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显失公平的规定是这样的: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合同,尤其是双务合同应体现平等、等价和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同正义。
(二)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物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
(三)受害的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指对一方当事人明显有利而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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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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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显失公平,公正是否合法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9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不是无效同,而是可撤销的合同。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险状态,缺乏判断能力,造成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明显不公平,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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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何公平地显失公平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1、合同显失公平的无效,不具有效力,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后,合同溯及到成立之日起自始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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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条中,"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怎样具体理解显失公平?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2显失公平的标准目前国家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一般是合同的一方提出属于显失公平要求变更合同,法院根据要求的一方提供的事实依据,经过对方质证,一般的显失公平是根据具体的事项来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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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合同的适用范围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显失公平合同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缺乏经验,致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另一方遭受重大不利的合同。 显失公平合同的构成要件如下: 1、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 由此可见,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对于无偿合同,因不存在对价问题,所以不存在双方利益的不平衡和显失公平。 2、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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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合同如何显失公平?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91,合同不公平签字了的情况下也能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