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和德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等的协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30:22 105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愿意为促进相互的经济关系,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经两国政府代表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人的范围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为双方居民的人。

第二条税种范围

一、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二、对全部所得、全部财产或部分所得或部分财政征收的所有税收,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财产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和财政征收的税收。

三、本协定适用的现行税种是: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1.个人所得税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

3.外国企业所得税和

4.地方所得税;

(以下简称"中方税收")

(二)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1.个人所得税,

2.公司所得税,

3.财产税和

4.营业税。

(以下简称"德方税收")

四、本协定也适用于本协定签订之后增加或者代替现行税种的所有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所作的实质变动,在适当时间内通知对方。

第三条一般定义

一、在本协定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

(一)"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另一方"的用语,按照上下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用于地理概念时,是指适用于有关缔约国税法的所有领土,包括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有关缔约国拥有勘探和开发海底和底土资源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区域。

(二)"人"一语包括自然人、公司和其它所有人的团体;

(三)"公司"一语是指法人团体或者在税收上视同法人团体的实体;

(四)"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用语,分别指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

(五)"国民"一语是指:根据缔约国一方的法律属于该国的自然人和按照该缔约国一方的法律建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其它人的团体。

(六)"国际运输"一语是指在缔约国一方设有总机构的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不包括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以经营船舶或飞机的运输;

