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局非法拘禁怎样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7:52:36 152 人看过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刑事公诉,此时被害人可以寻找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被拘禁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国家赔偿。

一、非法拘禁罪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的四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包括一般公民,也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四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被刑事拘留12小时以后会构成犯罪吗

非法拘禁12小时的,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认定构成犯罪,非法拘禁的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才会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若存在殴打、侮辱情形的,应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非法拘禁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有的被害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被非法拘禁的过程中,遭遇意外死亡,若确认被拘禁人的死亡不是由于犯罪者的行为造成的,属于非法拘禁罪的严重情节,若是犯罪分子的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属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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