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
7、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8、船舶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进行航运、作业,或者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9、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舶物料、备品纠纷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一、海事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海事纠纷产生的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海难事故的肇事者或责任人不愿承担自己的责任,其主要表现为五种情况:
1、海事活动中产生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给双方造成了损失,双方当时人均有责任,但双方都不愿承担自己的责任,或者其中一方不愿承担责任或仅承担小于应承担的那部分责任,从而引起的海事争议。
2、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仅给一方造成了损失,但双方当事人都有责任,本应由双方按比例承担,但无损失的一方不愿承担引起的争议。
3、由于一方的责任,造成另一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一方拒不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从而引起了双方的争议。
4、由于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有关当事人的损失,在界定是否是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而另一方是否可以免责的问题上双方产生的争议。
5、由于非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即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海事纠纷,双方均不应承担责任。
从法理上分析,海事争议主要表现为物权和债权之争。物权之争主要体现在船舶、货物的所有权问题上;债权之争主要体现在合同和侵权行为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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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案由规定这一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8海事纠纷是指在海事活动中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利益冲突。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案由规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海事纠纷是指海损事故(特指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海上事故)所引起的纠纷;广义的海事纠纷是指一切海上事务,包括航海贸易所涉及的以及与船舶和船舶活动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实在有关当事人之间所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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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纠纷海事海商案件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31、海事海商案件,因为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 2、专利纠纷案件,并不是每个中级法院都有管辖权,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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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属于海事海商法院管辖啊?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9海事海商法院是为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而设立的专门审判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海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海事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解决的是法院内部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纵向分工。 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四级两审终审制”不同,海事案件的审级则为“三级两审终审制”,即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海事案件的性质、标的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方面的不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