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书已经撤回,可以再申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8: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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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一年内,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协调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局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劳动局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表,等待受理获得受理通知书的,等待通知参加鉴定,获取鉴定结果,对鉴定结果不服的申请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的,进行相应赔偿事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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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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