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将一些原属于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的强制性条款修改为任意性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5:25:34
130 人看过
新公司法将一些原属于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的强制性条款修改为任意性条款,将经营自由还给公司。如原公司法第12条第2款对属公司经营自由范围内转投资作了强制性规定,具体表现为:
限定了转投资的对象为公司;
规定除依行政法规设定的投资公司、控股公司外,公司股权投资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新公司法在第16条第1款将转投资对象扩展至公司以外的合伙企业,并将转投资交由公司章程规定;
相应地,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额进行限定。再如,原公司法讨论较多的第60条第3款,也是一条强制性条款,即“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新公司法第16条第1款和第2款将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权利交给公司决定,公司可以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进行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什么是新公司法任意性条款
88人看过
-
公司法什么叫强制性条款
217人看过
-
与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冲突的公司章程条款无效
235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将修改哪些条款
300人看过
-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350人看过
-
新《公司法》:任意性规范
49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债务
词条
个人债务包括以下这些: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更多>
#个人债务
最新文章
#个人债务
相关咨询
-
公司的强制性条款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2《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第
-
公司法规定的强制性条款有那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6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 1、必须与劳动关系形成一个月的劳动证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3、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4、其他强制性条款。
-
简述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简言之,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严格予以遵守,当事人不得以约定予以改变或者变通。而法律的任意性,是指法律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进行选择,或者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法律规定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这就是法律的强制性和任意性问题。这次新修订的《公司法》的突出的特点就是: 首先,是解决了老《公司法》中存在的强制性与任意性规范的性质区分不明的问题, 其次强调公司法规范的任意性,减少了
-
经营管理属于公司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0企业管理属于工商管理专业;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企业财务管理、企业生产管理。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一般安排10--12周。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相近专业: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各高校依据不同需要有所
-
公司法修改了哪些条款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7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了12个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具体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由法律为您整理介绍。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新变化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了12个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3个方面 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