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快我市企业改革步伐,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内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组,租赁经营或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等改革的国有、集体企业(下称改制企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改制企业处置土地资产,应对其土地拥有合法使用权,并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尚未登记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补办手续。
第四条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应根据企业改制的情况,分别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保留划拨的方式处置。
第五条改制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土地资产:
(一)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
(二)租赁经营的;
(三)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
第六条企业破产或资产整体出售的,企业原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出让方式处置,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国土部门与新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
第七条改制企业土地资产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须经企业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经有批准权的国土部门批准。
第八条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采取保留划拨用地的方式处置:
(一)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以及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的除外;
(二)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间合并,且兼并或合并后的企业仍为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
(三)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合并中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
(四)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前款第(二)、(三)、(四)项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期限不超过5年。
第九条以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处置土地的改制企业,如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的,应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到市国土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条改制企业处置土地使用权,应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到市国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改制企业采用除保留划拨用地以外的其他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在报送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并向市国土部门申报地价确认。
第十二条企业改制使土地使用权属发生转移的,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在土地处置方案实施后1个月内,带齐有关文件资料,到市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改制企业原使用的土地属集体所有的,必须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其土地使用权方可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改制企业处置土地使用权时,确需同时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并经市政府同意,依法办理有关手续,补交有关款项。
第十五条改制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土地使用权,使土地使用权属发生转移或改变土地用途的,按非法转让土地或非法占地予以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评估机构对企业改制中的地价评估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对破产企业及特别困难企业的地价评估收费按最低标准的10——30%收取。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潮州市国土局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1999年11月23日
-
潮州潮安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办理如何申请
73人看过
-
福州关区企业获得监管改革红利
404人看过
-
南京市郊土地改革中关于护堤土地处理办法
391人看过
-
抚顺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土地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56人看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原则问题
114人看过
-
惠州惠城区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办理位置
394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3第一条 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等改革,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有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
-
国企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范围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国企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1)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具体来说,就是当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等形式的改革,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应当或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2)需要处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必
-
国有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国有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的,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根据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七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一)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的除外;(二)国有企业
-
土地改革时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根据《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有关规定“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现在仍由村或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使用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4的规定,土改时候的土地使用証如果作如集体之间确权的证据使用了有效。
-
处置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具备哪些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处置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具备哪些条件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根据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七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土地使用权必须权属合法、无争议,并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