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10:35 177 人看过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自市委、市政府召开"打造山水名城,共建美好家园"城市建设动员大会和城市建设拆迁工作专题会议以来,新三年城市建设已全面启动,一度受外部影响的房屋拆迁扭曲局面得到了明显好转。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房屋拆迁安置工作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年度房屋拆迁目标任务

房屋拆迁是加快我市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改善投融资环境,树立诚信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全力推进房屋拆迁工作。凡政府出资建设的城市重点工程、土地储备项目、城市公益性社会项目等涉及的房屋拆迁内容都是各区政府、有关部门(拆迁人)的拆迁目标任务。年度房屋拆迁目标任务以上半年度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度房屋拆迁工作量作适当调整作为依据。

市将对有关部门(拆迁人)、被拆项目所在区政府拆迁年度目标任务实行双考核机制,将各区政府、有关部门(拆迁人)的年度房屋拆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的主要内容之一,并作为贯彻市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监察部门将加大对各区政府、有关部门(拆迁人)拆迁工作的督查力度,并将通过有关渠道定期公布拆迁目标完成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房屋拆迁实施中各方主体的责任

我市推行房屋拆迁工作属地负责制以来,各区政府参与拆迁工作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为进一步处理好拆迁实施中各方主体的关系,明确拆迁实施中的工作责任,拆迁人必须依法负责实施房屋拆迁工作,处理好各方关系,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各区政府统一对辖区内所有的建设项目拆迁组织实施推进,协调房屋拆迁中各种矛盾,做好信访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承担行政责任,充分发挥区属各种优势在房屋拆迁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利用本区域的社保、民政、信访等部门在房屋拆迁中的强有力手段组织实施拆迁工作,保证房屋拆迁的顺利推进。

三、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屋拆迁政策

我市依据上位法规定的要求,房屋拆迁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因此,各区政府、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房屋拆迁评估单位应严格执行我市房屋拆迁政策,维护房屋拆迁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不得乱开口子、随意调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四、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实施中各项经费结算

为充分调动各区政府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各区政府组织实施的拆迁项目,按我市现行房屋拆迁政策测算的结果为基数,由各区政府与拆迁人订立包干协议,各拆迁人与各区政府包干费用的标准应基本统一。

拆迁实施单位劳务费、房屋拆迁评估单位的评估费取费标准,严格按照市建设局、物价局、财政局联合颁发的《关于调整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拆迁劳务费、评估费等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各级区镇的工作经费城市房屋、集土房屋拆迁统一为10元/平方米,由拆迁人支付。

为确保房屋拆迁顺利推进,市政府对各区政府拆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奖励,自拆迁许可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的拆迁项目,奖励费为2元/平方米,六个月内完成的拆迁项目,奖励费为1元/平方米,未能按时完成的则不奖励;对影响重点工程实施进度、或影响出让地块交地时间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拆迁安置房(含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奖励费为:自拆迁安置房在开工建设之日起要求时间段内完成并交付使用的奖励费为2元/平方米。因安置房建设进程造成对房屋拆迁产生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

房屋拆迁和拆迁安置房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由市政府支出并奖给有关目标任务完成主体。

五、进一步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

为加快房屋拆迁进度,必须加大拆迁安置房(含经济适用房)建设进程,为房屋拆迁零过渡创造良好条件。各拆迁安置房建设责任主体必须按总体目标要求,攻坚克难,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等多种形式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进程,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检查督促。

经济适用房建设主体应当严把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审查关,防止不符合资格的被拆迁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规定,市安建办应加强对拆迁安置的监管审核,防止拆迁安置房挪作他用。

六、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中各部门的沟通协调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宣传、监察、法制办、信访、财政、公安、建设、国土、环保、工商、税务、物价、城管、规划、房管等部门应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研究解决拆迁难点的措施和对策,落实相关单位责任,要充分发挥政府监察、税务、工商、环保等部门的行政能力,创造良好的房屋拆迁氛围,合力推进我市房屋拆迁工作。

