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知道吗?征收公告公布后,农民朋友该做哪些事来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02:26:17 431 人看过

农民朋友要着重注意了!今年因为疫情的原因,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挫折,而为了保证经济发展平稳运行,各地都不约而同的启动了征收工作,招商引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如果对征收的法律规定了解不足,就难免在征收中使自己的合法利益白白受损。

今天,即明律师就给大家讲一讲在征收公告公布之后,农民朋友要做哪些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征收公告公布后,征收部门会做哪些事?

我们要注意,征收部门在发布征收公告时,征收项目还没有取得上级部门的审批许可,并没有实际的效力。说白了征收公告就只是通知被征收人,我们准备征地了,你们觉得行不行,不行赶紧反映。

在等被征收人反映的同时,征收方会通过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调查和评估,来对征收补偿进行估算,然后再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当地征收补偿的具体办法来制定安置补偿方案并对被征收人公布补偿方案。也就是告诉农民朋友征你的地怎么补偿,给钱的话给多少,给房子的话怎么给等等。

农民朋友在这期间该做哪些事?

1、在征收公告公布后,不管农民朋友是否同意征收,都要及时去当地的官网查询征收信息,确保征收是由当地政府或住建部门主持。

要知道现实中,有许多村委会或其他没有征收权力的单位,超越权限进行违法征收,这样的征收不仅该给补偿或不给或少给,而且还会耽误耕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官网查不到征收信息的,可以去当地政府要求征收信息公开,如果不公开,可以向法院针对政府不公开信息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2、在确认了征收的负责部门合法之后,征收补偿方案也就公布了,如果对补偿不满意的,要及时去向征收部门反映,最好是和其他被征收人商量以后,一起去征收部门反映,要求召开听证会,修改安置补偿方案。

听证会是整个征收过程中最为便捷、便宜的维权途径,如果能在听证会阶段就争取到了合理的补偿,只要后期签补偿协议没问题,基本上就可以安安稳稳等搬迁了。

所以大家一定要对听证会重视起来,多了解一些相关的规定,包括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定,实在没把握也可以请律师来帮忙听证,这时候请律师也会比之后要优惠一些。

