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犯罪特点及其对刑罚效果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9 14:40:52 263 人看过

1.构成要件结果和非构成要件结果以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可以将危害结果分为构成要件结果和非构成要件结果。2.物质性危害结果与非物质性危害结果以危害结果的形态为标准,可以将危害结果分为物质性危害结果和非物质性危害结果。3.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危害结果以危害结果距离危害行为的远近为标准,可以将危害结果划分为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危害结果。

刑法中累犯是指什么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

1、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五年之内又故意犯罪的,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特别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累犯相关文章
  • 犯罪量刑标准及其对判决的影响
    检察院仅仅是量刑建议,当然该量刑建议也是有一定依据的,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一般都是完成公诉任务为目标,能够顺利的起诉和判决。人民法院具体怎么判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因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是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在法庭调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对被告人适用特定法定刑幅度以及其他从重、从轻、减轻
    2023-07-07
    495人看过
  • 什么刑事犯罪及其特点
    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行为是所禁止的行为。犯罪具有危害性,但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仅包括各种违法行为,而且包括违反社会道德、破坏纪律的行为。只有一种行为的社会危害达到一定程度,需要采用刑罚手段予以制裁时,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对于其他违法、违反道德或破坏纪律的行为,虽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或社会行为规范予以调整、处理,这些行为就不属于犯罪行为。比如说,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触犯的是《条例》的规定;而吸毒是一种犯罪行为,因为我国刑法第347条明文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也就是说,犯罪行为都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的,就不是犯罪行为。这就是法律上一条著名的原则,相信大家也应该知道,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是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这个特征其实是
    2023-03-02
    322人看过
  • 犯罪中止的特征及其影响因素
    犯罪中止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犯罪行为人能够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自动作出不继续犯罪的选择;2、行为人产生了停止犯罪的行为,在主动性的作用下使得犯罪中断;3、必须在犯罪过程中产生的中止行为才能叫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之外不属于犯罪中止;4、行为人的中止行为能够有效避免了严重危害。犯罪中止的含义是什么,犯罪中止的特性有哪些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性:(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二)中止的自动性。(三)中止犯罪必须是彻底的而不是暂时的,即犯罪分子决心今后不再继续进行已经中止的犯罪活动,等待以后再继续进行,这只是犯罪的暂时中断,而不是犯罪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
    2023-06-30
    476人看过
  • 行贿犯罪的特征及其对有权势的人的影响
    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二、犯罪行为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行贿的行为;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行贿的行为;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他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注意:因被勒索给予上述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本罪。三、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四、犯罪对象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
    2023-07-02
    184人看过
  • 刑事犯罪被捕后的判决结果及其影响
    刑事犯罪批捕后的判决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管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场所,接触特定人员,依法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矫正,违反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处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父亲有刑事犯罪的后果1、参军、公务员考试、报考军校、报考警校、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有影响,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政审就是对其个人及直系亲属进行政治审查,这个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2、对子女以后出国或者其他相关的情况可能会受到影响,特别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罪等严重罪行。综上所诉,犯罪记录对
    2023-07-05
    494人看过
  • 期徒刑罪犯减刑的影响及其后果有哪些?
    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的限制。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有期徒刑的减刑
    2023-07-07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累犯
    词条

    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累犯
    相关咨询
    • 什么刑事犯罪及其特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行为是所禁止的行为。犯罪具有危害性,但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仅包括各种违法行为,而且包括违反社会道德、破坏纪律的行为。只有一种行为的社会危害达到一定程度,需要采用刑罚手段予以制裁时,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对于其他违法、违反道德或破坏纪律的行为,虽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或社会行为规范予以调整、处理,这些行为就不属于犯罪行为。比如说,吸毒
    • 当前毒品犯罪的特点及其防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当前毒品犯罪的特点: 1、大案要案增多; 表现在:一是涉案毒品的数量大;二是团伙犯罪案件增多。 2、作案人员多是贩养吸者; 大多数以贩养吸者,是零包毒品的贩卖者和消费者。 3、犯罪分子再犯多,三进宫、四进宫者屡见不鲜;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即因犯上述罪行被判过刑后,又犯上述罪的,不受时间限制,从
    • 刑事犯罪后对子女及其亲属有何影响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5
      父母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对子女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会影响其直系子女、父母、配偶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 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考试中的政治审查情况,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并且政审连查往下三代。
    • 刑法的特别累犯有什么特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
      刑法的特别累犯成立的条件如下: 1、前罪和后罪的罪名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没有限制; 3、前罪、后罪的相距时间不受限制。
    •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及其预防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6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是: 1.贪污犯罪较为突出; 2.一把手犯罪居多; 3.贪污犯罪的手段主要是采取私设小金库; 4.挪用公款犯罪多为直接管理、经手单位现金的财务人员、业务员所为。 预防是应采取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制约机制等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