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听证会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2:21:32 139 人看过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

(3)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介绍说明;

(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

(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一、海关处罚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听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主持人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身份;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参加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名单,询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3、宣布听证纪律;

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并介绍案由;

5、案件调查人员陈述当事人违法事实,出示相关证据,提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

6、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申辩,提出意见和主张;

7、第三人及其代理人陈述,提出意见和主张;

8、听证主持人就案件事实、证据、处罚依据进行提问;

9、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相互质证、辩论;

10、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作最后陈述;

11、宣布听证结束。

二、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是什么呢?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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