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人偿还债务后是否有权进行追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06 21:08:43 200 人看过

一、连带责任人偿还债务后是否有权进行追偿

在联锁责任之中,当其中某位连带责任人在实际承担责任的过程中所承受的负担已经超出了自身所应负担的那部分时,他/她享有向其他连带责任人提出追偿的权力。

然而,连带责任人的这种追偿权益是需要符合一定的前提条件的。

首先,这位连带责任人必须已经切实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其次,他/她的履行行为必须得到其他所有连带责任人的共同认可和同意,也就是说,由于这位连带责任人的积极履行,使得原本属于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得以全部或者部分消除;

最后,这位连带责任人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其所付出的代价必须已经超出了他/她本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否则的话,他/她将无法行使追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首先,所有权人有权利明确并实际具有重大过失的相关债务人就其部分或者全部法律责任义务进行妥善分担和负责,并且负责该项实际事务的债务方,同样也享有向他方相关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正当权益。

此外,若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存在承担责任的连带责任人未能切实履行其应尽的赔偿责任的行为,所有权人可以直接于法途径向法庭提起诉讼,进而在胜诉之后进一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保证自身权益。

其次,若被执行者在执行通知执令期间内依旧未按照已明确的法律执行文书履行其所应尽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负有权力向相关机构广泛查询该名被执行者所持有的例如存款、债券、股票以及基金份额等等私人财物状况与总额。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还将依据具体情节审查决定是否需要扣押、冻结、划拨乃至变价被执行者的个人私产。

