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属于现金出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7 01:35:45 483 人看过

确实如此,债转股过程中必须进行验资环节以确认关于债务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其中涵盖了债权所产生的基础原因、债权对应的物质内容以及具体的数字价值等关键要素。

债权人将自身依法所有的对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家公司的特定债权转化为该公司的股权时,实际上是有效利用并优化市场资本的一种策略手段。

这种操作确实有助于市场资金之间的高效分配与流动,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可能随之而来的潜在风险因素。

因此,为了确保各种经济关系的公正稳定性,实施严格的验资审核程序便显得尤为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利属于债务吗
    公司债务
    普通股的股利不属于债务,但是优先股的股利属于金融负债。股利是指按照公司的股份支付给持股人的公司盈余,一般公司在纳税、弥补亏损以及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还有当年无利润的情况下不得分配股利。一、股权转让后是否能追偿先前利益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作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从性质上说,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请求公司分红就是合法的。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则无论在股权转让前是否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则不能对先前利益进行追偿。二、股份有限公司最少几个股东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不得少于二人,但不得超过
    2023-03-25
    245人看过
  • 债务利息支出属于转移性支出吗?
    一、债务利息支出属于转移性支出吗?债务利息支出不属于转移性支出,转移性支出指政府无偿向居民和企业、事业以及其他单位供给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用于财政补贴、债务利息、失业救济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政府按照一定方式,把一部分财政资金无偿地,单方面转移给居民和其他收益者。转移性支出包括社保支出、财政补贴、税收支出。转移性支出主要由社会保障支出和财政补贴构成。支出分补助支出、捐赠支出和债务利息支出三类,它体现的是政府的非市场型再分配活动。转移性支出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无偿的、单方面的转移,特点:政府财政了付出了资金,却无任何货物和劳务所得。二、债务人借钱不还该怎么办债务人借钱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债权:(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
    2024-01-14
    119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属于股权融资
    股权转让不属于股权融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权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股权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股权融资方式分为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一、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的区别是什么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获得未来股权收益。其本质属于股权投资的一部分,而且投资门槛降低,有专业的股权投资平台提供优质项目,减少了投资者的盲目性。股权融资是资本市场上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公司股东为了吸纳企业运营所需的资金而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引进新股东的一种融资方式。股权融资的新股东和老股东一样享有公司发展的收益和权力,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二、公司股权怎么进行融资?公司股权怎么融资,有三种方法可以做到:1、吸收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入到他们认为可以赚钱的行业和行业的投资行为;2、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谈判、招
    2023-04-10
    105人看过
  • 股东分红资金属于自有流动资金吗
    注册资本方能充当公司的营运资金。首先,在收到相应费用后,注册资本需经过验证并完成注册手续后,才能将该资本转入企业自行选定的银行账户中,随时供企业自由支配。其次,注册资本本应是为企业运营而设立的,不得用来满足个人生活、娱乐或是其他任何领域的需求。最后,注册资本的主要用途在于支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既可以用以购置固定资产,亦可成为企业流动资金所需。此外,企业股东也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同时亦可通过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具有货币价值且能合法转让的非货币形态财产进行投资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4-05-06
    168人看过
  • 股权退出是否属于抽逃资金行为
    一、股权退出是否属于抽逃资金行为不属于。退股是实践中的通俗说法,并非法律术语,通常是指撤资行为,但撤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不能一概而论。抽逃出资,是指发起人或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真实意愿,但为套取公司股份或出资额,在公司成立时先缴付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出资资金的全部或部分抽回的一种违法行为。二、抽逃企业注册资金的情形具体有哪些1.股东利用亲友或自己控制的其他经济主体实施关联交易,转让利润。2.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东登记。3.公司向股东支付相当于股本金的货币但股东仍持有股权。4.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5.利用股东地位,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的等。《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
    2023-08-26
    98人看过
  • 吸收股票的股东属于抽逃出资罪吗
    隐名股东会构成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隐民股东虽然没有在公司登记股东,但这并不影响其是公司股东的事实。既然是公司股东,就符合抽逃出资罪的主体。因此,只要隐名股东抽逃出资,抽逃出资金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构成此罪。普通股票股东享有的权利1、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作为普通股票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2、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他们有权要求从股份公司经营的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二是他们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3、优先认股权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数,以一定比例及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的权利。这种权利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能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保持原有的持股比例。二是能保护原普
    2023-08-18
    418人看过
  • 公司转让股权属于债权债务的一种吗?
    不是。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一、有限公司股东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以下两种责任: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如何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