(七)"主管当局"一语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是指财政部或其授权的代表;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方面是指联邦财政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关于动物检疫合作协定
    发文单位:摩洛哥发布日期:1998-12-3执行日期:1998-12-3本协定自签字之日后的第六十一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发展两国经贸合作的愿望,为加强在动物保健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方面的合作,协调实验室分析方法,以促进动物、动物产品的贸易往来,达成合作协定如下:第一条本协定中下列用词的含义:(一)动物:牛、羊、山羊、骆驼、猪、马、驴及其杂交后代,禽、野生动物、猎物和野禽、蜂、蚕,宠物和实验室动物。动物食品:肉类和下水(即可用于人类消费的动物的所有器官)。(二)动物产品:1)自然状态或经加工动物的制成品;2)制做、处理、加工后用于消费的动物食品,不管这些食品是否与其它食品混合;3)用于动物饲料和动物副产品工业的动物产品。动物繁育产品:冷冻精液、新鲜或冷冻胚胎和用于动物繁育的任何其它生物产品;海产品和淡水产品:活的、新鲜的、或储存加工后的鱼类、软体动物
    2023-06-06
    364人看过
  • 我国现行税法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规定
    我国现行税法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按国际惯例做出了相应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其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2)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低于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3)纳税人境外已缴税款的抵扣,一般采用分国不分项抵扣境外已缴税款的方法。其抵扣额为:境内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对于不能完全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某些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采取“定率抵扣”的方法,不区分免税或非免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6.5%的比率计算抵扣税额。
    2023-05-05
    298人看过
  •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已于2003年12月27日在澳门正式签署,并经双方分别于2003年12月27日和2003年12月30日互致书面通知,确认已完成《安排》生效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根据《安排》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安排》应自2003年12月30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04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现将该《安排》文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为避免对所得的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人的范围本安排适用于一方
    2023-05-05
    199人看过
  • 中国政府和韩国海关合作与互助协定
    第一条定义在本协定中,(一)海关当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在大韩民国方面系指韩国关税厅;(二)海关法规指两国海关执行或实施的法律和规定;(三)违法指任何既遂或未遂的违反海关法行为。第二条协定范围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并在双方海关当局权限范围内双方应依据本协定的规定:(一)协助以防止、调查和惩处各种违反海关法行为。经请求,此种协助应扩展到海关当局计征关税及其他税费方面,但不应包括对人员的逮捕、拘留或对财产的收缴、扣留或对关税、其他税费、罚款或款项的征收;(二)经请求,协助向对方提供用于实施和执行海关法规的情报;(三)努力在研究、发展和试验新的海关手续及培训和人员交流方面进行合作;以及(四)力求在海关制度、提高海关技术及解决海关管理和执法问题方面达到协调和统一。第三条保密的义务一、应提供方的请求,接受方根据本协定收到的询问、情报、文件及其他联系函件应被视作机密。提出此种请
    2023-06-05
    382人看过
  •  国民政府和民国政府的政治体制差异
    本文介绍了民国政府和国民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代表民国的合法政府。国民政府是民国时期的合法政府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合法政府。被主流史家所承认的、能够代表民国的合法政府主要有三个:一、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二、北洋政府;三、国民政府(包含南京国民政府和广州时期的大元帅府、广州国民政府)。民国政府和国民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国民政府是民国时期的合法政府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合法政府。被主流史家所承认的、能够代表民国的合法政府主要有三个:一、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二、北洋政府。三、国民政府(包含南京国民政府和广州时期的大元帅府、广州国民政府。 国 民 政 府 与 民 国 政 府 的 历 史 渊 源 : 从 一 元 到 多 元国民政府与民国政府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中华民国成立之初。作为当时的政治首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于1912年1月1日,是中华民国的临时政府。临时政府成立后,开始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和建
    2023-09-08
    271人看过
  • 我国对外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一览表
    序号SerialNo.国家Contry签署日期Signedon生效日期Effectivefrom执行日期1日本2美国3法国4英国5比利时6德国7马来西亚8挪威9丹麦10芬兰11加拿大12瑞典13新西兰14泰国15意大利16荷兰
    2022-11-10
    45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发布部门:意大利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考虑到以互利互惠为基础的双方科技合作有益于两国人民,同时也加强了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考虑到双边科技合作是两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对两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考虑双方在发展科技关系中积累的积极的经验,并认识到扩大科技合作的需要;决定投入更大努力发展和扩大这种合作;达成协定如下:第一条双方将在遵照各自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基础上,在平等和互惠的条件下,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发展科学技术合作。第二条考虑各自国家科技优先领域,双方将根据本协定第一条开展合作,特别涉及下列领域:——农业、渔业和畜牧业以及食品工业——地学、海洋学和气象学;——基础科学(数学、化学和物理学等);——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能源和环境;——先进材料和超导体;——空间和天文学;——卫生健康、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工程学和通信;——
    2023-06-05
    10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研究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合作的协定
    发布部门:法国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以下称“双方”),注意到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的协定》;认识到在研究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方面进行国际合作的益处,并期望加强和发展这一合作;对维护外层空间的和平利用并促进这一领域的广泛国际合作表示关心;同时考虑到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的条约》以及双方共同参加的关于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其他多边条约和协定;希望在探索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方面发展互利合作;兹达成协议如下:一、在本协定范围内,双方遵照国际法并根据各自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促进在研究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方面的合作。二、本协定的签订不损及每一方依其他协定和承诺所承担的义务。一、本协定范围内的合作活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并应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及其工业和商业政策。二、本
    2023-06-05
    111人看过
  • 各省、自治国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航空运输协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航空运输协定》于2005年9月9日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与加拿大交通部部长拉皮埃尔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现将该协定转发给你们。对协定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条款规定,请自文到之日起执行。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航空运输协定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023-06-08
    60人看过
  • 中国政府和波兰植物检疫协定
