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流程怎么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8:12:18 163 人看过

1、拆迁对于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如下:被征收的房屋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行政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

1、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4、好多人都搞不清楚行政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实际上两者是有质的区别的,而且在拆迁赔偿时也是有区别的。

5、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划拨土地是指开发商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是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6、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

7、关于拆迁补偿问题,行政划拨土地,土地所有权还是属于国家的,划拨的时候一般是不用付款的,所以拆迁的时候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土地转让是需要付款的,但拆迁时也是有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标准对划拨土地有何影响?
    关于划拨土地商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每一次拆迁的时候才制定的,所以全国各地,每一次拆迁的政策可能都多多少少有些差异,在有些拆迁中,出让的土地补偿金标准会按照拆迁许可证申领的时点计算,所以如果拆迁许可证早于你交纳出让金的时点,就有可能造成补偿金低于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如下: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
    2023-07-02
    309人看过
  • 拆迁补偿:国有土地划拨的影响因素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出让,二是划拨。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房屋,拆迁的时候,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根据最高法答复山东省高院的函:划拨土地中未建房屋的空地,按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评估补偿,但是,由于划拨土地在取得使用权时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因此,补偿款应当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此可见,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是有补偿的。1、如果原有土地在划拨时是无偿划拨的,没有支付征地成本,那么在拆迁时也是不予补偿的。2、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3、是指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没有支付征地成本的,则不予补偿。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征地补偿,旱
    2023-07-03
    417人看过
  • 土地划拨的房产拆迁怎么办
    土地划拨的房产拆迁也是需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就房屋本身来说补偿是一样的,出让与划拨只是国土管理部门在将拆迁完成以后的土地在推向市场的时候,如果是划拨,则国土部门需要履行出让的手续。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划拨土地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
    2023-06-15
    299人看过
  • 国有土地划拨是否应给予拆迁补偿
    征收划拨土地的,土地补偿是没有的,但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国有土地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
    2023-07-02
    367人看过
  • 行政部门划拨的土地拆迁有没有补偿
    如果原土地无偿划拨,不支付征地费用,拆迁中就没有补偿。2。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支付征地费用的,应当按照收回土地所在地的现行征地费用给予补偿。3。原土地使用者取得划拨土地时,支付了征地费用的,按照收回土地所在地的现行征地费用进行补偿;取得划拨土地时未支付征地费用的,不予补偿。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由政府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划拨取得的土地,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期限不受限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没有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国家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可以依法转让。由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无偿收回,依法转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很多人不清楚行政划拨土地和土
    2023-05-02
    126人看过
  • 拆迁安置用地可以划拨吗,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
    一、拆迁安置用地可以划拨吗划拨土地的范围是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等,而安置房用地一般不属于这类项目,所以不能划拨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二、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由建设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拟划拨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2、审核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商定用地补偿、安置或者拆迁安置方案。3、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
    2023-04-19
    243人看过
  • 土地证为划拨拆迁如何赔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一、房屋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房屋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
    2023-04-02
    198人看过
  • 土地拆迁赔偿的行政划拨方式
    1、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4、好多人都搞不清楚行政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实际上两者是有质的区别的,而且在拆迁赔偿时也是有区别的。5、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划拨土地是指开发商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是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出
    2023-07-02
    238人看过
  • 在我国划拨土地动迁补偿吗?
    一、在我国划拨土地动迁补偿吗?1、如果原有土地在划拨时是无偿划拨的,没有支付征地成本,那么在拆迁时也是不予补偿的。2、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二、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程序怎么走?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1、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一定的征地公告。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
    2023-06-16
    141人看过
  • 划拨土地自建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对于划拨土地用于自建房屋的拆迁补偿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房屋拆迁补偿项目的认定,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则还需要对拆迁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2023-04-16
    312人看过
  • 行政划拨土地拆迁是否会有赔偿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拆迁不一定有补偿的,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原有土地在划拨时是无偿划拨的,没有支付征地成本,那么在拆迁时也是不予补偿的。2、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3、是指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没有支付征地成本的,则不予补偿。对农村土地拆迁赔偿款如何维权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
    2023-08-02
    421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有进行补偿;(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3)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国有划拨土地可以继承吗划拨土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给土地使用者所使用的土地。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同时,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
    2023-07-03
    497人看过
  • 企业土地划拨时是否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企业的土地是划拨的,即企业无偿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的使用费。现在国家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收回土地,也不需要向企业的划拨土地进行补偿。但针对该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为合法所有权人的,可以就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拿到补偿或者安置。详细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的标准。没有土地使用证有拆迁补偿款吗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合法建筑拆迁补偿款会发放,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要看该房屋居住人是否长期居住在该房屋,是否合法合规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果都符合就可以发放拆迁补偿款,其补偿费基本构成为房屋拆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本条第l款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第二款第二款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
    2023-07-01
    57人看过
  • 如何进行划拨土地拆迁后的赔偿?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综上所述,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拆迁补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再者,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规定可以查看拆迁公告,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在国有土地上征收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房屋的,应当给予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可以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时,被征收房屋的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
    2023-07-05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怎么走土地补偿和拆迁流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 1、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一定的征地公告。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后进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告知被征地的农村经
    • 2019年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新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1
      关于土地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的补偿项目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土地补偿费,第二是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第三是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费,比如说房屋等机构或者设施,第四是安置补偿费,一般是每户2万元。具体补偿标准由该市县颁布的补偿方案为准,首先要公告,民众可以提异议,之后先补偿,后拆迁。需要准备个人土地的面积、户口等。
    • 划拨土地对于拆迁补偿补偿有什么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3
      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拆迁补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划拨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很少或不支付土地出让金,一般没有固定使用年限,转让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用。国家为公共利益所需,要收回该土地时,也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费。换句话就是说,国家支付土
    • 划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是什么划拨的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2
      (一)划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现在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多少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4
      国有划拨土地的拆迁是有补偿的,划拨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其他性质的土地补偿内容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