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提供工伤赔偿条例的具体内容,以便了解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6 23:50:08 175 人看过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 伤 赔 偿 范 围 : 哪 些 情 况 可 以 获 得 工 伤 赔 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呢?

首先,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认定为工伤后,企业需要承担医药费的垫付,而工伤保险基金则承担医药费。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需要按原待遇发放工资,而医疗费用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另外,如果员工需要护理,企业也需要承担护理费用。在住院期间,企业需要提供伙食补助费,而工伤保险基金则承担这些费用。

如果员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1-10级伤残,企业还需要承担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规定员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工伤赔偿,那么这些规定可能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一致,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法规行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企业需承担医药费的垫付,而工伤保险基金则承担医药费和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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