    2023-04-10
    146人看过
  • 股权转让低于出资额合理吗
    关于股权低价销售是否合法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境分析。1.在国有股权转让领域,交易价格受到严格的制约。根据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低于评估价值90%的金额出售该类股份。否则,交易将被暂时终止,待相关产权转让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重新启动。如果出现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低价转让现象,那么这种做法就是非法的。2.对于非国有股权转让(即民营企业)而言,价格并未受到任何限制,因此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在这一环节,股权转让的价格完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是,双方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申报税费。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过低且缺乏合理的解释,税务部门有权对其应缴税额进行核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
    2024-05-18
    467人看过
  • 属于股权转让和抽逃出资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退股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个别股东,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注册登记(减资)的过程。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允许退股的,公司成立后,股东想退出,只能转让自己的股份。2、方式不同。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可以转让,但股东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逃出资,只有履行了法定手续后才可以退股。3、要求不同。退股的要求是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股东投资于公司,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预期,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其预期时,股东就会产生退股的念头,从公司退出以便降低其投资风险。
    2023-04-21
    275人看过
  • 基金属于债权还是股权
    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因此会做具体的区分。一般来说,基金反映的是信托关系,即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型基金不反映信托关系。股权私募基金以股权的形式体现,也就是股权投资,私募债权基金以借款关系体现,也就是债权债务关系。一、怎么去成立私募基金,组织形式有什么1.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2.契约式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3.虚拟式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
    2023-03-12
    60人看过
  • 贴现发行债券类属于融资工具吗
    一、贴现债券是什么意思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贴现债券、零息债券、附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零息债票券即为一种长期贴现债券。贴现债券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到期时仍按面额偿还本金的债券。贴现债券是期限比较短的折现债券,又称“贴息债券”,投资者购买的以贴现方式发行的债券。到期按债券面额兑付而不另付利息。从利息支付方式来看,贴现国债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可以看作是利息预付。因而又可称为利息预付债券、贴水债券。二、贴现债券的特点1、利息在发行时即从投资额中扣除而先付给投资者。投资者购买这种债券就是希望先收入利息,而发行者采取先付利息的方式,就是为了尽快筹集资金。2、因为没有票面利率,投资者不能考虑利用利息再投资。3、与付息债券相比,其价格波动幅度对收益率会有较大影响。三、贴现发行债券类属于融资工具吗贴现发行债券类属于融资工具。因为债券的
    2023-06-15
    384人看过
  • 公司减资入股资金可以转出吗
    公司减资入股资金是否可以转出1、可以,一般采取股权转让或者公司减资的形式退出,但是会涉及股东会决议、公告、工商局变更等程序。2、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3、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
    2023-04-27
    423人看过
  • 抽逃出资属于滥用股东权利吗
    是的。抽逃出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刑法中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这个罪名,股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如何认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一)公司发起人公司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发起人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设立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公司成立须以设立为前提,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的职责主要包括:签订出资协议;定力公司章程;确认出资方式,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
    2023-02-20
    183人看过
  • 股东分红是否属于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中,分配股利或利润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金实际收到股款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现金(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等。股东分红条件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公司当年有利润;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2、以当年利润派发
    2023-07-12
    4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的股东在验资后转出资金不属于抽逃出资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6
      企业成立初,会开设临时帐户为验资用,即“验资账户”。待验资报告出具后,将验资账户清空,会将注册金转入正式的基本账户里,这种操作不属于出资人抽逃注册资金。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如合法减资等)的情况下,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抽逃注册资本的方式主要有: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
    • 公司转让后出资人属于股东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转让其出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 股东现金出资怎样做,股东出资必须用现金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股份转让属于债权债务范畴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24
      股份转让不包括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转让股权时,如实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不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 股东未实缴出资属于抽逃注册资金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
      属于抽逃注册资金。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违反《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