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方怎么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方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一、充分做好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的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做好建筑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
三、对工程项目现场的人员控制。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展现场,施工过程中,要对全场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这样可以有效的保障工程质量的提升,使工程发展朝着一个方向努力。
《建筑法》第52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是怎么
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
3.建设工程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三、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一、如果是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不合格,存在一定缺席,但可以通过整修等方式使其合格,且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的,可以对这些不合格的部分采取返修的方式处理。
二、如果建筑的承载力存在质量缺席的,可以通过加固处理的方式处理。
三、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通过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的,则要通过返工的方式处理。
四、如果建筑的质量缺席采取返修或者加固的方式都无法弥补,并且也无法返修的,可以通过限制使用的方式来处理。
五、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采取以上四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的,则对建筑进行报废处理。
六、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是下列情况的,可以不作处理: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3、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n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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