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2:30:33 87 人看过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具体有:

1、共同承揽人负有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的义务;

2、提供材料的义务,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

3、通知义务;

4、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承揽合同怎么管辖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

二、承揽合同履行地该怎么确定

承揽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合同履行地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2、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由于加工合同的履约内容主要是承包商按照定作方的具体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承包商的履约是基于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人力。因此,加工承包商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三、承揽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承揽合同的履行地,首先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应当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所以,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的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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