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管辖权约定有什么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1:40:22 82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法管辖权约定

1、有效条件

协议管辖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双方需以书面形式约定,口头协议无效。只能就合同纠纷约定;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进行约定;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协议必须做出确定、单一的选择。协议不明或协议选择了两个以上可选择的法院管辖的,协议无效。

2、约定不明的法律后果

在仲裁案件中当事人有时会约定“出现争议,可以提交仲裁机关或者法院解决”此类看似“万无一失”的管辖条款,其实当事人并不了解该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首先,就《仲裁法》的规定而言,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应当是明确的,即仲裁事项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是明确的。即使当时约定不明确,也应当通过后续协商进行补正。如果当事人自始至终未明确仲裁事项或者仲裁机构,那相应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其次,依据最高院有关《仲裁法》的司法解释,如果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该约定无效。如此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当事人就必须向法院起诉以解决相应的争议。而管辖法院的选定,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就又必须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又会暴露与其初衷不一致的情形之中。

不过,一方当事人在没有约定仲裁协议或条款的情形下,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管辖提出异议的话,那么就视为其同意了相应仲裁的管辖。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约定仲裁协议或条款的情形下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法院未发现仲裁协议且另一方当事人未在法院首次开庭前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的,那么就视为其放弃了仲裁协议。后两种情形与当事人开始的约定都不一致,但是当事人后期的行为导致了其原有权利的丧失,有可能是因为其自愿,但是更有可能是其对相应程序的不了解导致了自身权利的受损。但是,不能期望一般当事人对法律有相应的了解,这里就体现了律师存在的价值了。

因此,如果当事人的管辖约定不是合法、有效、明确的,那么其诉讼权利很有可能受到限制,相应的实体权利或利益也会受到相应的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诉讼的管辖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了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以被告住所地作为标准,但在某些案件中,原告所在地可能更具优势,原则就变成了以原告所在地为标准,即被告就原告。这些特殊情况包括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侵权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一般而言,地域管辖的规定是以被告住所地作为标准,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也有例外情况,即在某些案件中,原告所在地可能更具优势,此时原则就变成了以原告所在地为标准,即被告就原告。特殊地域管辖包括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提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 般 而 言 , 地 域 管 辖 的 规 定 是 以 谁 为 标 准 ?地域管辖是指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对案件或争议的管辖范围做出规定。在地域管辖的规定中,通常以地理位置或行政区划为标准。例如,一个国家的不同省份或市州可能有不
    2023-09-08
    460人看过
  • 民事诉讼须知——管辖
    管辖(一)一般管辖1、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除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除上述管辖外,下列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该约定无效,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选择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可由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侵
    2023-06-13
    454人看过
  • 仲裁诉讼约定管辖
    打官司首先要确定管辖。实务中经常有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争议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所以,这种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条款一般认定无效,一旦发生纠纷,通常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但有例外。一、合同协议管辖(一)协议管辖的形式和独立性目前我国民诉法及司法实践,只认可书面管辖协议。最高法院公报公布的相关案例也表示管辖协议“应当坚持书面形式和实际联系原则”。协议管辖有着独立性,虽然协议管辖条款是合同组成的一部分,但其具有其他合同条款不曾具有的独立性。这体现于当合同无效、变更、终止、解除时,其他合同条款自始无效、即时变更、即时无效或者之后无效,而协议管辖条款只要未曾变更,则不影响其效力。因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都需按此协议管辖条款的约定由约定的机构(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二)协议管辖的无效情形根据民诉法和最高法
    2023-06-20
    450人看过
  • 约定管辖 诉讼仲裁
    打官司首先要确定管辖。实务中经常有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争议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所以,这种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条款一般认定无效,一旦发生纠纷,通常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但有例外。一、无效合同中解决争议方法条款是有效的吗无效合同中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是有效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包括以下几种形式:第一、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仲裁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争议的条款。我国对合同争议采取或仲裁或诉讼的制度,仲裁条款有排除诉讼管辖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则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第二,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
    2023-03-08
    34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管辖标准的制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规定。根据规定,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点:首先,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地或者涉及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其次,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在本辖区且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后,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在本辖区且标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
    2023-08-26
    98人看过
  • 民法典诉讼时效抗辩权有什么效力
    一、民法典诉讼时效抗辩权有什么效力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一方当事人拥有的权利,具有强烈的法律效力。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后,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处理。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或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诉讼时效期过了,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即该权利没有了法律保护的外衣,变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裸权利。所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受理后都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
    2023-04-12
    248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2、《民事诉讼法》246条: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打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确定。3、《民事诉讼法》247条: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4、《民事诉讼法》248条: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的期间不受国内案件审理期间的限制。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作了如下规定: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诉讼,原告可在与争议有一定的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选择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
    2023-03-24
    12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实现担保物权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实现担保物权的管辖法院从立法实践来看,通常采取两种方法确定:一是由担保财产所在地管辖;二是由担保物权登记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实践中,对于担保物为多个物且分散在数个法院辖区内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现有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即如果各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一、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什么?1、提出诉讼,文书形式以裁定书办理。2、办理审查。审查主体: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调查相关事实。3、审查内容。法院应当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担保物权是否有效设立、担保财产的范围、
    2023-06-26
    63人看过
  • 仲裁 诉讼 管辖约定
    打官司首先要确定管辖。实务中经常有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争议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所以,这种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条款一般认定无效,一旦发生纠纷,通常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但有例外。一、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和解或调解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2、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地解决争议。3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但这种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提起调解要靠当事人具有诚意,达成和解后要靠当事人自觉地履行。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
    2023-03-06
    189人看过
  • 同时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 约定管辖有效吗
    根据《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因此,同时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是无效的,但有例外。一、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办?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约定仲裁管辖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023-03-09
    242人看过
  • 著作权民事纠纷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诉讼时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一、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二、地域管辖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
    2023-06-08
    404人看过
  • 合同纠纷约定仲裁管辖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这是仲裁协议效力的首要表现。其一,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法院起诉。其二,当事人必须依仲裁协议所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仲裁,不得随意更改。其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等等。2、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惟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协议对仲裁管辖权还有限制的效力,并对仲裁裁决的效力具有保证效力。当然,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及范围也有裁决权。3、对法院的法律效力。首先,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其次,对仲裁机构基于有效仲裁协议作出
    2023-02-24
    80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管辖有几种,法律如何规定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另一个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各级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二、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有几种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门管辖等。1、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
    2023-02-19
    95人看过
  • 可以约定诉讼管辖吗
    经营合同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双方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管辖法院应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合同都能约定合同的管辖法院,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合同诉讼管辖地可以约定吗买卖合同诉讼管辖是可以约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
    2023-08-08
    12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特殊管辖涉外民事诉讼有什么法律约束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4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管辖规则: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地的法院管辖;因在中国履行涉外合同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当事人不得以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的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 约定管辖的债权转让有什么效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17
      约定管辖的债权转让,一般是按照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来起诉审理的。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新的民事诉讼法什么是管辖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诉法约定管辖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7
      民诉法约定管辖的法条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 约定的管辖效力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13
      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仲裁法规定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