2005年8月16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房改工作的补充意见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补充意见》(黔府发[2004]11号)及《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建设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异地调动职工住房补贴的规定〉的通知》(黔委厅字[2004]28号)精神,结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安府发[2003]49号),经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房改政策补充如下:一、按照黑府发[2004]11号文件的规定,职工在2004年9月30日前按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改革的规定补交了土地收益的,享有自由上市及收益权。2004年10月1日后再补交土地收益的,需对其应补土地收益额加计利息,即从2000年元月起至职工个人补交购房款差额当月的月份计利息,利率为公积金垡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
    2023-06-10
    447人看过
  •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能繁母猪保险是带有支持农业发展“福利”性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帮助养殖户减轻重大疫情和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维持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2007年我市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进展缓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加快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是国家抑制猪肉价格上涨、稳定市场供应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有利于降低能繁母猪养殖户经营风险,调动广大能繁母猪养殖户积极性,扩大生猪生产规模,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和建立生猪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务院把能繁母猪保险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战略意图,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扎实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养猪农户的后顾之忧,确保广大养猪户在发生重大疫情、灾害时能
    2023-04-23
    429人看过
  • 城市住宅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加强的市政府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更好地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方式住宅房屋拆迁,以被拆迁住宅房屋同类区段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为主要依据确定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评估。二、安置方式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方式。三、具体安置办法(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选择自行解决住房的,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璜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增加10%的补贴,拆迁人不予发放定销商品房准购证。(二)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选择购买定销商品房的,拆迁人向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发放定销商品房准购证,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按规定购买定销商品房。(三)实行货币补
    2023-07-04
    127人看过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年”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做好我市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我市“项目建设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拆迁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动迁单位根据《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08〕15号,以下简称南府发〔2008〕15号文)的规定,我市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其所在地的城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本辖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机构及相关部门实施。各城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为本辖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城区、开发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将动迁的具体工作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二、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补助的认定(一)被拆迁人只拥有一处住宅,属下列单
    2023-06-05
    149人看过
  •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建设交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根据国家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69号)和《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售管理办法》(锡政发〔2002〕93号)、《关于加强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02〕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03〕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交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是用于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拆迁安置的普通住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为城市国有土地的被拆迁居
    2023-04-22
    462人看过
  • 贵州省人民政府通知: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城镇居民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建设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加强我省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端正城镇房屋拆迁指导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政策性很强,关系广大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省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总体进行平稳,为全省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房屋拆迁量增大,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有的城镇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和安置措施不落实,人为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有的地方对被拆迁人的住房和生活困难重视不够,群众意见大;少数地方
    2023-07-05
    266人看过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达州市政府发布文号:达市府办[2010]52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2010〕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建设,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0〕76号)精神,推进我市公务卡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意义推进公务卡改革,在公务支出领域引进公务卡替代现金结算,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使用,同时利用银行卡支付系统协助监督部门实现对公务支付的全程监控,是打造“阳光”财政的重要举措,可以免除现金使用保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免去借款、取款、还款等大量繁琐的工作量,避免现金支付方式下存在的用途不清、去向不明以及虚假消费等问题,确保支付行为的真实性和规范
    2023-06-07
    470人看过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墙材革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墙材革新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墙材革新工作的意见汕头市建设局(二○○三年十月十七日)根据2003年10月8日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为加快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发、应用与推广步伐,有效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墙材革新“十五”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保护耕地和适应市场需求为目的,以关闭砖窑和发展主导产品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采取系统工程的方法,全面、稳妥地推进我市墙材革新工作。二、目标任务我市墙材革新工作的目标是:至2004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禁实”任务,形成以轻质、节能、利废、环保型墙材为主导产品的新型墙材市场,努力提高
    2023-06-10
    136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及时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保持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居民安置工作的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安置用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实施。一、加强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的审批(一)建设拆迁安置用房,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本着“便利、经济、必须”的原则进行规划。(二)各区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依据城建项目投资计划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查摸底,核定拆迁面积并增加一定比例,先期选择安置地点,由市拆迁主管部门核定规模,报郑州市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拆迁安置用房由各区组织建设。(三)拆迁安置用房纳入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的,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应,由市规划和
    2023-06-08
    80人看过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拆迁统建安置房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涪府发[2004]97号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有关部门,中渝驻涪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区征地拆迁统建安置房(以下简称安置房)的建设行为,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国家和被拆迁群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安置房建设管理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安置房建设规划管理我区所有安置房建设要严格实行先批后建。安置房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坚持节约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建造。由区国土部门按照征地拆迁规模和用地规划条件审核安置房建设用地面积,并由区计委批准立项,区规划部门选址划定红线。规划用于建设安置房的土地,必须专地专用,只能用于修建安置房。区级有关部门应根据拆迁面积、安置面积,严格控制安置房建设规模。安置房只能用于征地拆
    2023-04-23
    341人看过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京政发〔1995〕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对执行中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一、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须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报《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申请划拨用地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在原用地范围内实施拆迁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三)购买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新建的房屋须提交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安置用房的质量验收证明;(四)异地安置期房的开工证明;(五)租用的周转用房提交周转用房的租赁合同;新建周转用房,提交建房批准文件;(六)安置用房的设计图纸;(七)异地安置期房资金到位证明;(八)拆迁委托协议书和拆迁资格证明。二、区、县房
    2023-04-22
    117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征地拆迁进度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我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机遇,争取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目前,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在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力争完成今年项目计划,以拉动经济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为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加快征地拆迁进度,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各项保障工作1、各级政府要责成土地管理部门主动参与建设项目论证和选址,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阶段,提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选址应多方案比较,尽量使用非耕地、荒地、劣地,充分利用闲置地。2、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列入规划的应立即补上,规划已经初审的也应及时调整和补充,统筹安排,科学布局,预留建设用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重点建设项目还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3、明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权属。各级土地管理
    2023-06-10
    225人看过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简化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程序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为进一步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抓好20项民心工程以崭新面貌迎接奥运会的决定》(津党发〔2007〕17号)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现就简化现行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程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不再对房屋拆迁许可事项进行核准,由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审批。在房屋拆迁许可事项审批同意后5日内,要将《天津市房屋拆迁申请书》和房屋拆迁许可事项的审批情况报市拆迁办备案,并按照市国土房管局的统一要求上报拆迁数据。二、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做好简化房屋拆迁许可程序后的审批工作,保证依法实施拆迁。三、市拆迁办要加强对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二○○七
    2023-04-22
    284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州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去年以来,全省政府系统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甘政办函〔2004〕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政府各部门使用软件的自查、清查及正版软件采购工作已全面完成,正版软件更换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进一步推进市州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州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知识产权、改善投资环境、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政府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使用正版软件的重要意义,切实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立即组织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各市州政府要按照《通知》
    2023-06-08
    35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在如今的无锡拆迁安置房政策下安置房如何上市?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5
      在如今的无锡拆迁安置房政策下,无锡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条件(同时满足)如下: (一)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二)以安置时间起算满五年; (三)补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优惠的有关规费等相关费用; (四)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标准缴存到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安置房所有权人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
    • 关于拆迁房屋,政府能不能强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可以强拆房子,按照该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
      渝府发〔2013〕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
    • 政府安置房和拆迁安置房一样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一般根据各地出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对拆迁住宅房,多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 以下为拓展资料: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
    • 政府进行房屋拆迁需要什么准备工作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4
      (1)首先相关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4)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