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的诉讼费如何收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2:21:07 92 人看过

先予执行的诉讼费怎样收取

1、先予执行需要诉讼成本。

先予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采取强制措施,需要人力和物力,甚至有些案件的先予执行所支出的费用要远远超过普通的执行案件所支出的执行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不能完全由国家包揽,应当由当事人交纳。

2、符合诉讼收费规定的立法目的。

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诉讼收费规定的立法目的有二。一是减轻国家负担。民事诉讼是以解决私人权益纠纷为目的,应采用有偿原则,以一定的费用补偿国库开支。二是制裁被执行人。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作出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必须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若不将执行费用转化由被执行人员负担,等于鼓励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裁定,不利于制裁被执行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先予执行相关文章
  • 如何使用先予执行权?
    全责不支付以下情况的可能构成不履行全部责任的情况。1、事故全责任方可能没有保险,因为事故后果比较严重,赔偿能力有限,所以不能支付;2、采用保守的方式,因为担心受害者的天价要求,并对后续事项消极处理;3、如果您在事故中受伤,或者违法,那么事故将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当行为人有足够的存款而不愿意支付时,受害人有机会在《民事诉讼法》中使用执行权,使用执行权意味着在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之前执行的权利,为了解决受害者的生活和生产经营问题,必须按照义务预先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和财产。使用执行权主要是为了满足权利人的需要。当受害者严重受伤时,迫切需要住院费,受害者负担不起费用,受害者与肇事者也无法进行协商解决医疗费用,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报告。法院诉讼及其诉讼从起诉到生效需要很长时间。如果没有事先使用执行权,则会延误治疗时间,从而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先予执行权将在此时发挥其主要作用,成为解决临时问题的主要方法
    2023-04-16
    270人看过
  • 先予执行收费标准是固定的吗
    先予执行收费标准不是固定的。提起民事诉讼时是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一定诉讼费用的,诉讼费用的项目有很多,如受理费用、申请费用等,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申请人申请先予执行的应该向人民法院交费一定的申请费用,申请费用多少一般是依据涉案财产而定的。申请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交50元的费用;在1万元在50万元之间的,按照执行金额的0.5%进行缴纳;超过50万元的,按照执行金额的0.1%进行缴纳。一、先予执行收费标准是什么?各种诉讼费用的种类及收费标准:1.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按件计征离婚案件,每件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元至100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2023-03-02
    397人看过
  • 如何停止先予执行呢
    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并经法院批准。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一、法院强制执行什么情况能执行完结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
    2023-06-24
    272人看过
  • 行政诉讼先予执行适用裁定吗
    行政诉讼先予执行适用裁定,具体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四)终结诉讼;(五)中止诉讼;(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八)财产保全;(九)先予执行;(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一、与行政案件先予执行相关的其他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
    2023-03-16
    150人看过
  • 如何起诉追索赡养费?先予执行可否实现?
    赡养费能申请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中使原告预先实现未来判决中可能确定的部分权利,解决原告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实际困难。追索赡养费起诉,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交必要的证据。民间借贷纠纷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以,民间借贷也可能以申请先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
    2023-07-17
    109人看过
  • 先予执行即是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吗
    在行为保全正式确立为民事诉讼制度之前,一些法院通过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先予执行适用范围进行了适度扩张,使得先予执行具有了部分行为保全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司法实践的需要。但行为保全毕竟不同于先予执行,虽然两者都强调了裁定事项的紧急性.其救济方式都可以表现为要求一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但二者仍然存在本质差别,不能互相替代。(1)制度目的不同。行为保全的目的在于,通过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避免给申请人造成损失或使损失扩大;而先予执行的目的是解决申请人在生活或生产方面的迫切需要,使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之前获得全部或部分的满足。(2)发生时间不同。行为保全既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诉讼开始前进行;而先予执行只能在诉讼开始之后,判决作出之前作出裁定,因为先予执行是提前实现判决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要求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加以明确后方可作出决断,因此在诉
    2023-06-14
    193人看过
  • 先予执行错误如何纠正?
    首先,民事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再一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程序包括再审程序的启动和再审程序的审理。就民事诉讼而言,具有审判监督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只能通过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再审程序是后续程序,它可以改变原来生效的裁判。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终结时止。其次,执行程序同样是民事诉讼中的法定程序,民事强制执行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司法权的体现。执行程序既然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必然延伸,当然是审判监督的范围、也必须接受监督,法律规定的裁定,并不仅指审判过程中的裁定,也含执行过程中的裁定。不服执行机构办理的有关案件按本规定即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为解决执行过程中确有错误的裁定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申请人对执行裁定申请再审,由立案庭复查,认为原执行裁定可能有错误的裁定中止原裁定的
    2023-08-10
    312人看过
  • 二审先予执行费用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若属于以上情况,建议向法院当事人申请一下。法院会根据案情做出具决定的。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
    2023-06-29
    368人看过
