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款安置的方案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0:11:53 359 人看过

一、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二〇〇年月日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为保证市区项目的顺利进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征用土地的位置及范围

征用的土地位于市区,四至范围:南至,西至,北至,东至,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征用土地的面积

该项目征用所有土地的面积约为亩,以实际勘测为准。

征地补偿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给付乙方征地补偿费万元/亩,具体分配标准包括以下三项:

1、所有土地补偿综合地价每亩万元(土地补偿费万元,安置补偿费万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计每亩万元(含青苗,看护房)。

3、根据相关政策,农民保障、保险万元(详见保障、保险分配方案)。

地上附着物费用

1、各类林木、葡萄树、小井、大棚、温室、立壕、牛舍、鸡舍、猪舍等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上级规定执行,该补偿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2、机电井、变压器台按有关政策由甲方另行补偿。

征地补偿费的金额及支付期限

1、征地补偿费的总金额以实际占地面积,最终核定的金额为准。

2、甲方取得国有土地征用手续30天内向乙方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被征土地的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在收到本协议以上第五条第2项约定的款项之日起30日内,将被征土地交付甲方。

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后未将征地补偿费存储至白塔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帐户,致使乙方无法按约定期限取得征地补偿费,由甲方应按土地补偿费总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如乙方逾期未能交付土地,则应按征地补偿费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其它约定

1、如国家土地补偿政策调整,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2、乙方就征地村民同意,经村民代表同意形成的书面决议应交甲方一份留存(作为本协议附件)。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二份,市区和规划和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二〇一年月日

二、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针对这一问题,各地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既有规定分配办法产生方式的(如广东省,京平律师认为该省的相关规定最为规范);也有简单粗暴地直接规定分配给农民的比例和提留比例的(如吉林省、天津市)未免有些越俎代庖;但更多的是规定分配给农民的最低比例、剩余为提留的(如江苏省、福建省、湖南省、辽宁省、河南省、甘肃省、海南省;最后,还有融合了上述两种规定的(如山西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费相关文章
  • 非法集资的方式在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包括哪些?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它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要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
    2023-04-28
    140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调解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流程有: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拟订。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①被征用土地的情况;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③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案。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5、听证:在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报批之前,征地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征地补偿和安置的听证会,是征地部门听取被征地人对补偿和安置方案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确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6、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一、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2023-06-21
    444人看过
  • 特殊安置的补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补偿安置主要的法律规定有:补偿安置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实行一比一产权置换,或支付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货币补偿。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被拆迁人只能通过法定途径处理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在还没有处理好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情况下,房子是不会被拆迁的,如果征地主管部门没有支付补偿金或者还没有妥善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就实施了相关的拆迁行为,相关责任人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2023-08-07
    357人看过
  • 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概况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印发,自即日起遵照执行,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同时废止。省政府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二、内容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测算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占用国有
    2023-06-02
    369人看过
  • 我国的实体法律包括哪些部门规定
    一、我国的实体法律包括哪些部门规定我国的实体法律主要包括:1.宪法。(包括: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国籍法、国旗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权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和授权法)2.经济法。(包括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方针和政策的法律,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农业法,企业法,银行法,市场秩序法,税法,等等。)3.行政法。(包括: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4.刑法。5.社会法。(包括: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规范,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规范,如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如环境保护法、能源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法等;促进社会公益的法律规范,如社区服务法、
    2023-08-19
    498人看过
  •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具体细节
    (一)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二)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三)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四)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征询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3-07-04
    400人看过
  • 我国宪法的特征包括哪些
    我国宪法的特征:第一,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第二,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印花税的特征包括哪些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2、征税范围广泛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3、税率低、负税轻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
    2023-07-22
    299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现行有效》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关于侮辱诽谤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7-04
    344人看过
  • 我国法律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的相关规定司法鉴定的实施第一节初次鉴定第二十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第二十一条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结论应当由本机构内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复核。复核人对鉴定结论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文书由本机构内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者由其指定代行其签发的人员签发。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
    2023-02-19
    388人看过
  • 征地安置公告的法律规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合国土经开案〔2012〕1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皖政地〔2011〕1399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将征收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艳村、习友村境内农民集体建设用地9.3682公顷,用于城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09]132号)的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合政〔2002〕195号)以及《关于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产权调换差价及临时安置补助标准的批复》(合政秘〔2006〕32号)的规定执行。(二)被征农业人口安置办法1、实行货币安置以征地书面批复时间为基准时点,不满16周岁人员,一次性发给抚养补助费1.2万元;16岁以
    2023-06-03
    51人看过
  • 国土局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地违法吗
    没有批文,那么土地征收必然是违法的。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非法征地的行为。一、集体土地征收什么意思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属于农民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征地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者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向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主要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到25条的规定中,1、建设项目进行确定,只有确定了建设项目之后才能进行征地。2、土地征收申请。3、对土地征收申请的审查。4、批准征收土地。5、征收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听取意见。8、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方案。9、支付征地各项费用。10、被征地人交出土地或者土地管理部门
    2023-03-27
    226人看过
  •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023-04-14
    450人看过
  •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意义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所以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023-07-02
    18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遭到争议,有哪些解决方法?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先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再向法院起诉。但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征地补偿标准不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属于普遍适用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具体行政行为。关于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
    2023-07-04
    366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多>

    #征地补偿费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补偿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我国土地法,只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没有个人所有。所以征用集体土地时,补偿费只能补给农村集体(如村委会等),不直接补给农户个人。但青苗补偿费是对农户个人的补偿,应该直接补给农户个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哪些项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5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征收土地补偿。我国法律中有关征收土地补偿费用项目具体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
    •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登记地点规定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安置方案的征地补偿方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4-10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 安置房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5
      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对所购住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政府有按原价格回购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政府有优先购买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买保障型住房未满5年,购房人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回购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