即明律师提醒大家,要相信法律,行政诉讼并不是什么井中月,水中花,可望不可即。法律规定了的,一定就有其作用,行政诉讼就是法律给大家合法维权的途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看不知道!征收农田时,农民们竟还拥有这些知情权
    在日常接待咨询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部分地方为了新建经济开发区而征收村里的土地,但在具体征地过程中,当地的农民们除了一张简略的征地公告以外,对于征地的细节问题一无所知,也不知道通过哪些途径来获得这些信息。就在征地农民完全搞不清状况的情况之下,很多地方就开始实施了破坏耕地和农作物的行为。被征地农民一般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国家征收农田的时候,被征地的农民在哪些事项上享有知情权呢?下面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法律上赋予被征地农民们的知情权,只有知道了这些,在征地过程中及时反应,才能防止自己的权利收到侵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25条、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征地农民在下面几种情况下享有知情权。首先,对于征收土地方案的具体内容,农民享有知情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收
    2024-01-31
    285人看过
  • 你必须知道的拆迁公告这些事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对新农村的建设,征地拆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很多人都面临征地拆迁,那么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想要了解征地拆迁的相关内容,最为直观的方法就是了解拆迁公告,那么拆迁公告应该具备哪些内容呢?如果对于拆迁公告有不满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首先,我们了解一下需要注意的拆迁公告内容征地拆迁公告顾名思义即为针对拆迁事项进行公布告知的公示,拆迁公告一般由国家城建部门发布,其内容包括拆迁区域、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等等。我们日常见到拆迁公告,需要注意的主要为以下几点:1.时间节点。比如公告发布日期、拆迁日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等等,因为有时候被征收人由于各种主观或客观因素导致看见拆迁公告的时间较为滞后,所以一定要关注拆迁公告上的日期节点,以免超过时效,导致维权受阻。2.权利义务。这一点尤为重要,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要注意的是需要被征收人履行的义务以及可
    2024-01-15
    496人看过
  • 征地维权的三针疫苗,你知道吗?
    近日国产疫苗出了些问题,再度挑动了人们敏感脆弱的神经。诚如“丁香医生”所言,注射疫苗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防疫工作,绝不能由于个别批次的疫苗产品出了问题而因噎废食。事实上,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也有类似的必打“疫苗”,对于被征收人在乱局中获取规避种种违法行为戕害,获取满意补偿有着很大帮助。那么,这究竟是哪些“疫苗”呢?维权疫苗之一:了解征地拆迁领域基本法律法规“不懂法”是广大被征收人最大的短板,也是对这一弱势群体最为不利的一点。因为法律在行政领域内是倾向于保障相对人的权益的,是被征收人维权的基础依据。不懂法,等于把自己本应拥有的最有利武器给扔下了,转而任由征收方宰割。对于法律基础较差的一般人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无疑是最重要的征收法规。然而要做到正确的理解,确实不容易,理解歪了也容易出现各种“想当然”的问题。但无论如何,被征收人若不排斥自己学点儿知识,在和征收方协商谈判时说两句
    2023-06-25
    227人看过
  • 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对征收不服应该怎么办
    征收启动公告后,被征收人对征收不服的,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一、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征地报批前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是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二)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
    2023-03-22
    497人看过
  • 老公向朋友借钱老婆不知道要一起还吗
    若丈夫在外借贷之时,其配偶并不清楚相关事宜,那么此种情况下,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这笔债务呢?对于这种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状况进行细致分析并加以判断:(1)如果这笔借款是经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同意,又或者是在丈夫事后明确表示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则我们应该将其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且需要夫妻共同承担还贷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妻子对借款毫不知情,那么她应该无需承担还款义务。然而,如果丈夫在借贷时仅以自己的名义签署文件,而又没有得到配偶的任何授权与知晓,那么这笔借款就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就无需为此负责。(2)再者,如果丈夫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进行的借贷,且债权人据此主张该行为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法院对此观点一般会给予支持。这意味着在此种情况下,即便是妻子对此事并不知情,她仍需承担还款责任。当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时,以下几种类型的债务将成为重要研究对象
    2024-08-19
    368人看过
  • 公民应该知道哪些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和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批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建议、投诉、控告、举报和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和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科研、文艺创作等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请列举三种具有的基本权利公民的三项基本权利如下:1、法律面
    2023-07-02
    309人看过
  • 不知道朋友是逃犯收留有罪吗
    不知道朋友是逃犯为其提供住处、帮助的,不承担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中包庇方面的犯罪有两个罪名,一是窝藏、包庇罪,另外一个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都要求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如果不明知不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024-04-15
    124人看过
  • 朋友想知道公司法董事会职权有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因此,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既是董事会的一项职权,也是董事会的一项义务。(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股东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作出的决议,由董事会执行。因此,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是董事会的一项职权,其实也是董事会的一项义务。(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营计划是指管理公司内外业务的方向、目标和措施,是公司内部的、短期的管理计划。公司的投资方案是指公司内部的短期的资金的运用方向。根据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因此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公司执行股东会决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一项具体措施。(4)制订
