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处理劳动合同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21:58 192 人看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又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协议不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只有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关闭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保护伞。劳动者能否借助《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笔者介绍了一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纠纷的案例。案件简介:申请人李先生1996年5月在南京一家证券公司工作,月薪2400元。双方签订了临时雇佣协议。双方临时雇佣协议的最后期限为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31日。2008年5月31日,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李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使用李某。李某不服,于2008年6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要求裁决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自2008年6月支付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倍工资。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申请人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被申请人应当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双倍支付工资。仲裁委员会2008年8月裁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自2008年7月起向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双方均未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因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被告同意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告要求申请人从事月薪1000元的保安岗位,申请人不同意,双方未能签订劳动合同。随后,法院以仲裁裁决未明确劳动合同内容为由,决定不执行仲裁裁决。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以下问题。问题一:在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争议中,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在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争议时,法律只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具有强制性,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可以作出裁决或者判决。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如何确定,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如何作出裁决或判决?这是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盲点和难点。2008年9月18日,为进一步增强《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定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有异议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因此,在依法订立或者补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争议中,当事人仍应当遵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确定除劳动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过程中,可以对原劳动合同内容进行改进或者减少。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在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在岗位、工作地点、工资等方面提出了高于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有的甚至提出了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要求;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务,恶意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采取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降低劳动者工资等措施,迫使劳动者退出,达到避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例如,在本案中,申请人是一名月薪2400元的司机。申请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被申请人只同意安排申请人从事月薪1000元的保安工作。因此,双方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争议中,双方很可能无法就合同的其他内容达成一致。问题二: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内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能确定劳动合同内容的,依照《条例》第十一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可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未经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在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中,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不存在协商的问题。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一般在集体合同中约定,国家也有强制性劳动标准。即使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未明确的劳动合同内容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简言之,就是如何确定工人的工作岗位的问题。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确定也直接关系到其工资的确定。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当双方无法协商确定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审[2001]4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第二份定期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本规定作出下列裁定和判决:,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劳动合同,应当进行仲裁,同一条款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双方原劳动合同的内容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充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即:,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按双方实际履行的岗位、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内容履行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内容按集体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报酬和工作条件均低于甲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1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都有什么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024-05-10
    366人看过
  • 如何处理劳务派遣产生的纠纷
    一、如何处理劳务派遣产生的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务派遣没签合同被辞退补偿吗劳务派遣没签合同被辞退补偿,是每月双倍工资的补偿,该补偿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计算至一年时为止。具体则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来确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三、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可随意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无过错的,是不可以随意被辞退的。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方式解
    2023-11-14
    307人看过
  • 劳动派遣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劳动派遣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1、劳动派遣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2、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以及时效也各不相同。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对待。劳动者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接受单位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依据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为普通民商案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适用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进入诉讼
    2023-06-16
    44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动纠纷起诉流程如何?
    1、提交申请:如果发生劳务派遣劳动纠纷,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都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按要求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写明基本信息、仲裁的理由、事实、证据、证人信息等,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收到劳务派遣劳动仲裁申请起5天内,符合条件的应该进行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在5天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情况送达被申请人;如果不符合的也要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开庭5天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将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同意中途退庭,视为撤回劳务派遣劳动仲裁申请。4、仲裁调节:仲裁庭做出裁决前,应先进行仲裁调节,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让双方签收,发生法律效力。若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仲裁庭作出裁决。5、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内结束劳务派遣劳动争
    2024-04-19
    283人看过
  • 劳务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1、简介2008年5月22日,陈与上海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从2008年5月22日至2011年5月31日,试用期为三个月。陈于2008年5月23日被派遣公司派往上海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会计。陈的月薪是2000元2008年8月20日,餐饮公司通过电话通知陈,如果他在试用期内考试不及格,他将被解雇。2008年8月22日,该餐饮公司还向陈发送了书面解雇通知,其中包括:“陈:公司已于2008年8月20日通知您,如果您在试用期内考试不合格,将被解雇,并于2008年8月22日通知您调职并办理辞职手续。现在你忽略了公司的离职手续后的工作调动。现在公司再次通知您,请联系我们(2008年8月25日上午10:00,他到公司财务部办理辞职手续并结算工资。。。"接到通知后,陈在同一天与餐饮公司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调度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收到了餐饮公司发出的
    2023-05-07
    65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务派遣单位如何处理?
    该段内容描述了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解除日期等。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了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x年x月x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双方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自x年x月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办法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办法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然而,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使得派遣合同需要解除。那么,如何处理这些情况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派遣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2023-08-23
    253人看过
  • 派遣属于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派遣属于劳务合同。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一、如何查询是否属于劳务派遣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劳务派遣三方关系图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二、劳动派遣工伤该怎样赔偿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员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
    2023-02-25
    20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合同怎么写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替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以上,内容应包括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期限和岗位。一般事业单位无编制但需要用人的,就会使用派出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不是用人单位的职工。等用人单位设立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职工。但其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正式职工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相同。一、劳务派遣合同进档案吗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二、劳务派遣合同生效的标准是什么?劳务派遣合同的生效要件: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由用人
    2023-06-20
    152人看过
  • 外派劳务合同纠纷
    律师事务所
    历时近九个月之久的外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了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的一审、二审,一审本诉、反诉的审理,以及二审的审理,最终于2009年9月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案件受理费2864元由上诉人承担。该案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陕西省首次对此类案件做出判决。原告(外派劳务人员)以我国《劳动合同法》为依据,要求被告西安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外派公司)支付在国外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劳动仲裁委以不是劳动争议裁定不予受理,一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外劳务派遣纠纷案件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出现的新型案件。对外劳务派遣是对外劳务合作的一种合作方式,其对外劳务合作是指按照与国(境)外政府有关机构、团体、企业、私人雇主所签合同规定,向国(境)外派遣从事经济、社会、科技等活动的各类劳务人员的经济活动。对外劳务合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原则,
    2023-04-22
    236人看过
  • 劳务派遣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还是劳务派遣的范畴?
    劳务用工合同是劳务派遣。劳务用工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辟谣】劳务派遣必须缴纳社保?真相:是的分析: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提醒】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一、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就业形式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劳务派遣合同双方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3、主体不同。劳动合同只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务派遣属于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务派遣是指由劳
    2023-08-05
    1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务派遣)
    编号: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
    2023-06-05
    205人看过
  • 劳务派遣纠纷在哪仲裁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仲裁管辖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形式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其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哪些规定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3、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
    2023-06-22
    197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一、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有: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
    2023-06-19
    447人看过
  • 劳务派遣常见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一、劳务派遣常见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劳务派遣纠纷,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解决。1、和解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纠纷达成一致,解决纠纷。2、调解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解决纠纷。3、仲裁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裁决并解决争议。4、诉讼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纠纷。二、法院仲裁派遣工资流程是什么1、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4、开庭审理,冲裁裁决;5、拿仲裁裁决书;6、对结果不服可起诉;7、获得赔偿。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
    2024-01-24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劳动派遣纠纷的处理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
    •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中遇到的纠纷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9
      对于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因劳动派遣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然后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实体上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做出裁决。
    •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合同内容及其类型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4、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
    • 劳务派遣不发工资怎么办?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即“一案一庭”,“一般案件可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案情复杂或集体争议案件则由三名仲裁员组
    • 劳动纠纷劳务派遣合同律师起诉费多少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8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