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犯罪特点及其对刑罚效果的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9 14:40:52 263 人看过

1.构成要件结果和非构成要件结果以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可以将危害结果分为构成要件结果和非构成要件结果。2.物质性危害结果与非物质性危害结果以危害结果的形态为标准,可以将危害结果分为物质性危害结果和非物质性危害结果。3.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危害结果以危害结果距离危害行为的远近为标准,可以将危害结果划分为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危害结果。

刑法中累犯是指什么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

1、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五年之内又故意犯罪的,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特别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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