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负伤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9:32:38 180 人看过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条之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因此,你虽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到受《劳动法》保护。

企业不按规定申报工伤的,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被保险人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是在从事单位日常工作中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你在申请认定工伤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书、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你问到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根据规定,你应当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你所在单位负责。《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被保险人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你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以下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至16个月工资,五级16个月,你可以要求单位一次性补偿你伤残补助金,即相当你16个月的工资。另外如果你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由企业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相当你30个月的工资。

如果你所在单位不按上述规定对你进行补偿,你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涉及劳动纠纷的法律咨询中,有相当多的问题是反映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向劳动部门申报。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更好地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待遇什么时候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才能够确定是工伤,已经经过了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两个环节之后就能够享受。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相关知识】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准,如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标准);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
    2023-03-01
    266人看过
  • 二次工伤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最近接到诸多工伤职工咨询,在同一个单位发生二次以上工伤,不知如何享受工伤待遇。针对该问题,工伤赔偿法律网——王胜利律师简要整理,供工伤职工参考:第一种情况:两次工伤都为7-10级工伤的,待遇如何享受?第一次工伤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职工发生第一次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单位派人护理、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一次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第二次发生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第一次待遇相同。但在此种情况下工伤职工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呢?例如:职工第一次工伤伤残等级为9级,第二次为8级,那么,该该职工是可以重复享受上述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能重复享受的。那么是按照九级的享受还是按照八级的享受呢
    2023-04-23
    253人看过
  • 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厅(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如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待遇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级伤残2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25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2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16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伤残津贴。七级伤残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的本人工资(三)工伤职工生活
    2023-03-03
    410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一、享受工伤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4、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1、工伤医疗待遇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1952年102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低保障为工资的50%。1964年《工伤补偿公约》(第121号)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资。暂时丧失劳动
    2023-02-07
    443人看过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
    工伤保险待遇
    1、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现实生活中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下情形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2023-02-26
    403人看过
  • 临时工工地受伤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2014年12月2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筑项目是否完工,既不影响工伤认定,也不影响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意见》规定,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2023-04-02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复发时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8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复发,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性轮椅等辅助器具。治疗完毕,距离上次劳动能力鉴定一年以上,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后,被鉴定为伤残1-4级的,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21
      工伤保险的待遇 1、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待遇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遇。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 4、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
    • 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3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工伤认定的结果包括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作出认定等,并有严格的时限规定。
    • 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 工伤后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2
      《工伤保险条例》 1、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