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事项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0:32:11 439 人看过

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下列事项:

1、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

2、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

3、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

4、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

5、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

6、违约责任;

7、纠纷解决途径;

8、其他有关事项。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

第一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与投资者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应载明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指投资者,下同):姓名(或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

乙方(指证券公司,下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第二条合同应载明订立合同的目的和依据。

第三条合同应对融资融券交易所涉及的信用账户、融资与融券交易、担保物、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强制平仓等专业术语进行解释或定义。

第四条合同应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载明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具有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二)甲乙双方均自愿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甲方向乙方提供担保的资产未设定其他担保,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四)甲方承诺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甲方同意乙方以合法方式对甲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了解,并同意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单位报送甲方的融资融券交易数据、信用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

(五)甲方自行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和损失,乙方不以任何方式保证甲方获得投资收益或承担甲方投资损失。

(六)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合同应载明开立信用账户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作为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甲方委托乙方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甲方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甲方信用证券账户与其普通证券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应当一致。

(二)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作为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甲方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甲方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第六条合同应约定融资融券特定的财产信托关系,具体如下:

(一)信托目的。甲方自愿将保证金(含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下同)、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以及上述资金、证券所生孳息等转移给乙方,设立以乙方为受托人、甲方与乙方为共同受益人、以担保乙方对甲方的融资融券债权为目的的信托。

(二)信托财产范围。上述信托财产的范围是甲方存放于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相应的证券和资金,具体金额和数量以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实际记录的数据为准。

(三)信托的成立和生效。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对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相应证券和资金设定的信托成立。信托成立日为信托生效日。

(四)信托财产的管理。上述信托财产由乙方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与甲、乙双方的其他资产相互独立,不受甲方或乙方其他债权、债务的影响。

(五)信托财产的处分。乙方享有信托财产的担保权益,甲方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权,甲方在清偿融资融券债务后,可请求乙方交付剩余信托财产。甲方未按期交足担保物或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时,乙方有权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对上述信托财产予以处分,处分所得优先用于偿还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

(六)信托的终止。自甲方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清偿完所负融资融券债务并终止合同后,甲方以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相应的证券和资金作为对乙方所负债务的担保自行解除,同时甲乙双方之间信托关系自行终止。

第七条合同应约定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保证金比例及计算公式、保证金可用余额计算公式、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范围和折算率、标的证券范围,并载入以下内容:

(一)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足额保证金;保证金提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甲方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应符合证券交易所和乙方的规定。

(二)甲方提交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资金及上述资金、证券所产生的孳息等,整体作为担保物,担保乙方对甲方的融资融券债权。

(三)乙方有权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调整本公司标的证券范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范围及折算率。

(四)当甲方提交的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比例时,甲方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合同约定,转出超出规定比例部分的担保物。

(五)甲方按照前款规定提取担保物的,应提前两个交易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八条合同应约定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信用额度、融资融券期限、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用及相应的计算公式等事项,并载入以下内容:

(一)融资融券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期限顺延的,应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融资融券期限从甲方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之日起计算。

(二)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按照甲方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的天数计算。

第九条合同应对融资融券交易的主要业务操作环节加以约定,并载入以下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乙方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或调整对甲方的授信额度,并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交易所需资金和证券。

(二)甲方应在证券交易所及乙方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甲方发出的超出乙方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的交易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三)甲方应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不得将信用账户、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使用。

(四)乙方为甲方建立融资融券交易明细账,如实记载甲方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况,供甲方查询。

(五)乙方应对甲方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向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报告,按照其要求采取限制甲方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第十条合同应约定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维持担保比例和计算公式、补仓时间、补仓期限、补仓后应达到的维持担保比例以及乙方要求甲方补仓的通知方式。约定内容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应约定乙方强制平仓的各类情形、平仓开始与停止条件、平仓顺序等事项。合同还可以约定,如甲方逾期偿还债务的,乙方将收取违约金,并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合同还应载明,若甲方担保物被全部平仓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索。

