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9:01:12 68 人看过

诈骗案件的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的范围应该是遭受的财产损失为限,并且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主张。

诈骗案件中的中间人如果明知是诈骗而参与的,属于诈骗案件中的共犯,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中间人确实不知道这是诈骗,该中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自身的犯罪行为使得受害人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如丢失钱财,司法机关需要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刑事处罚,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依照法律判处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了物质上的损失的,如丢失钱财,那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若国家的财产、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失的话,司法机关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有权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关于刑事的案件后,有权力告知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血缘亲属、没有行动的能力或者被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并且被害人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上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规定,如果受害人因为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受害人的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上的损失,受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有一种例外的情况,如果被害人是因为犯罪的行为遭受精神上的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将不受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法律规定,如果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上的损失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或者在这件刑事案件审讯结束之后,被害人再次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话,司法机关将不受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现在施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仅在是被害人因为人身权利受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如果不是这个情况的话,司法机关将不受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因受到侵害造成的误工费、必要的护理费用、必要的交通费用、必要的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不要的营养费,根据具体的情况,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是受害人死亡的,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第一类案件中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由法律明确规定,这也是为了保障公诉和自诉两种方式能够合理分工,达到相互补充的效果。具体来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的是以下几类案件:1、侮辱、诽谤类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类案件,但是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除外;3、虐待类案件;4、侵占类案件。其中,只有最后一类案件,即侵占案属于绝对的不告不理之外,其他的案件属于相对的不告不理,即既可以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由个人提起自诉。因此看来,当老百姓受到这类侵害时,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
    2023-08-05
    105人看过
  • 民事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民事公益诉讼的意思是当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时,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案件。一、民事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民事公益诉讼的意思是指当检察机关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二、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应当包括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国有资产流失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案件。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而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包括履行职务犯罪
    2023-07-10
    98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二、公益诉讼的特点公益诉讼有以下特点:(1)公益诉讼之诉的利益是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共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的,都可以提起
    2023-12-07
    473人看过
  • 刑事诉讼国家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案刑事的范围是:1、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一、根据法律规定宣告无罪会被推翻吗根据法律规定宣告无罪会被推翻的,因为宣告无罪的这种判决,也有可能是在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错判,这个时候只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经过审理之后发现确实也是有罪的,就可以进行推翻,《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
    2023-03-11
    217人看过
  • 罪犯坐牢民事赔偿怎么办,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一、罪犯坐牢民事赔偿怎么办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分开的,犯罪分子服刑坐牢后,并不影响主张民事赔偿,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附带民事诉讼范围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
    2024-01-23
    420人看过
  • 团伙诈骗应该什么范围赔偿
    诈骗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犯罪团伙成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电力公司赔偿范围(1)电力企业违反供用电合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电力企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股东出资不足的问题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3、股权受限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
    2023-06-27
    8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伤残赔偿金是否属于赔偿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2、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因此,残疾赔偿金不属于与物质损失,未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所以不能就残疾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
    2023-03-23
    278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诉讼范围是什么,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
    2023-08-05
    70人看过
  • 2024刑事诉讼诈骗案会赔偿谁
    一、刑事诉讼诈骗案会赔偿谁1、刑事诉讼只是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诉讼,不涉及到民事赔偿,所以只有刑事诉讼不会赔偿。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二、构成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2023-11-27
    33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案件审查范围
    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审查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审查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审查一审裁判是否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022-09-18
    467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2、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3、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事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4、主观要件。行为人在犯故意伤害罪的时候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
    2023-08-11
    34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的刑民诉讼分析
    在肇事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后,受害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赔偿范围不同于一般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一般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一致的,是包含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抚养人抚养费、交通费、物损费、住宿费、鉴定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误工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丧葬费等。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需要注意两点的是:1、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精神损害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2、因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导致损失的。上述两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中华人民
    2023-07-05
    184人看过
  •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作出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2-07-16
    295人看过
  • 诈骗案的民事诉讼怎么起诉?
    一、诈骗案的民事诉讼怎么起诉?首先是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的方式来提起诉讼,之后由法院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比如说可能会通知诉讼参与诉讼活动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状内容是什么?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
    2024-01-14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自诉案件民事案件赔偿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导致伤残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除上述一项赔偿范围外还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继续治疗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除因抢救治疗
    • 什么是民事赔偿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5-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以上就是关于两人打架斗殴派出所怎么处理的相关规定。打架的双方如果并没有完全失去理性而控制了事态就不会被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但是两个人的打架愈演愈烈严重危害了人身或者财产就会在派出所的制止下追究相应的责任。
    • 民事诉讼自诉民事案件诉讼请求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 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X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民事起诉书范文 原告: 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
    • 民事诉讼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7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自愿达成书面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