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9:42:04 488 人看过

一、债权转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第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构成条件主要有:签订主体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并且当事人已经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对于合同是否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一定,主要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相比之下,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符合法定形式;

第二,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是否成立,基本由当事人双方的意志所决定,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而合同是否生效,主要由国家法律规定,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

第三,责任形式不一样。当合同成立时,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当合同生效时,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属于违约责任。

二、债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二)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三)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四)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五)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禁止利用债权的转移来牟取暴利。

三、债权转让纠纷案件如何管辖

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而在债权转让诉讼过程中,对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笔者认为,该类案件的管辖要从三个方面加以认识和理解。

(一)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因此,这样就更能体现我国民诉法双方当事人约定协议管辖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债务转移与债权转让区别,债务转移的条件
    一、债务转移与债权转让区别债务转移与债权转让区别如下: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二、债务转移的条件债务转移的条件如下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要依法办理。4.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二、债权的法律分类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2.特定
    2023-06-20
    62人看过
  •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的区别
    分包合同与转让合同都属于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但是,分包合同与转让合同不同的是,经招标人(发包人)同意或按照合同约定,中标人(承包人)可以分包合同,法律一般不予禁止之所以允许分包合同,是因为中标人(承包人)对完成某部分工作不一定具有优势,将该部分分包给有优势的第三人完成,对招标人(发包人)不仅没有损害反而有利。一、建筑工程分包有哪些合法规定建筑工程分包必须具备以下合法要件:(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二、工程分包的限制条件工程分包具有以下限制条件:1、除非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发包人同意。2、承包人只能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3、第三人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第三人与承包人共同对
    2023-06-27
    499人看过
  • 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区别以及合同的生效和成立的关系
    一、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区别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区别主要是: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2.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3.作用的阶段不同。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4.责任形式不同。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5.赔偿范围不同。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二、合同的生效和成立的关系合同
    2023-06-19
    49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受让人取得债权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受让人取得债权债权转让合同生效要件:(一)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二)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三)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四)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二、债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一)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达成合意。(三)债权具有可转移性。(四)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五)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三、债权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人):乙方(受让人):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元(小写)。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丙的债权共计___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
    2023-06-08
    407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一)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双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二)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一、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吗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意义上的债权意义广泛,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欠钱。债务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可以简单地表达为要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债权转让是将上述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指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是转让人,第三人是受让人。债权转让在双方达成协议时具有法律效力,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新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转让,又称债务承
    2023-04-12
    271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与生效时间与解除时间的区别
    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的合同。有以下项: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023-07-11
    14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变动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呢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股权变动的效力是两个既密切相关,又严格区别的法律概念。从逻辑上看,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在前,股权变动生效在后。因此,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项下权利(物权和股东权)的变动(转移)时间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如同物权行为独立于债权行为一样,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仅产生转让方将其股权交付给受让方的合同义务,而非导致股权的自动、当然的变动。纵使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倘若转让方拒绝或者怠于协助受让方将合同项下的股权过户给受让方,股权仍属于转让方,只不过受让方有权根据《民法典》追究转让方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股权转让合同并不以股权变动作为合同生效前提。前已述及,股权转让合同为源,股权变动为流。而且,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与股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之间必然有一个时间差。而且,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要早于股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以股权变动尚未发生为由否认
    2023-03-06
    201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吗债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合同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常见的合同之一,是归属于经济合同之中的,若是发生纠纷,也归属于经济纠纷之中。生效条件: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一、债权转让通知书被债权人拒收怎么办不影响,债权转让的生效要求采取的是无需经债务人同意的通知主义原则,可以变更送达方式,可以电话,可以电子邮件等。债务人已经知道了债务转让这件事情,之后继续按照法律流程进行,如果债务人并不履行相应义务,可依法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所以建议变更一下通知方式,确保债权转让通知能送达,具有法律效力。二、欠条可以转让吗合法吗欠条的转让实际上是欠条
    2023-06-22
    168人看过
  • 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一、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要件,这里为您进行简述: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是: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
    2023-05-06
    453人看过
  • 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一般是可以转让的。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如何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可以使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一般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
    2023-07-21
    238人看过
  • 企业转让产权与转让股权的区别
    一、企业转让产权与转让股权的区别(一)转让股权涉及的税收规定主要有哪些营业税:免缴。依据《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免缴。此行为属于非增值税征税范围。企业所得税:转让方按股权转让收益的原则纳税。依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二条第一款: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不缴土地增值税,因为不属于转让不动产行为。不缴契税,依据《关于股权变动导致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更名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财税2003184号)。二、如何正确区分股权转让与产权转让(一)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股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股东,客体是企业股份或权益;企业是资产的所有者,产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客体是企业的资产。(二)转让股权时,涉及三个独立主体:即为被转让企业
    2023-04-12
    216人看过
  • 版权授让与版权转让的区别
    一、版权授让与版权转让的区别(一)版权转让后,原版权的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的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作品的权利;(二)版权转让后,如果权利受到侵犯,受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但如果是被授权人则没有这个权利;(三)版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自由的选择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进行使用,也没有必须使用作品的义务,而被授权人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使用作品;(四)版权转让是直接将所有的权利一起办理转让,所以的手续交接完之后,版权转让人对于该版权就不存在任何的关系,属于永久性的转让,而授权使用一般仅限于较短时间;(五)转让的付酬较高,而授权使用的付酬相对低一些;版权转让一般必须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有的国家还规定版权转让的合同必须登记;作品原件如书稿、画稿财产权的转让,一般不视为版权的转让。
    2023-04-13
    337人看过
  • 区分合同权利转让和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区别如下:相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都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将自己拥有的债权全部或者转让给他人。不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就是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情形。这里提到第三人,也就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没有发生变化的,合同中的债权人还是债权人,债务人还是债务人,这是合同履行中债权转让与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最大区别。再来看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合同的转让带来的后果是合同当事人发生变化归纳一下,在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是不改变合同当事人的,而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的转让是改变合同当事人的。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的规定是什么?债权转让一般指债权让与。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
    2023-07-04
    310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生效吗
    不动产物权的转让一般不会在合同成立之前生效,是在合同生效后,办理物权登记,才能产生物权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发生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原则。本条则具体明确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登记生效的时间,即“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即是说,不动产物权登记,自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始告完成。不动产登记簿是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管理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档案。一般认为,根据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不动产登记簿应当具有这样一些特征:一是统一性,一个登记区域内的不
    2023-08-02
    15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物权的转移与合同生效及合同成立的联系与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个题目有点大,三言两语难以尽述,可结合案情咨询律师
    • 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与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6
      1、相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都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将自己拥有的债权全部或者转让给他人。 2、不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就是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情形。这里提到第三人,也就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没有发生变化的,合同中的债权人还是债权人,债务人还是债务人,这是合同履行中债权转让与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最大区别。再来看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合同的转让带来的后果是合同当
    • 债权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6
      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必须有转让通知。
    •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实际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1
      导读: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实际转让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合同的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也不等于股权的实际转让。当事人经常发生误解,在合同生效之后,认为股权就当然转让,受让人就已经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上,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实际转让 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合同的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也不等于股权的实际转让。当事人经常发生误解,在合同生效之后,认为股权就当然转让,受让人就已经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上,合
    • 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成立有何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7
      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成立,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意思表示一致,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成立表明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已经完结。劳动合同成立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劳动合同生效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然结果。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具体区别如下:1.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合同生效所构成要件不同劳动合同成立构成要件为两个,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