第十二条合同应约定甲方清偿债务的范围、方式、期限以及债务清偿后信用账户的处理方式等有关事项,并载入以下内容:

(一)甲方应当清偿债务的范围,包括:向乙方借入的资金和证券、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证券交易手续费、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甲方可以在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届满时偿还对乙方所负债务,也可以在与乙方协商后,提前偿还对乙方所负债务。

(三)甲方从事融资交易的,可以选择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方式偿还对乙方所负债务;甲方卖出证券所得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甲方从事融券交易的,可以选择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向乙方融入的证券。

第十三条合同应约定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当出现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范围和折算率调整;保证金比例与维持担保比例调整;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乙方被取消或限制融资融券交易权限;司法机关对甲方信用证券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甲方信用证券账户记载的权益被继承、财产细分或无偿转让等特殊情况时,对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交易的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合同应约定融资融券交易所涉及的权益处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合同应约定: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按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乙方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并按照甲方意见办理。合同还应明确约定乙方征求意见的具体方式。

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的权利;配售股份的认购权利;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的权利等。

(二)合同应约定:以证券形式分配投资收益的,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分派的证券记录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并相应变更甲方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以现金形式分配投资收益的,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分派的资金划入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乙方在以现金形式分派的投资收益到账后,通知商业银行对甲方信用资金账户的明细数据进行变更。

(三)合同应约定:甲方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向证券持有人配售或者无偿派发证券、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证券的,甲方在偿还债务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与所融入证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证券或资金。合同还应明确约定甲方对乙方进行补偿的具体方式、数量、金额。约定的补偿方式、数量、金额应公平合理。

(四)合同应约定: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或其权益的数量合计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报告、信息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上述事务由甲方承担办理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应载明通知与送达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详细联络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指定联络人(应当为甲方本人或通过书面授权指定的联络人)、固定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合同还应约定,甲方联络方式变更时,通知乙方的方式和时间。

(二)乙方履行各项通知义务的方式,如自行签领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通知、邮寄书面通知、电话通知、公告通知等。合同还应约定,乙方以上述方式发出通知后,间隔多长时间,视为该通知已经送达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对账服务的方式,如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发送电子邮件查询、邮寄对账单查询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对账单,应载明如下事项:

1、甲方授信额度与剩余可用授信额度;

2、甲方信用账户资产总值、负债总额、保证金比例、保证金可用余额与可提取金额、担保证券市值、维持担保比例;

3、每笔融资利息与融券费用、偿还期限,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委托价格、数量、金额。

第十六条合同应明确载入因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技术系统异常事故;政策法规修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素,导致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免除其相应责任的条款。

第十七条合同应约定导致合同终止的各种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二)甲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

(三)乙方被证券监管机关取消业务资格、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撤销;

(四)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

(五)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

合同还应约定,出现以上情形时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交易的处理方式。

第十八条合同应约定适用的法律和争议处理方式(仲裁或诉讼方式选择一种)。

第十九条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成立与生效条件、合同期限、合同份数等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应明确载明乙方确认已向甲方说明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不保证甲方获得投资收益或承担甲方投资损失;甲方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内容,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

合同还应规定,合同应由甲方本人签署,当甲方为机构投资者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载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下列事项:

(一)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

(二)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

(三)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

(四)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

(五)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

(六)违约责任;

(七)纠纷解决途径;

