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之后仲裁协议还有如何的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20:32:08 173 人看过

一、撤销仲裁裁决之后仲裁协议还有如何的效力

1、撤销仲裁裁决之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二、仲裁裁决撤销后怎么解决纠纷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当事人对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与诉讼不同,是一裁终局制。但是为了救济当事人,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然后依据新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当事人达不成仲裁协议的,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以下情形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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