    2023-02-04
    115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的这些事儿,你应该知道……
    根据国家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宗旨——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多数人,尤其是涉及旧城区改建的人们在听到政府要进行房屋征收的消息后往往都举双手欢迎,希望借此改善居住条件。而在征收过程中,房屋价值评估是必不可少且关乎“身家性命”的环节,人们都希望入户评估能够客观、公正,帮助自己得到应该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但是,有时候却事与愿违,比如:评估时对房屋的面积、用途、附属设施评得不全面,对房产证上没有记载的建筑面积不予评估,评估标准跟自己去买房时的交易价格标准差了一大截,不给评估报告或者只给一张没有任何盖章签字的数据表格等等,让被征收人有些哑巴吃黄连的感觉。为了帮助被征收人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本文,就来说一说,关于房屋评估的那些事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
    2023-04-19
    439人看过
  • 小朋友缴纳社保或医保,你知道吗?
    小朋友交医保。未达到十六岁之前不能缴纳社保,少儿医保实行的是一年交费一次,未交费,不享受医保。国家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
    2023-07-06
    173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告复议申请通知公告发布
    简单地说,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如对行政机关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执照等证书,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相对人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撤销行政机关的决定或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义务。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对征地公告的规定是什么1、铜陵市政府部门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公告的相关规定是,如果征地补偿方案获得了批准,政府部门应该在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以后的10天之内,对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进行
    2023-07-07
    258人看过
  • 你知道什么是公示催告吗?
    【本文导航】一、什么是催告?二、公示催告程序三、催告债权人的方式有两种:即通知书和公告。四、适用范围正文:一、什么是催告?指债权人或其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意思通知。通说认为,因为催告并非以迟延效力的发生为目的,故催告不是法律行为,理论上是准法律行为的一类,可以准用关于意思表示的有关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催告为有效。催告的内容限于债的标的范围,催告的内容超过债务的,在债务数量范围内发生效力;催告内容小于债务的,如债的标的为可分,则视为有效的—部请求。催告的方法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债权人的起诉无论是否有效,自债务人得知时起发生催告的效力。债务人住所不明时,债权人可以以公告的方式进行催告。催告中应给予债务人合理的履行准备时间。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的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催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发生票据丧失时能够依
    2023-06-05
    261人看过
  • 农民朋友应当知道的农村土地确权时间规定
    土地确权,是时下非常“时髦”的一件事儿。对于广大被征收人和农民兄弟而言,一定要明晰的一点是:确权之事,“确”了就比“不确”强。最通俗的讲,确权就是给自己的土地使用权登个记、领个证,日后面临征收拆迁时就能更好的确定自己的权利人地位,从而在征收开始前让自己居于有利的位置,进而避免因“无证”而遭遇逼迁。那么,广大被征收人究竟该如何为自己尚未登记、领证的土地确权呢?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23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即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登记领证只是作为对承包经营权确认的程序。即便如此,广大农民兄弟也应当明白这些规定的字面含义——确权登记是“应当”做的,是对于保障权利人的权利有好处的事情。《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
    2024-02-02
    198人看过
  • 征地维权的谣言,你应当知道不中套。
    造谣与辟谣,似乎是当今社会舆论圈儿的主要活动形式之一,始终在周而复始的进行着这样的轮回。集复杂矛盾于一身的征地拆迁领域自然也不能幸免,广大被征收人更是在这由谣言编织的漩涡中看不清方向,甚至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趋之若鹜,放弃了应有的主见。那么,征收维权中最常出现的谣言都有哪些?被征收人群体又该怎样识破这些精心设计的谣言,让自己的维权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向前推进呢?谣言一:别请律师,律师是骗子,只会申请信息公开这种节奏可不仅仅是一般网民的说辞,甚至曾来源于某地的司法局与其他多部门联合制作的拆迁宣传栏内,其后迫于舆论压力而被紧急撤下。这种说法的危害在于,将原本属于被征收人因时因势可以选择的事情给贴上了片面、偏颇的固化标签,限制了被征收人在需要法律帮助时的选择决心。事实上,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从不会主张被征收人一定要聘请律师,也不会撺掇被征收人一定要委托某个律所的律师,只是希望被征收人能在需要律师帮助时及
    2023-05-22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专利公报哪有公布啊?有知道的朋友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5
      《中国专利公报》是企业、图书馆、大中院校查询专利文献,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领域专利动态的重要资料,也是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时、准确了解自己专利的法律状态和处理专利相关事务(专利转让、许可、实施等)的有力工具。
    • 农民工朋友应该知道的理赔知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根据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的抚恤费标准,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的70%,按月
    • 想知道借朋友钱不还应该找那个机构维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2
      1、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但可以让派出所调解;如果对方涉嫌诈骗等行为,这时可以找公安机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 刑事辩护需要做哪些准备有朋友知道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刑事辩护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这个问题吧:辩护人应在法院开庭前提交委托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如果是法律援助的案件,应提交法律援助公函。
    •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不得做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02
      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预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政府征地程序有: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