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公安交通车管服务中心
地址:太阳路2868号
电话:0512-69398122
邮编:215133
可办理业务:
类别
序号
可办理业务项目
机动车业务
(共20项)
摩托车注册登记
国产免检车辆注册登记
进口小型客车注册登记
机动车抵押登记
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
机动车注销登记
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核发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补换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质押备案
机动车解除质押备案
车辆异地报废
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
机动车查封
机动车解封
注销异地报废车辆
嫌疑车辆登记、处理
机动车变更登记
外地机动车转入业务
类别
序号
可办理业务项目
驾驶证业务
(共17项)
驾驶证补证换证
注销驾驶证
驾驶证信息变更备案
驾驶人年度体检
驾驶人审验
异地驾驶人审验
摩托车驾驶证初次申领
增学摩托车准驾车型
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外地核发驾驶证转入换证
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注销实习准驾车型
驾驶证换证延期申请
取消驾驶证换证延期申请
C1及以下准驾车型的军警换证
交通违法满分学习及考试
非机动车业务(共1项)
非机动车上牌及辖区内社会服务点管理
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监管业务(共3项)
重点车辆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基础信息采集
客货运车辆及客货运车辆驾驶人管理
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管理
新变化:
业务办理范围有了很大扩充,原有23项业务的基础上,新增18项,共计可以办理41项,占全部车驾管业务的九成。
新增的18项业务中包括新车上牌(国产免检车辆、进口小型客车)、外地驾驶证转入、科目一考试、满分审验学习等多项重点业务。
下一步工作:
相城区车管服务中心下一步将增设交通违法处罚点,可以一站式办理相关业务。
加强车管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继续创造条件,下放更多车驾管业务至车管服务中心,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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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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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律师服务中心电话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2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州.辛集分会:《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于2016年1月24日经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实施。河北律师协会2016年1月26日。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7号。为了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收费,促进我省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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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律师服务中心电话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30江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一、办理刑事案件。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二、起诉阶段800-5000元/件。三、一审阶段1600-15000元/件。四、未办一审二审案件1000-10000元/件。5、一审二审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公诉案件受害人的代理人,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三)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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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律师服务电话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3第一,计时收费。1、执业3年以下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500元;二、执业3年以上,8年以下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1000元;三、执业8年以上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1500元;四、执业20年以上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2000元。第二,计件收费。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二、办理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3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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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南安交通违章处理地址及电话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03夏令: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1、当事人有违规行为。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通称的违反行为。如果没有违规行为,就不是交通事故。2、违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违反交通规则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无违规行为或有违规行为,但违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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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律师服务中心地址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3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基础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了维持基础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础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服务价格意见解放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础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