(八)其他有关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融资融券交易有何规定
    什么是融资?
    2023-05-07
    81人看过
  • 什么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的作用
    一、什么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符合下述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融资融券业务: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二、融资融券的作用融资融券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将更多信息融入证券价格,可以为市场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动,有助于市场内在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2.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增加市场的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市场,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3.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式的方面,为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4.融资融券可以拓宽证券公
    2023-04-30
    65人看过
  • 融资融券的业务流程有哪些,融资融券的作用
    一、融资融券的业务流程有哪些融资融券的业务流程大致有以下内容:1.融资交易中,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买入股票。如果证券价格上涨,则以较高价格卖出证券,此时只需归还欠款;如果证券价格下跌,融入资金购买证券,这就需要投资者补入资金来归还。2.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作为对证券公司所负债务的担保。如果投资者预期证券价格即将下跌,可以借入证券卖出,而后通过以更低价格买入还券获利。二、融资融券的作用融资融券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将更多信息融入证券价格,可以为市场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动,有助于市场内在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2.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增加市场的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市场,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3.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式的方面,为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4.融资
    2023-06-06
    367人看过
  •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全文)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全文)第一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与投资者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应载明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指投资者,下同):姓名(或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全文)第一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与投资者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应载明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指投资者,下同):姓名(或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乙方(指证券公司,下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第二条合同应载明订立合同的目的和依据。第三条合同应对融资融券交易所涉及的信用账户、融资与融券交易、担保物、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强制平仓等专业术语进行解释或定义。第四条合同应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2023-06-09
    286人看过
  • 续约融资融券去哪里办理
    续约融资融券的办理地点是:证券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交申请即可。单笔融资融券合约(或交易)不超过6个月。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单笔合约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限。续约融资融券去哪里办理的法律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本办法所称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022-07-20
    189人看过
  • 解读融资融券业务中融券补偿规定
    我国融券制度规定,在标的证券发生红利派发、配股等情形时,尚未还券的融券投资者应当对证券公司进行补偿。为何要做出这一规定?补偿标准如何确定?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一、为什么要做出融券补偿的规定?尚未还券的融券投资者应当对证券公司进行补偿,是各国证券市场的惯例。这一规定是必须的,有其内在合理性。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设证券公司出借100股证券A给客户,在客户归还证券前,证券A出现了分红派息,每股分红1元,股权登记日当日该证券市价9元,次日由于除权原因,证券市价跌至8元,再过一日,融券合同到期,客户归还100股证券A。让我们看看,假设不补偿时,证券公司收回的证券A仍为100股;但相对证券公司未出借证券而言,证券公司将损失100元的红利收入(100股*1元/股)。可以看出,假如不做出补偿规定,证券公司将不愿把证券出借给客户,这是做出补偿规定的根本原因。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看客户向证券公司做
    2023-06-09
    62人看过
  • 融资合同:项目融资授权协议
    甲方:乙方: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1、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授权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开展“________项目”的融资业务。2、甲方的融资要求是: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元,授权乙方寻求对口投资合作商,解决项目的缺口资金________万元;项目后续融资可参考该协议条款另行制定。3、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在甲乙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4、项目融资业务中的有关分工与费用: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前期的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费用。甲方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项目
    2023-06-12
    270人看过
  • 融资融券怎么进行融资
    法律综合知识
    融资一、融资交易的定义融资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借)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买入股票的交易行为。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者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以后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进行授信后,投资者可以在授信额度内买入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公布的融资标的名单内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融资买入的证券及其他资金证券,整体作为其对证券公司所负债务的担保物。融资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如果证券价格符合投资者预期上涨,融入资金购买证券,而后通过以较高价格卖出证券归还欠款能放大盈利;如果证券价格不符合投资者预期,股价下跌,融入资金购买证券,而后卖出证券归还欠款后亏损将被放大。因此融资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能放大投资者的盈利或者亏损,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要求投资者有较强的证券研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二、融资交易特点1、融资标的证券可供融资买入的证券品种,称为融资标的证券。沪、深交
