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儿女有没有继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50:37 500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儿女有没有继承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综上:只要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户”存在,该权利就一直处于存续状态,不发生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有区别吗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权利性质不同、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2、权利内容的不同

(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3、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4、继承方面的区别

(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可以继承。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转让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才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判断“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比如已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2.经发包人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人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互换只需向发包人备案。一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得原有的承包关系终止,发包人与受让方要确定新的承包关系。尤其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本集体组织以外的农户转让,发包人与受让方的关系也不再是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的内部关系。受让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承包经营的能力,直接关系承包义务的履行。二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使承包人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即失去在农村的生活保障。如果由承包人随意转让,就可能出现某些人为了欠债还钱或者游手好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因此,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人同意是必要的。同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转让的,发包人应当准许。3.受让方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一是,受让方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从事工业、商业等生产经营的人不得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方。二是,受让方是农户。企业、城镇居民等非农户不能成为受让方。要求受让人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可以保证土地的农业生产用途,满足其他农户对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需求。承包人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对于已经转让的,不论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受让方都应与发包人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对于未转让的部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应重新调整承包关系,变更原有的承包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女儿离婚外孙有没有继承权
    外孙是否有继承权这个问题,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法律实践来说,外孙具有继承权的情形。第一种情况:代位继承,举例说明,如被继承人的女儿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了,被继承人女儿留下一个儿子,即被继承人的外孙,当被继承人去世的时候,外孙就代母亲去继承外祖父的遗产第二种情况:转继承,举例说明,被继承人外公去世后,被继承人的女儿还未来得及实际接受遗产就去世了,被继承人女儿有一儿子即被继承人的外孙,这时候外孙就可凭转继承分配遗产。第三种: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继承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一、爸爸先于奶奶去世孙子有代位继承吗爸爸先于奶奶去世,爷爷奶奶的遗产孙子可以有继承权。但孙
    2023-06-26
    248人看过
  • 养女拥有土地继承权吗?
    养女有土地继承权,但是养女首先要和收养人形成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其次养女只能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等财产,或者是继承土地承包权,不能直接继承土地,因为被继承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所以土地从性质上说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自然不能由养女继承。一、继承与是否进行代位继承有何区别?(一)两者的性质不同。代位继承是在发生法定情形时,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的法律制度;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转继承人实际上享有的是分割遗产的权利,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二)两者发生的条件不同。代位继承的发生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是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特定原因而发生,所以转继承的原因只能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三)两者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而接受转继承遗产的人则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四)两者的适用
    2023-03-30
    24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原承包者有没有优先权
    一、土地承包法原承包者有没有优先权原承包方是否有优先权,没有规定,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在同等的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的。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三、村委会有权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吗农村的土地承包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里面规定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是农村土地的发包方,村民是承包方,十分清楚地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
    2023-05-06
    385人看过
  • 五保户土地继承权他的养女有没有
    养女有没有继承权,首先要看养父母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养女就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她的继承权利不随着养父母的婚姻终结而有任何的改变。当然,如果养父母年事已高,还要看养女有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如果没有,那可以适当的少分,或者不分遗产。一、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和集体。在承包经营权关系中作为发包人的是集体组织,而承包人是集体组织成员。通常是农民通过与自己有隶属关系的集体组织签订承包合同。2、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或是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土地等资源。这些客体除了土地外还包括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3、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依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经营人就承包经营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财产协商一致,明确其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承包经营权的范围、内容等都是由承包合同确定
    2023-03-01
    435人看过
  • 女儿有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权
    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没有。因宅基地不能继承,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一、农村老人去世房屋确权归谁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而个人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当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所有权依旧是属于村集体的虽然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你不是村集体成员,已迁出去了的,也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不能进行修缮、翻新、重建等,等房屋倒塌以后,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二、城市居民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城镇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不能继承。但是该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2023-03-05
