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参加债权人会议表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9 22:24:45 206 人看过

一、如何参加债权人会议表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后,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的权利。

债权人会议成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再出席债权人会议:已经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并获得足额清偿的;已经由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获得足额清偿的。

二、什么是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在破产程序中,众多的债权人之间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但也有差异。债权人会议是协调各债权人之间利益,维护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机构,同时,又是全体债权人对有关破产事项行使决议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形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成员。这里所说的债权人,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法院申报债权的人,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保证人等。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

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设有主席,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可以授权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授权委托书。

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派员列席债权人会议。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拒绝列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拘传。

三、债权人会议的内容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2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

根据讨论情况,依照《企业破产法》第16条的规定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记明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债权人会议不参加会有什么结果
    一、破产重整债权人会议不参加会有什么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二、未确认的债权人可以出席会议吗未确认的债权人有权出席会议,但无会议表决权。补充申报债权(在债权申报期结束后申报债权)的,无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破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
    2023-04-24
    236人看过
  • 对破产分配方案不符债权人可以提异议吗
    一、对破产分配方案不符债权人可以提异议吗执行分配方案作出后,债权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其他债权人对该异议提出反对意见的,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破产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也就是说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不管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如对债权表中的债权有异议的,必须在该次会议上提出来,若不提出来意味着无异议,而对无异议的债权人民法院要直接作出裁定确认的。二、破产分配方案是什么破产分配方案,是指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全部清理、变价之后,管理人应当根据对破产企业的清算结果编制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哪些内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
    2023-06-06
    221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会议表决没通过裁定时间
    一、破产债权人会议表决没通过裁定时间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二、破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不过怎么办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事项如果一次表决未通过的,有些是进行二次表决,有些由法院进行裁定,二次表决也未通过的事项,由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
    2023-04-24
    68人看过
  • 债权人能否参与继承财产分配
    债权人不能参与债务人遗产的分配,遗产由继承人分配,但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构成要件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构成要件如下: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2.被执行人即
    2023-08-12
    427人看过
  • 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如何分配破产财产债权
    根据我国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公司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如下: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1、
    2023-06-09
    144人看过
  • 破产企业人员能参加农村股权分配吗
    一、破产企业人员能参加农村股权分配吗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1、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2、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3、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二、什么是股份分配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即经济权和政治权。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这两个类别的角度分配。因此,对待股权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没有必要不好意思细谈,股权不谈好,在创业过程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让股权不按照人来分,而是按照客观的资金、职责、岗位、创意等角度来分,能尽量避免随意的拍脑袋分配方式带来的问题。三、股份分配的对象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
    2023-06-16
    301人看过
  • 共同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解决方案
    我国法律法规对离婚从待产的分割有;1、对于夫妻双方当事人一方的公司股权属于其个人财产,对这部分是只能分取收益,股权是不能分配的;2、夫妻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在股份公司的股拍哦是要以双方直接平均分配为原则的。对于有争议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异议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当事人正当的应得的合法权益,法院会予以保护。离婚时夫妻的财产如何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2023-07-02
    297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如何分配给多名债权人
    一个债务人多个债权人执行财产怎么分配具体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部分88条: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一)两个以上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债务人申请执行,哪些情况下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1、债务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2、债务人为企业
    2023-05-02
    104人看过
  •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是怎样的
    一、破产法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是怎样的破产法中,债权人会议中的议决事项,是由依法申报债权和参与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表决。只有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占债权额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半以上的,决议才通过。《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二、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和规则是怎样的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
    2024-01-12
    326人看过
  • 如何分配一个债务人债权人个人财产
    只有一个债务人,但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其财产的,则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来分配;如果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来分配;如果执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则按照债权比例来分。婚前个人财产死后如何分配?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3-08-12
    254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可以参与债务人配偶财产的分配
    一、债权人是否可以参与债务人配偶财产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债权人,您不能要求夫妻双方对其财产进行分配。因为这笔债务是在他们结婚之后才产生的,理应被视为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并由夫妻二人共同负担。然而,如果提前有过特殊的书面协议或规定予以规定则另当别论。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向夫妻二人提出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债权权益。在此过程中,您还可以向法庭申请冻结和保全这对夫妇的共有财产——住房。如果您最终胜诉,您有权进一步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债权人是否享有代位权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
    2024-04-13
    232人看过
  • 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如何行使表决权
    新破产法赋予了有财产担保债权人除通过和解协议、债权的分配方案以外其他事项的表决权。但权利如何行使,尚需研究。新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对如何通过决议进行了安排,其第一款规定:破产财产了债权人会议决议能代表多数人的利益,但具体到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如何行使表决权问题上,则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思考。对通过和解协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不必考虑如何表决问题。但涉及其他事项的表决时,依据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在计算人数是否过半时,应该将有财产担保债权人计算在内。但是在计算债权额时,由于总额只计算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额并不计算在内,那么,在统计债权额是否过半时,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额就不予统计,失去了其表决权。这样规定的结果,导致了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在表决中只计算人数,不计算债权额,使得新破产法赋予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表决权形同虚设,
    2023-04-24
    294人看过
  • 公司申请破产债权人参加听证会吗
    一、公司申请破产债权人参加听证会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听证并不是必经的程序,破产听证一般是在当事人对破产案件有争议时才采取的程序。二、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债权主要包括:(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三、破产债权的种类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
    2023-06-06
    390人看过
  • 破产重整方案表决如何算通过
    一、破产重整方案表决如何算通过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看出,我国《破产法》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方式采用的是双重标准,也就是人数与债权额的标准,这样有利于小额债权人对大债权人滥用权利进行制约,搜索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为了获得小债权人的同意而在重整计划上提供使各债权人都能满意的安排。二、破产重整方案通过法定条件有哪些1、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我国《破产法》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方式采用的是双重标准,也就是人数与债权额的标准。3、这样有利于小额债权人对大债权人滥用权利进行制约,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为了获得小债权人的同意而在重整计划上提供使各
    2023-06-16
    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人如何领取破产财产分配额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共是有四个方面的财产分配额,分别是:1是破产费用2是共益债务3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4是债权人债务。
    • 破产企业保证人可否作为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0
      [案情]温州市A公司系国有企业,1992年A司与连云港市B公司签订了购买机器设备的合同。合同规定:数量为50套,总价款398万元。为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连云港市B公司要求温州市A公司提供担保。同年9月,A公司依约提供了担保,保证人为温州市某工商银行。11月份连云港市B公司如约履行了合同,送来了50套机床设备。1993年5月由于资不抵债,A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后,到法院申请宣告破产。5月10日法院
    • 可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的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 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如何表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对于重整计划债权人如何进行表决首先,债权人会议按下列情况对债权进行分类,一般同一类的为一组: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债务人所欠税款;4、普通债权。然后,各组分别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同一组中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
    • 担保债权是否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2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