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合同和分包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24:09 487 人看过

1、什么是分包

所谓建设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其他承包人后,又将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他承包人的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总承包商、勘测承包商、设计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成为分包合同的业主。总承包单位、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工程测量师、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注册资本符合国家规定;具有与其所从事的施工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从事有关施工活动所必需的技术设备;具有与其从事的建设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从事有关建设活动所必需的技术设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测量师、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根据其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和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格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其资格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工程分包时,总承包人应当审查分包人是否具有承揽工程施工的资格。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的,分包合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如何区分自动辞职和合同终止
    1、自动离职与终止合同的区别根据《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员工的批复》,自动离职是指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而离开公司,擅自离职,或在未完成终止程序的情况下离开公司。例如,他因辞职或要求终止合同而未经许可离开;或无理由离开;;或者由于优惠待遇的诱惑而擅自“跳槽”首先,自动辞职不同于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中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在法定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提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行使提前通知权和立即终止权时,应当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自愿辞职不符合上述情形,未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自动辞职不同
    2023-05-07
    403人看过
  • 分包合同的分类和概念
    1.—般分包合同是指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承包商由于某些原因,将自己承担的一部分工程,在经业主或临理工程师批准后,交给另外的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从承包商那里分包一部分工程,并与承包商签定明确规定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分包合同的人或实体,称之为一般分包商。一般分包合同的特点:(1)分包合同由承包商制定,即由承包人挑选分包人;(2)分包合同必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3)对合同总的执行没有影响。强调承包商不能将全部工程分包出去,自己一定要执行主体工程合同(4)承包商并不因搞了部分工程分包,从而减少其对分包工程在承包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2.指定分包合同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或选择的分包工程施工、供货或劳务人员在承包商同意后,与承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凡在合同中以暂定金额支付工程均称为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合同的特点:(1)指
    2023-03-10
    151人看过
  • 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如何区分?
    一、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概念预约合同或预约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签订本约的预先协议,义务不是给付某物,而是订约的行为。预约也是合同的一种,拥有法律上的效力,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可随便变更或解除。预约是为了本约的签订而签订的,但是预约并不是从属于本约,有其独立性。本约,又称本合同,是通过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预约中没有确定实体权利义务,而本约中具体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二、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关联预约合同具有暂时性、阶段性,最终目的是缔结本约。预约与本约的关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预约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签订本约的效力,同时预约中已确定的条款也不可以随便反悔。(二)后来签订的本约与预约中有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本约为准.本约签订后预约终止。(三)当事人已按预约中初步约定的条款履行了相当于为本约而为的主要义务的,即使未实际签订本约,也应认定本约已经成立生效。(四)未签订本约,亦未履行
    2023-06-27
    500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首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终止是出现一些法定情形,劳动合同不得不消灭,没有当事人意思表示,其次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一、与合同人员解约程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工的流程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
    2023-03-14
    476人看过
  •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如何区分
    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分主要有以下三点:1、订立行政合同的一方必然是行政主体,民事合同无此要求;2、订立行政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订立民事合同是为了实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3、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一、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原则是怎样的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原则是:1.主体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2.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大体相当的对等;4.诚实信用原则;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二、买卖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有哪些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二、订约当事
    2023-06-21
    499人看过
  • 如何区分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
    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主要有以下区别:第一,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第二,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第三,定性不同。行纪合同是有偿的,行纪人都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经纪人,其所从事的业务一般仅为商事活动。一、民法典关于行纪合同有什么规定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有以下这些: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行纪
    2023-03-08
    158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合同?