    2023-12-12
    457人看过
  • 融资融券开户条件有哪些,融资融券有什么风险影响
    (1)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2)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含50万);证券类资产包含普通帐户的现金、股票、债券、基金以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如监管有另行规定,按监管规定为准);(3)风险测评结果须为积极型/进取型,且测评时间在两年以内;(4)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不包括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东);(5)不在公司信用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6)不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或机构;(7)未有其他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融资融券业务的主要风险有:1、杠杆交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2、强制平仓风险。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
    2023-02-22
    84人看过
  • 企业债券融资有哪些注意事项
    企业债券融资的注意事项:债权融资,相对股权融资面对的风险较简单,主要有担保风险和财务风险。作为债权融资主要渠道的银行贷款一般有三种方式: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为了减少风险,担保贷款是银行最常采用的形式。企业向银行借钱,先要找一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做担保人,对银行贷款承担联带责任,当民营企业寻找担保企业时,往往对方的要求你也承诺为对方做担保向银行贷款,这种行为称之为互保。大量的互保容易使企业间形成一个担保圈,一旦圈中一家企业运作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其他企业面临严重债务危险。财务风险主要指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出现问题,当企业用债权方式进行融资时,财务费用的增加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很大压力,理论上,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若达不到借款利率,企业的借款就会给企业股东带来损失。但更重要的是,债权融资将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从而降低企业再次进行债权融资的能力,如果企业不能通过经营的赢利降
    2023-03-03
    330人看过
  • 融资融券有什么要求吗
    一、融资融券的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二、投资者的准备工作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
    2023-06-23
    494人看过
  • 融资融券抵押品有哪些
    股票、债券、基金都可以作保证金,只是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抵押折算率不一样。并不是所有的股票都能做融资融券的担保物。融资融券担保物是信用客户为了融资、融券所向证券公司提交的一定比例的质押物。担保物包括:保证金、融资买入的证券、融券卖出的现金。用于信用担保的保证金可以用标的证券以及交易所和证券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的范围包括: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国债、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等。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
    2023-06-15
    246人看过
  • 按揭证券融资与融资融券交易的区别
    定义主要是为了获取现金。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股权质押融资不是一种规范化的产品,本质上也是一种民事契约关系。具体融资细节由双方商定。在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制期,都可以作为质押标的。限制性股票质押在行权时间前终止的,质押合同视为有效。2008年10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可以从即日起申请发行无限售股可交换公司债券,以缓解非大股东和小股东的财务困难,降低其抛售股票的积极性。《条例》明确,债券发行人以上市公司股东为限,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此外,为维护交易所用股票作为抵押品的信用,《条例》还对交易所用上市公司股票的资格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交易所用股票的安全保障措施,防范债券违约风险
    2023-05-08
    362人看过
  • 散户抱团融资融券合法吗
    散户抱团融资融券是合法的,但实际上两融算是券商面向个人投资者门槛设定比较高的,不是每个散户能操作的。一、散户做融资融券需要注意哪些事情1、做两融选择券源很重要,推荐长期用自己熟悉的一、两只股票反复做;2、两融现在不能T+0,但是可以利用融券的卖空属性去做对冲,锁住当天看好股票的收益。具体操作是,在开盘时买入该股,股价上涨后,利用融券卖空该股,获得收益;第二天再卖出普通账户里的股票,归还融券的负债即可。3、做股票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投资风格,如果只是一时兴起,那就不要来做带杠杆的,任何时候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更何况把风险倍数放大的工具。二、融资融券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有哪些区别1、保证金要求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买多卖空),在
    2023-03-04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哪里有融资融券续约业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3
      当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续约的,可以到证券公司进行办理,提交申请。 单笔融资融券合约不超过6个月。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单笔合约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限。
    • 融资融券合同是否有效?有什么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
      融资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
    • 简述什么是融资融券融资融券融资融资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4
      融资就是集结资金,把别人的钱集结在一起。融资分为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一、债权融资。债务融资又称债券融资,是企业外部资金有偿使用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下的中长期债券融资、金融租赁、政府贴息贷款、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私募基金等。独担债权融资风险。债务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债务资金的使用是
    • 怎样开户续约融资融券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1
      当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续约的,可以到证券公司进行办理,提交申请。 单笔融资融券合约不超过6个月。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单笔合约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限。
    • 如何续约融资融券模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7
      当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续约的,可以到证券公司进行办理,提交申请。 单笔融资融券合约不超过6个月。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单笔合约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