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指控的最低证据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5:10:54 265 人看过

贪污罪指控的最低证据标准是从控方指控犯罪的角度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具体化。

一、刑事诉讼的职能是什么

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主体在刑事程序中所承担的特定职责或可以发挥的特定作用。在现代刑事诉讼中,由于控诉与审判的分离、被告人获得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形成控、辩、审三种基本诉讼职能共存的局面。

1、控诉职能

控诉职能是指向人民法院揭露、证实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确定刑罚权的职能。控诉职能的存在主要是基于国家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其行使主体要包括:公诉人、自诉人和被害人等。

2、辩护职能

辩护职能是指针对犯罪嫌疑或指控进行反驳,说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罚处罚的职能。人权、民主思想的传播、程序公正化观念的进行以及宪政制度的建立,是产生辩护职能的决定性因素。行使辩护职权的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等。

3、审判职能

审判职能是指通过审判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和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的职能。审判职能存在的理论根据是基于公证处理刑事案件的需要以及权利运行的科学要求,其行使主体只有一个,即是人民法院。

二、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没有什么罪

检察院不予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形下,一般是可以在无罪状态下释放的。犯罪嫌疑人仅在人民法院判定其有罪的情况下有罪。《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行政诉讼原告如何写辩护词

辩护词没有固定的格式。但一般情况下由三部分组成,即序言、理由和结论。在这三部分之外,标题写明“辩护词”或“关于×××(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在序言之前,台头写明称呼,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或“审判长、审判员”,怎样称呼,根据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确定。下面结合辩护词内容,对序言、理由、结论三部分,分别加以说明。序言序言中包括的内容如下:①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有两种方式,一是经人民法院指定、被告人同意,一是受被告人委托的。对自己出庭辩护的合法性,可分别作这样的表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的规定,我经×××人民法院指定,并征得被告人×××(姓名)的同意,担任他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进行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的规定,我接受被告人×××(姓名)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这既说明了出庭的合法性,又说明了出庭的任务。②简要说明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活动的情况。如说明受理案件以后,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人,走访了受害人和证人,调查了案情等。这实际上就是向法庭表明,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来自于对案件的调查研究,是有根据的,绝不是空发议论和无中生有。③提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在说明自己的合法身份、任务和开庭前后活动的情况之后,接着对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或自诉人的刑事诉状内容,提出自己的基本看法,以进入辩护理由部分。有的辩护词的序言不提对本案的基本看法,而只对本案发表如下几点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这也是可以的。总之,写序言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其内容,要灵活多样,不要墨守成规。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中心内容,通常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阐述辩护理由:①从认定犯罪事实方面进行辩护。犯罪事实是定罪量刑的基础和依据,如果起诉书或自诉状中所写的事实不能成立,或不能完全成立,那就应当否定原有的证据,提出新的证据,证明被告人被指控的事实根本不成立,或部分不能成立。从而达到辩护的目的。还有一种情况,起诉书或自诉状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虽然全部存在或部分存在,但有所夸大,甚至被歪曲。辩护词就要在事实上说明真相,建议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罪行实际来评判被告人的罪行轻重。②从适用法律方面进行辩护。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罪重还是罪轻,是一罪还是数罪,要以法律为准绳衡量,方可确定其性质。在起诉书和自诉状中,如果适用法律不当,对被告人的罪行性质指控有错误,把故意伤害致死控告为故意杀人,把盗窃指控为贪污,把某种流氓罪指控为****罪,甚至把通奸指控为****等等,则应该引证有关法律条款结合被告人的罪行行为进行分析论证,指出控诉一方适用法律不当,定性不准,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词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多方面考虑,制作辩护词时应注意的是,辩护人在刑事案件辩护中所追求的是公正判决,而不是单纯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要把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充分发挥辩护词的作用。结论即结束语,包括以下两点内容:①辩护人对自己的发言进行归纳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让法庭成员明了辩护词的基本观点。②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什么刑法条款,向法庭提出看法、要求和建议。结束语要言简意赅,观点明确,给人以明晰的印象,并且要与辩护理由相一致,是辩护理由的必然结论,才能容易为人们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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