    (1)双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加入用人单位,成为其中一员,并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成员而与用人单位有组织上的从属关系。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还可以是自然人;劳务提供者无须加入另一方,双方不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不存在组织上的从属关系,劳务提供者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基本上反映的是一次性使用与被使用劳动力的商品交换关系。(2)劳动过程中的关注点与要求不同。劳务提供方应当向劳务接受方提供的是劳务行为的物化或非物化成果,在此接受方关注的是劳动成果;而劳动关系虽然也涉及具体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对劳动成果也有一定的要求,但劳动关系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因此,劳动关系强调的是劳动过程和劳动条件。(3)劳动风险责任承担的主体
    2023-02-19
    332人看过
  • 共同抵押和混合担保如何区分
    共同抵押是物的连带,以抵押物的价值实现共同抵押债权,而混合担保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的担保混合。共同抵押指未限定每个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金额,债权人可以任意就其中一个或几个抵押物的卖得价金受偿,即每个抵押物均担保债权的全部。混合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混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4-05-12
    83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与委托合同如何区分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一、委托合同的种类1.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
    2023-02-26
    286人看过
  • 采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分
    一、采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分采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分如下:1.本质不同,采购合同是购进货物的合同;2.订立合同方不同,采购合同,通常是采购方作为甲方,买卖方作为乙方,买卖合同,通常购销方作为甲方,购进方作为乙方;3.概念不同,买卖合同是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后开始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
    2023-06-04
    152人看过
  • 区分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主要是方式不一样,合同解除一般是合同当事人主动行使解除权,而合同终止是自动的。具体而言,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因此合同终止必须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形,才可以进行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和劳动合同解除的不同之处在哪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法定情形不同,而且导致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都由法律规定,不容许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无效。2、劳动者、用人单位的主观方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的,不仅需具备法定事由,而且需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单方或双方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两者缺一不可。而劳动合同终止则只要出现法定事实,劳动合同则根据法律规定终止,不需要一方或双方作出意思表示。3、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法律程序不同。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
    2023-07-01
    417人看过
  •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分
    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预售合同标的物仍在建设中,难以预料。购房合同标的不仅可以是已竣工的房屋,还可以包括建筑物、社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预售房在预售交易中,从签订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购房合同中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有交付标的物和转让所有权的义务。房屋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一)认购书与买卖合同有何差别1、是订约时间不同,预约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2、是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3、是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由于本约所定的义务是合同义务,直接具备履行内容。由预约到本约的签订,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预约所确定的原则贯彻到本约的合同条款
    2023-07-01
    274人看过
  • 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区分
    (1)合同标的不同:质押合同的合同标的为动产或者是权利;而抵押合同的合同标的为不动产和动产。(2)合同生效日期不同: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3)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质权合同与质押合同的区别依据《民法典》规定,质押是债务担保的方式之一,而质权是指设立质权后,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对质押物享有优先的受偿权。而质押合同是进行质押活动时,由出质人和质权人签订的合同。两者是属于不同的范畴的,但是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023-07-03
    101人看过
  • 如何区别承包合同和劳动合同关系?
    一、如何区别承包合同和劳动合同关系?(1)合同目的不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目的是为了采用责任制的方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企业效益,而劳动合同目的主要是确立劳动关系。(2)合同内容不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以经营管理责任制为主要内容,而劳动合同则以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为内容。(3)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身份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作为劳动者在其承包经营范围内是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只是劳动者和被管理者。(4)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责任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劳动者作为承包人要对所承包的生产经营成果负责。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只对本人所担负的生产经营任务负责。(5)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收入性质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劳动者作为承包人,其劳动报酬收入兼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劳动报酬性质。而在劳动合同
    2023-02-09
    36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劳务分包合同如何区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8
      劳务分包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劳务分包作业,向劳务分包的发包人负责,这是劳务分包的概念和定义。劳务合同是项目经理部和企业内部劳务公司之间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和劳务公司部,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合同从性质上看是基于建设分包合同产生,只有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如何区分劳务合同分包与劳务分包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5
      劳务分包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劳务分包作业,向劳务分包的发包人负责,这是劳务分包的概念和定义。劳务合同是项目经理部和企业内部劳务公司之间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和劳务公司部,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合同从性质上看是基于建设分包合同产生,只有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劳动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区别和用工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
      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如下:与让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有人觉得这二者就是说的同一个东西。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是有很大区别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
    • 公司合同和个人合同如何样区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25
      第一,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以为他人处理事务为目的而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只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居间人不得以委托人的名义或以居间人自己的名义代为订约。 第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 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如何区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8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里面可以包括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你所说的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他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他们本质上是相同的,但是绝不能将他们等同。说白了的,试用期协议是用人单位在你的试用期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