    第一条缔约双方同意:(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植物和植物产品贸易或其他任何方式,从缔约一方领土传入另一方的领土,以符合另一方的植物检疫要求。(二)相互将其领土上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新发生的有害生物的分布及防治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交换正在执行的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包括国家公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缔约双方须在本协定生效后六十天内交换此名单。(四)通过专家互访交流植物检疫领域中取得的成果和交换有关科学研究方面的资料。(五)必要时,可在植物检疫领域内,相互提供科学和技术帮助。(六)双方及时交换在执行本协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二条进出口植物和植物产品,须经缔约双方各自建立的检疫部门实施检疫。第三条缔约双方同意,一方输往另一方的植物或植物产品,必须附有官方的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必须用英文写成,证明植物或植物产品不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符合缔约另一方植物检
    2023-06-05
    430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关于对全市农民免征农业税
    发布部门: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宁政发[2004]1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3年,我市部分地区采取“农民依法纳税、政府全额补贴”的办法,深入推进农业税征收制度改革,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按照中央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的精神,根据区县的要求,市里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对农民免征农业税,由各级政府全额代缴。为了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实施,现做如下通知:一、充分认识免征农业税的重要意义免征农业税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不仅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有利于改善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郊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对全市农民免征农业税,充分体现了市、区县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不仅是一个经济
    2023-06-07
    470人看过
  • 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市属企事业单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08〕20号)第二条第六款省政府授权灾区县(市、区)政府批准,因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可在3年内减征五至九成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我市具体执行标准通知如下: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鉴于我市灾情严重,人民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辖区内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属于享受税收优惠的主体。辖区内的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纳税人税款时执行统一的优惠政策。二、享受优惠的应税所得项目及减征幅度辖区内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来源于灾区且在我市地税部门缴纳税款的所得项目纳入优惠范围,减征幅度如下:1、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征九成。2、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
    2023-06-07
    402人看过
  •  美国政府全免费送回国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签证过期或者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国,遣返回国时机票的费用由个人承担。遣返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签证到期被遣返,另一种是入境时不符合规定或签证不合格被遣返。对于第一种情况,一般遣返费用由所在国家承担,而第二种情况则需要自己承担机票费用。不过,如果滞留时间不长且有正当理由,可以重新申请签证。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签证过期或者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国,遣返回国时机票的费用是由谁承担的呢?遣返回国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你的签证过期,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回国,被遣返。另一个是入境时不符合规定,怀疑签证,或者回答不符合规定。第一,签证到期,违反法律,所在国家承担机票,遣返回来,一般在北京被中国政府调查。询问情况,让家人带走。这种情况基本上很难去这个国家。其中也有主动遣返的,也就是你自己承担机票的情况,属于非法滞留,主动回国的情况,只要滞留的时间不长,说明理由也可以重新申请签证。第二种,属于入境遣返
    2023-11-14
    32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美政府关于商业发射服务的国际贸易
    发文单位:美国发布日期:1989-1-26执行日期:2006-4-24失效日期:1994-12-31一、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政府达成本协议备忘录(协议),旨在处理商业发射服务中的某些国际贸易问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以适当的方式进入商业发射服务的国际市场问题。其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二、贸易问题与进入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和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团在北京和华盛顿举行了两轮会谈。经过这些会谈,双方同意就商业发射服务的某些国际贸易问题,包括中国商业发射服务部门以适当方式进入国际市场一事,采取某些措施是适宜的。中美双方特此达成以下协议:1.中美双方支持把市场原则适用于商业发射服务部门之间进行的国际性竞争,包括防止采取低于成本价格、政府诱导做法以及不公正的贸易行为。2.为了以适当方式进入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采取措施保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和在其领土内营业的商业发射服
    2023-04-25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中国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中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鼓励和保护资本流动是双向性的,作为中国商务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吸引外资和促进海外投资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中国已经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为110多个,已经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80多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以增加外国投资者的安全感,避免和消除对跨国纳税人的重复征税;同时也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为中国企业进一步实施“走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里,关于政府奖励可否填政府补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条件”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
    • 政府招标法中关于回避的条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7
      《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
    • 对于来自没有和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外籍人员,如何办理手续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我国政府与外国(地区)政府签订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及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简称安排)都给予了一定税收优惠,对其在不超过一定时期的境内居留,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境内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一定时期”具体规定如下: 1、对来自没有和中
    • 政府、工会、政府、政府、政府的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对象、职工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4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主体对象1.员工: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2.工会:工会是劳动者(雇员)组成的旨在维护和改善其就业条件、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权益的组织3.雇主也称雇佣者,是指在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并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在现行的劳动立法中普遍用“用人单位”。4.政府:政府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