而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人民法院在此环节中所开展的查询、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等操作都不能逾越被执行者应当履行之义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连带责任人偿还债务后是否有权进行追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追偿是不是连带责任
    法律综合知识
    一、追偿是不是连带责任追偿不是连带责任,例如担保物权的担保人以担保财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以担保财产价值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连带责任追偿权纠纷的管辖法院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
    2023-07-17
    452人看过
  • 清偿连带之债后可向主债务人追偿
    胡某承建了杭州市转塘镇某学院内的一处建筑工程,随后胡某又将工程交给余某负责。余某又将工程转包给金某。2002年9月,金某在施工时从墙上坠落,构成一级伤残。金某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余某承担赔偿责任,该学院和胡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胡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05年8月,法院强制执行时扣划学院资金290304元。2005年12月,该学院向法院起诉,认为其对金某已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因其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向其他共同债务人追偿,所以要求余某和胡某承担应承担的份额。法官说法某学院是连带之债的债务人之一,在清偿了全部债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余某进行追偿。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责任比例应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本案中,连带责任人之间的相互责任比例并没有确定,所以某学院要求其他连带债务人为其向主债务人的追偿之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西湖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余某向某学院支付
    2023-04-23
    386人看过
  • 问:其他连带债务人如何向共同债务人进行追偿?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权的连带债务人与其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连带责任人是否追偿权连带责任人是享有追偿权的,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后有权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但是行权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履行了义务。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3.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
    2023-08-11
    234人看过
  • 违法分包承担连带责任是否有追偿权
    违法分包承担连带责任是享有有追偿权的,这是法律所规定的。1.连带责任的追偿权分为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完全追偿权是指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要求偿还其所支付的全部费用;2.部分追偿权是指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要求偿还一定份额的费用,剩余份额的费用应当由自己承担。连带责任的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的共性:1、连带责任的追偿人与被追偿人间是利益共同体,存在于共同责任中。2、追偿人与被追偿人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不分责任的先后和大小,都有义务向权利人清偿。3、追偿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随之在共同责任中产生新的按份责任。此时,追偿人变成新的债权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请求偿还各自的份额。4,“法定”与“约定”是构成产生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责任的完全追偿权与连带责任的部分追偿权区别在于,完全追偿人在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全部的费用,而部分追偿人只能
    2023-06-18
    418人看过
  • 离婚后连带责任的追偿
    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随偿。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不应限于实际履行的行为,凡能因该债务人财产利益的减少而达到债履行效果的行为,例如提存、抵销等,均应包括在内。第二,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第三,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人有权要求其他债务人偿付超过的部分,其他债务人每人应偿付的部分应按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比例确定。倘若其中某一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对该债务人不能偿还的部分,按照公平原则,
    2023-03-31
    222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怎么去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权的连带债务人与其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一、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需要注意什么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
    2023-03-04
    101人看过
  • 银行如何追缴个人债务连带责任
    1、出具律师函,向债务人追讨债务;2、查询对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分析法律关系是否真实存在;3、起草起诉状、调查取证申请书、保全申请书等法律文书;4、搜集有利证据,申请证据保全;5、协助当事人查询对方的财产信息;6、联系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帮助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7、与法官助理沟通,追踪财产保全进度;8、与法官助理沟通,催促法官助理排期送达;9、参加一审、二审的庭审辩论;10、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执行程序代理;11、催促执行法官尽快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个人债务连带责任如何是追偿的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不应限于实际履行的行为,凡能因该债务人财产利益的减少而达到债履行效果的行为,例如提存、抵销等,均应包括在内。第二,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第三,须该连带责任
    2023-04-16
    122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追偿债务人吗
    不需另行起诉,可以直接立案申请执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
    2023-06-15
    292人看过
  • 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案情简介原告郑某与被告赵某结婚后,生活一直不和睦,两人于2004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协议中对夫妻债务的处理作了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包括欠徐某5万元,欠王某3万元,共同债务共计8万元。其中欠徐某的5万元由赵某偿还,欠王某的3万元由郑某偿还。2004年8月,王某的债务到期,郑某按照约定主动偿还了该3万元借款。2005年2月,郑某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原告是徐某。原来徐某的债务到期后,赵某仍未归还,经过多次催要未果之后,徐某将郑某作为被告告上了法庭。要求郑某连带偿还这5万元欠款。郑某认为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对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作了明确约定,约定这5万元应当由赵某偿还,因此认为徐某应当向赵某主张债权,而不是向自己主张权利。但是法院最终判决郑某败诉,她需要偿还该5万元借款。法院判决后,郑某即归还了徐某这笔借款。2005年6月,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向自己归还垫付的这5万元欠款。郑某的
    2023-08-15
    468人看过
  • 债务人能否申请追加连带责任保证人
    债务人不还款的,债务人不能申请追加连带保证人。只有债权人在追讨债权时,可以追加连带保证人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的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
    2023-02-18
    491人看过
  • 关于连带债务人的追偿权有何规定?
    所谓连带债务,就是说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多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意一个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人之间再行分配责任。连带债务中的追偿权,是指连带债务人承担债务超出了其按照内部关系应分担的部分时而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律师补充:连带债务人的特征: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
    2023-05-06
    398人看过
  • 连带责任之部分履行追偿权探讨
    关键字:部分探讨履行追偿连带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连带责任中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着连带关系。连带责任既存在于合同之债中,也存在于侵权之债中。只要存在连带责任,就必然存在各责任人之间的债务承担问题,也就存在各责任人之间基于给付而发生的追偿问题。对于连带责任人之间的债务承担及追偿法律有一些具体规定,比如连带责任保证,但不明确的情形很多,甚或根本就没有规定,以致实务中争议不断。连带责任人之间的债务承担涉及一系列问题,本文仅就连带责任之部分履行是否享有追偿权作一个探讨。即连带责任人一方对连带债务履行了部分,在连带债务尚未完全消灭时其即就其认为的债权对其他连带责任人提起追偿诉讼,法院对此应否受理。一种观点认为不应受理。其理由如下:一、连带责任所指向
    2023-06-13
    172人看过
  • 连带保证责任的追偿权怎样行使
    一、连带保证责任的追偿权怎样行使连带保证责任的追偿权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行使,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追偿。《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共同保证人怎样去承担保证责任共同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共同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份额承担担保责任,即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时,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那么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共同保证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份额,那么,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
    2024-01-21
    419人看过
  • 连带之债怎么划分偿还债务的责任
    一、连带之债怎么划分偿还债务的责任连带之债划分偿还债务的责任方式为:各债权人的债权或各债务人的债务各自独立,对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发生影响。各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是基于同一原因(例如同一合同)产生的,相互之间在一定情形下,也有一定关联。如在诉讼中,各按份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作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二、连带之债发生的原因有哪些1.个人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合伙型联营联营各方仍然保持各方独立的法人资格,各方共同出资另组联营组织,即合伙组织或者合伙企业,联营企业盈利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联营亏损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在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其中的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
    2023-05-06
    2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有没有偿还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如何判定连带债务人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担保人是怎样追偿连带责任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26
      一般来说,连带责任人所承担的不论是连带清偿责任,还是连带赔偿责任,或是补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人均可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的追偿权可分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完全追偿权是指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债务人要求偿还其所付出的全部费用。比如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可拥有完全追偿权,还有承包合同中的发包人、租赁合同中的租赁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等均有可能拥有完全追偿权。部分追偿权是指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后只可向其他人
    • 债务无力偿还连带责任有责任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1
      如果担保人为连带保证人,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责任保证能否全部偿还债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3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应当偿还全部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地位更类似于债务人,因为债权人在主合同债权到期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债务的履行或者要求其承担责任,而无须先向债务人主张。
    • 2022年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7
      1、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须履行了义务。 二是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三是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2、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