    339人看过
  • 已故土地承包人的子女是否能够继承土地承包权?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
    2023-07-04
    276人看过
  • 没有子女的土地能继承吗
    一、没有子女的土地能继承吗不能。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二、办土地证的流程是什么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3、办理土地证时需要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房屋分层分户图、办理土地证的图、缴纳维修基金、缴纳契税办理产权证、办理土地证。三、土地证办理需要多少钱1、申请表10元/份;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征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
    2021-09-10
    390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内继承人有哪些继承的权利
    土地承包期内继承人有以下继承的权利: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3、继承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时,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那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
    2023-08-12
    82人看过
  • 女儿继承遗产,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女婿是否有份,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女儿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有份;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若该遗嘱中明确表示,该遗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则属于个人财产,女婿无份。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丧偶儿媳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吗丧偶儿媳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为公婆或岳父母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主要劳务,包括生活上的侍奉、照顾,如有病的护理、医疗,平日的吃、穿、起居等生活上的料理。只要符合这一条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响,继承的遗产也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中
    2023-07-06
    301人看过
  • 非农户口子女有没有权利继承承包地和宅基地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那就是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农民都只有拥有使用权,是没有所有权的,是不能够当私有财产让儿女继承的,不管是子女还是非农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没有继承这个说法的。当然如果儿女是农村户口的话,虽然不能够说继承土地跟宅基地,但是农村的承包地是家庭联产承包的,儿女只有还在户口本上面,那也是共同承包人,未来父母就算是过世了,其实还是可以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也就是说可以继续使用承包地的。而宅基地的话,儿女却可以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子,然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可以得到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所以虽然名义上说不是继承,但是很多农民都说成儿女可以继承宅基地跟承包地的。这也造成如果儿女是农村户口的话,其实宅基地跟承包地都是可以得到,跟继承造成的结果也是一样的。不过如果是非农户口的话,儿女就无法得到宅基地跟土地了,未来能够继承的只是父母留下来的房子而已,其它都是没有的。这也提醒着大家,如果想得到父母的宅
    2023-05-05
    199人看过
  • 女儿有继承权,是不是没有决定权
    女儿有继承权,出嫁了也有。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律明确规定了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份额为均等分配。遗嘱人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这里涉及到了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2023-03-14
    110人看过
  • 父母的遗产女儿有没有权继承
    父母的遗产女儿有权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相关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
    2023-02-23
    369人看过
  • 离婚后领养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离婚后领养的女儿不一定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带子女再行结婚;或因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再行结婚,在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的亲属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只是姻亲关系。另一种则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他们之间产生如同生父母子女间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中,继子女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有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死亡,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继父或继母仍应继续抚养继子女,继子女的生父母一方要求将继子女领回抚养的除外。当继父母死亡留有遗产时,没有丧失继承权的继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继父母因对继子女的实际抚养,而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从而具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3-03-23
    466人看过
  • 房屋继承女儿有没有份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继承女儿有没有份房屋继承女儿有没有份,我国继承权男女平等,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公婆的房子儿媳有没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儿媳妇没有没有继承公婆房产的权力,但也有没有例外情况。如果儿媳失去了丈夫且未改嫁或者改嫁之后仍然对原公婆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的遗产享有没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即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以及遗嘱,那么儿媳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没有权继承遗产的
    2024-01-14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有没有土地承包法女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在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养女有继承权吗养女有没有土地继承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养女有继承土地上房屋等财产、土地承包权等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
    • 女儿女儿也就是土地有继承权了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的财产,合法的继承人均有权利继承,未分割之前,继承人之间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当然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执行。
    • 女人有没有娘家土地继承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9
      原则上,继承权是一种身价权,男女平等,离婚女人有娘家土地继承权。不过,我国土地承包法,继承法,以及国家政策,多有矛盾之处,各地在具体执行时,并不统一,所以,对于具体的个案,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在无法一概而论:一、现行的法律规定:1、家庭承包地的继承。通常,除了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之外,户口(落户地)是一项重要的参考标准,这一标准对农村妇女,尤其是外嫁女和离婚妇女尤其重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
    • 女儿有继承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
      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