某,于2005年8月2日随意殴打被害人刘珍虎等人,应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认为是错误的。因为在此次案件中,被告人尹某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无事生非,逞强好胜,随意殴打他人。而本案中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先前是认识的,并且被害人刘珍虎还曾经欧打过被告人,被告人对被害人的殴打行为,不具有寻衅滋事罪要求的主观随意性。所以对于此次行为按照一般的伤害处理更为适宜。其次,被告人尹某于2004年11月1日,参与的某舞厅殴打梁某泉案中,被告人尹某随意殴打他人的主观恶性也不大。在某舞厅案中,同案人柴某文被严重刺伤之前,被告人尹某就已经知道,同案犯已经有人滋事,但是
    2023-04-22
    31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一审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的一审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
    2023-06-03
    340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怎么写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湖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xx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王xx同意,指派xxx律师担任被告人王xx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清楚,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聪的行为成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表示异议,但是认为被告人王聪的行为应是寻衅滋事罪,并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孔xx的行为量刑时予以考虑。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的行为成立寻衅滋事罪20xx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xx出于朋友义气,加上法律知识淡薄及无知,在其他两名被告人胡xx、孔xx与两被害人产生后参加打架。在打架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造成了两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并共同毁坏及轿车造成人民币损失9873
    2023-04-23
    102人看过
  • 籍某寻衅滋事罪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西泽晋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籍某的母亲的委托,依法指派张小龙律师担任籍某的一审辩护人。庭前我们查阅了本案案卷,会见了被告人籍某,经认真研究本案有关事实,证据和法律。辩护人认为对指控被告人籍某犯有寻衅滋事罪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兹阐述辩护意见如下:一、受害人一方有过错,以上辩护人在刚才的辩护过程中,作了较详尽的阐述,我们赞同其受害人有过错的上述辩护意见,由于时间关系,不在过多的赘述,但是还是要提醒法庭充分注意这一情节。另外,我们还可以假想一下,如果没有其他被告人今天查实的犯罪行为,被告人籍某便是受害方谩骂、殴打的过错行为的受害人。二、从证据角度分析,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籍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后二人撕扯在一起。的事实不能成立。辩护人认为,在刚才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籍某的陈述与案卷中无利害关系的两位证人高某杨、相某洋的证言相互印证,也和被告人王某华、以及被害人一方的证人淮某森在公
    2023-04-22
    172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自首辩护词
    一、寻衅滋事罪自首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家属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被告人李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庭审活动。通过庭前查阅案卷、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通过庭审调查,对案件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了维护被告人李某的合法权益,切实依法履行律师的辩护职责,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辩护人对此定性不持异议。二、被告人李某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1、李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的规定,“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同时本案中魏某事发后逃走再到派出所投案的行为被认定为自首,李某在明知酒吧保安已报案的情况下,听从酒吧保安劝导
    2023-04-30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寻衅滋事罪的无罪辩护词如何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9
      1、先看有没有无罪辩护理据。可以参见本律师网站(我是刑辩律师网)上的文章《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思路》 2、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量刑步骤为: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律师研究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无罪理据或者二十几个从宽情节要逐一核对、以争取好的处理结果或
    • 寻衅滋事罪一审无罪的辩护词要怎样写?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29
      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尹xx父亲的委托,依法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过先前的了解和今天的庭审,对案件有了比较客观的了解。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采纳: 首先,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尹xx,于2005年8月2日随意殴打被害人刘**等人,应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认为是错误的。因为在此次案件中,被告人尹xx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无事
    • 寻衅滋事罪轻辩护的辩护词要如何写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母亲** 的委托,指派xxx、xx律师担任被告人周勇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 本辩护人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xx,了解有关案情。现根据事实和法律, 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本辩护人不持异议。二、被告人**具有如下法定应
    • 法庭寻衅滋事罪辩护词如何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7
      尊敬的审判员: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登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定我作为xxxx寻衅滋事一案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庭前我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就本案发表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诚请法庭予以采纳: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小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但是,辩护人认为王小凯有以下几点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一、被告人王小凯在犯罪时系未成年,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
    • 寻衅滋事罪缓刑辩护词如何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