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5:23:12 472 人看过

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有,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自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或者签订电子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签字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签字无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仅有一方签字的单务合同能够认定吗

合同仅有一方签字,该合同是单务合同的,该合同不成立,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只签字不盖章合同有效吗

合同一方未签字但是盖章的,合同有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一方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的,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阴阳合同通常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建筑施工出现的阴阳合同表现形式:1、阴阳合同的特点: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主要特点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阴合同”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与“阳合同”相对比,主要特点为: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2、我国法律对阴阳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以备案中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这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统一了法律尺度。但《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合同订立过程,对合同履行过程
    2023-06-20
    292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一)全部无效的情形: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二)
    2023-04-05
    298人看过
  • 以合同形式订立的合同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合同订立可采用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条款: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数量及质量;3、价款或者报酬;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6、解决纠纷的方法等。一、房屋赠与协议一般包括什么内容房屋赠与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赠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所等;2、赠与财产的基本信息,如房屋位置、面积等;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法;4、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到底有哪些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二手房基本状况;3、二手房价款
    2023-03-06
    56人看过
  • 绑架罪的有哪些表现形式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罪的表现形式具体有以下三种: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现实中常见的犯罪形式多为犯罪分子绑架他人实施控制后,向其近亲属索要财物的行为。2、基于财物以外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如犯罪分子抢劫作案后,劫持人质,要求警方让其离开犯罪现场的行为。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主观表现为故意绑架他人作人质,威胁、要挟达到犯罪目的,这种犯罪目的,即是指向勒索财物,也有政治目的、个人目的或恐怖活动等目的,而如果以财物为目的的,必须是勒索财物的行为,也即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其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一、绑架罪既遂的标准如何?绑架罪只有既遂才会考虑“情节较轻”的情形,所以,绑架罪既遂的标准如下:绑架罪以控制人质为既遂标准。【注意】大部分人会以犯罪行为人勒索到财物为既遂标准,
    2023-04-02
    86人看过
  •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及合同诈骗的类型有哪些
    一、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二、合同诈骗的类型有哪些根据国家工商局统计,合同欺诈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合同履约率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70%下降到50%,在没有履行的合同中,相当一部分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且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合同诈骗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由于此类案件增多,导致经济领域出现严重的合同信誉危机,污染了社会风气。合同诈骗有以下表现形式: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
    2023-05-04
    78人看过
  • 共有房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共有房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房屋共有其实就是说这所房屋不只属于一个人,它可能属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而这所有的人对房屋都享有房屋所有权,也被称为房屋的共有人。既然房屋不是一个人的,那么买卖房屋的事情也就不能只由一个人做主。房屋共有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其中一种是按份共有,也就是说如果这所房屋是你和你的朋友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你和你的朋友需要按照出资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一定的占有权,并尽一定的义务,权利的大小与出资的数额成正比。另一种共有形式就是共同共有,比如夫妻二人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子,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也就是共有产权房。另外,如果你的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并在房产证上同时署上了他们和你的名字,那么你也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之一,房屋若是共同共有,其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2、共有房屋应该如何出售?如果你只是共有人之一,在不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下,你不可以私自出售房屋,
    2023-06-10
    313人看过
  • 格式合同具体都有哪些表现
    格式合同的具体表现如下:(一)在示范文本上,套印不平等的格式条款(二)在店堂告示上,规定加重对方责任、排除他人权利的条款(三)在格式合同文本上也有诸多的不平等条款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
    2024-04-21
    149人看过
  • 假合同生效么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不生效。假合同的表现形式:1、以高额回扣作诱饵。2、在假合同的签订中,欺骗方在条款中给对方以优厚的条件。3、合同的主体多为“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4、合同的极个别条款制订得十分苛刻。5、异地签订合同。6、成交多为新客户。7、利用各种关系蒙蔽对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4-04-14
    88人看过
  • 合同诈骗都有哪些表现方式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以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或者在合同签订接受对方当事人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以后,根本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一、房屋买卖签名有效吗房屋买卖有人假冒签名不合法,假冒他人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2023-06-24
    485人看过
  • 合作开发合同违约有哪些表现形式
    合作开发合同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表现情形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是指合作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作开发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表现形式有:1、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或者投资不足;2、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者参与研究开发工作不及时;3、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或者协作配合不及时、不紧密。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二)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三)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第四百八十九条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合作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第一,合作开发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
    2023-06-18
    355人看过
  • 财务报表失真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纯粹性失准。纯粹性失准进一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突击性失准,二是系统性失准。(一)突击性失准突击性失准,具有偶然性、临时目的性,往往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为了特定的事件发生的行为,表现为突击人为的编造有利于企业本身的财务数据而形成的报表,这种形式手段较为低级,或虚减、虚增资产,或虚减、虚增费用,或虚减、虚增利润等,但往往报表不平衡(子项之和不等于总数)、帐表不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勾稽关系不符、前后期报表数据不衔接等等。上述情形往往发生在向政府部门汇报材料时,夸大企业销售收入、资产规模,如申请政府补助;临时性向有关方面提交材料,如向我们投资公司递交商业计划书等等。1、收入的异常波动由于比较突然,企业往往是将收入调上去,同时增加应收账款,或者费用减下来,增加应付账款,有时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如:企业本期销售收入较去年增长30%以上,同时企业应收账款也大幅增长,而预收账款增长幅度却较小,不难看出,
    2023-12-03
    420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的表现形式
    先合同义务的表现形式如下: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先合同义务具有哪些法律特征?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先合同义务具有如下特征: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即缔约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由一种普通人之间的陌生关系进入特殊密切联系的关系,实现了义务主体的特定化、相对化。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诚信原则要求缔约双方维持特殊的信赖关系,互守诺言,讲究信用,共同促成合同缔结成功。如果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
    2023-07-26
    199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表现形式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
    2024-01-28
    180人看过
  • 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等,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和未交出资款不同,区别在于前者是无代价而取得股份,行为性质为欺诈。后者是未交出资款也未取得股份,其行为性质为违约。虚假出资实践中往往有以下表现形式:(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
    2023-06-02
    22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合同效力的表现形式,合同成立就是有效的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一般情况依法成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些合同的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此时合同虽然成立了,但是并没有生效,如附生效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有些已经成立的合同因为存在法定无效事由就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
    • 自首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5
      自首有以下的表现形式: (一)犯罪以后的人主动向有关单位投案的; (二)犯罪以后的人因病伤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 (三)罪行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单位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罪行的; (四)罪犯在逃跑的,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或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或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 (五)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本意,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应视
    • 债权成立后的不同表现形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因合同不履行欠下的货款本质上依然属于债权,与因借钱而打欠条形成的债务关系并无差异,都是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示他方为或不为的特定权利义务,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比如,欠下的货款该怎么归还,有没有违约处罚条款,产生的纠纷如何调处等,这些问题会依据合同订立时双方约定的条款来审视、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而普通因直接借款产生的债务,借条一般只就还款时间和利息作约定,逾期不还又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直接
    • 债权成立的四种表现形式,债权成立表现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5
      因合同不履行欠款,本质上仍然是债权,与因借款而欠款形成的债务关系没有区别。当事人之间的一方享有请示他人为或不为的特定权利和义务,但两者仍有区别。例如,如何偿还欠款,是否有违约处罚条款,如何调整纠纷等。这些问题将根据合同订立时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审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一般因直接借款而产生的债务,借条一般只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逾期不还又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
    • 合同陷阱有哪些形式,常见的表现形式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约鱼合同 行骗人往往利用合同先向对方预付定金或少量预付款,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取全部货物,或者先给付少量货物,蓄意骗取全部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