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11:02:53 370 人看过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什么情形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

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情形有:

1、根据主刑确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必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

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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