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期限有何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限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确定;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应税劳务时,纳税期限一般为一个季度,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的期限。当然,在正常情况下,相应的主管部门会在应税劳务超过相应期限前发出通知。如果当事人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可以咨询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协会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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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分包如何纳税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2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对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预缴税款2%属于预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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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税劳务)的,其营业额是否应缴纳营业税?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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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发生折扣如何开具发票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9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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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什么资料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0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三)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