  • 诉讼费用包括执行费是怎样收取的
    申请执行案件,亦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欠钱不还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2023-02-17
    179人看过
  • 浅谈民事诉讼法中先予执行的程序
    一、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予执行只能因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发动,法院不能依职权发动,申请人应在案件受理后,法院做出判决前,以书面形式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先予执行的申请书中应写明先予执行的请求、理由和依据,同时,先予执行的范围不得超过诉讼请求的范围。书面申请困难的,可用口头方式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二、审查在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先予执行的申请后,法院应立即进行审查。首先,审查本案是否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的范围;第二,审查本案是否符合适用先予执行的四个条件;第三,对既属先予执行范围又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法院还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止因错误适用先予执行而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的含义是提供担保不是必经程序,是否责令由法院视情况而定。三、裁定经审查,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申请,应该裁定驳回,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申请则应以书面形式做
    2023-02-18
    183人看过
  • 什么是先予执行什么是裁定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务,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定的部分实体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②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其他案件,如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案件。可见,扶养、收养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就无法保障;③一方当事人确实属于解决生活、生产的急需,待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后,就无法解决
    2023-03-02
    91人看过
  • 先予执行是否会产生执行费
    先予执行会不会产生执行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执行是会产生执行费用的,而执行的费用一般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2023-06-13
    126人看过
  • 申请先予执行的担保物是如何的
    实物担保,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如先予执行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将自己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予以抵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可以流转的财产,抵押物可由申请人占有、使用和收益,但不得擅自处分,如抵押物在申请人处毁损灭失的,应认定抵押关系存在,并责令申请人用其他财产替代。现金或有价证券担保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为证明先予执行的正确性、合法性,并保证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不当造成的损失,将自己所有的一定数量的货币、存款单、汇票、支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提供给被申请人作为抵押的担保方式,被申请人对抵押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私自挪用。
    2023-06-13
    246人看过
  • 最高法院对案外人执行异议如何收取诉讼费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在第一编总则的第十一章诉讼费用里)第三款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据此,国务院颁行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其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该办法在第二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在第三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二、国务院这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以国务院令(第481号)的形式公布的,其法源位阶为行政法规。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有拘束力,亦即法院司法过程中应贯彻执行行政法规。三、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关于执行异议之规定,执行异议的要件可简要归纳如下:1、提出异议的主体:包括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还有案外人,这三类人。2、异议针对的事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是针对法院的执行行为(225条);案外人是针对执行标的(227条)。3、审查组织或机构
    2023-03-16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审判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更多>

    #先予执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6
      首先,从先予执行的概念及其立法目的来看。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判决效力发生前,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其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制度。先予执行,是相对于依据生效判决所进行的强制执行而言的。通常情况下,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应由判决来加以确认,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加以履行或者强制执行。但是,案件的审理是需要时间的,尽管有“及时
    •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应否收取先予执行费及结案时如何承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应否收取先予执行费及结案时如何承担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8月23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诉讼费问题两个请示的复函〉,指出:关于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应否收取先予执行费及结案时如何承担的问题。按我院制定的诉讼收费方法精神。凡执行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以及先予执行的,均不收取申请执行费,只收取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先予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结案时由承担给付
    •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两者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主要表现在: 1.客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即包括财产,也包括行为。 2.手段不同。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
    • 抚养费是先予执行还是先予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1
      是先予执行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的法院如何判决?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