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申请中止法院民事诉讼的提起不是其理由,根据规定,
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一、行政案件终止调查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二、刑诉规定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提起的反诉状处理方式
234人看过
-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是否受理?
440人看过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经受理的,可否再申请行政复议?
398人看过
-
先提起民事诉讼的理由
3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本人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有要求
4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针对民事诉讼中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
302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行政诉讼中,如何申诉?行政诉讼中的申诉应由哪一级法院提出?申诉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7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诉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应由申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并附上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的抄本。申诉状应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具体指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错误及
-
行政诉讼中,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应当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申诉一般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由原审人民法院处理。各级人民法院一般都设有告诉申诉审判庭,专门查处理各类申诉案件和申诉信件。对已经原审人民法院处理,仍不服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递交申诉状,申诉状可以由申诉人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或其他人代书。随申诉状一起,还要递交有关附件。如一、二审的判决书或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申诉要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不能提出无理要求,不应搅闹机关
-
-
-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第三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合并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第三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认为合并审理可以避免程序上的重复,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防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的,可以合并审理。比如,甲与乙订立了租赁房屋的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后乙因甲未履行合同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人丙称自己是房屋的所有人而向甲、乙起诉,这时人民法院可以将这两个诉合并审理。如果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第三人的诉讼请求,认为合并审理并不能同时解决几个方面的问题,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