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长劳动合同需要签订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0:53:25 490 人看过

董事长是不需要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事项
    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无从证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的关系,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明确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派遣公司缴纳)的法定义务和没有依法缴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防止不缴、漏缴社会保险;3、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4、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承担工劳务派遣公司要不要资质需要。应出具下列材料:1.申请开办劳务知派遣组织的报告;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
    2023-07-04
    64人看过
  • 执行董事是否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的执行董事想签订劳动合同吗?签订劳动合同不同于股东的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被录用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要使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非法劳动合同无效,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相互同意的结果,而不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劳动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工人和雇主并不是因为性质不同而处于不平等
    2023-05-02
    348人看过
  •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要加盖公司公章
    2004年5月9日,西藏某单位与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工程的合同,游杰分包了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的工程(后经查明游杰系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承包该工程的项目经理)。2004年5月14日,杨月明与游杰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约定劳务总价为150余万元,合同签订后,杨月明组织工人进行施工,完工后验收合格。在施工期间,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先后向杨月明支付120余万元,工程完工后,杨月明又多次向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催要拖欠的28万余元费用,但该公司以游杰不是他们公司的职员为由,拒不支付拖欠的费用。多次索要无果,杨月明将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告上了法庭,诉请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支付所欠费用。[法院审判]审判法官认为杨月明与游杰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中,虽没有加盖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的公章,但根据杨月明提交的昌都地区交通局与重庆建工西藏分公司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2023-06-10
    32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上有董事签字吗
    董事要签劳动合同。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一、法人代表与股东的区别有哪些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1、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由股东构成股东会,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股东会机构,但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法律规定只设董事会,
    2023-03-13
    209人看过
  • 什么情况需要签订长期劳动合同
    没有长期劳动合同,只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对于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达成共识,即可订立。签订开放式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首先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协商订立开放式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达成共识,不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违法手段,遵守法律有关规定,即可订立不限成员名额劳动合同。一、续签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是什么?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待遇,所以,公司也有可能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提出降低该职工的工资标准,对于降低工资标准,很有可能劳动者是不会同意的,这种情况下双方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但是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续订合同能否降低工资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2023-03-04
    157人看过
  • 通过劳务派遣合同需要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吗
    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一、员工有双重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劳动者除了和本单位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严重影响了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经用人单位提出,不给予改正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严格遵守各单位已建立的《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采用劳动申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来避免产生双重劳动关系。同时用人单位也可通过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的制定来更加具体化,对法定解除条件做出详细的规划。双重劳动关系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理论,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律
    2023-06-21
    4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公司长期未解决
    在与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提出尽快签订的要求。如果入职时间已超过一个月,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若不能协商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在与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时,您可以提出尽快签订的要求。如果您的入职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月,单位应当支付您双倍工资。若是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话,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合 同 公 司 不 签 劳 动 合 同 , 如 何 维 权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合同关系,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患者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实
    2023-09-09
    228人看过
  • 分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
    2023-06-22
    316人看过
  • 自己公司内部调动需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企业员工从总公司调入子公司,原来的劳动合同有2种处理方式:1、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变更劳动合同条款。2、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子公司是单独的法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调动工作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涉及工作年限的计算,需要企业出具调动的文件,这样方便有劳动争议的时候计算补偿金。劳动合同期限变更需要重新签合同吗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但存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特殊情形。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
    2023-07-07
    1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后需要备案吗,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吗
    劳动合同签订后不需要备案,备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必经程序,劳动合同自签订后生效。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同意即可修改。一、劳动合同签订后需要备案吗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要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吗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变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法律依
    2023-04-26
    242人看过
  • 公司法人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
    如果公司是私营公司或合伙经营,你是公司法人且是股东之一,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劳动合同是确立企业与员工关系的,你与企业的关系在营业执照上写的很明确了。如果你不是股东,你与企业的关系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而不用劳动合同这种形式。如果公司是国有企业,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由上级决定,因为国有企业的人事权在上级或母公司,按理说,你的管理关系应在上一级组织。假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存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是不一定需要缴纳社保的,但公司里面至少要有一个人缴纳。1、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何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
    2023-05-03
    493人看过
  •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获得劳动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雇主应支付双倍工资: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第二日起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期限为一个月至一年。超过一年的,视为未支付双倍工资而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雇主应支付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和期满前一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雇主应在劳动关系建立后一个月和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前一天向雇员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此时,双倍工资的支付
    2023-05-07
    427人看过
  • 连续签三次劳动合同,还需要再签订劳动合同吗
    可以不签。连续签订2次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的,需要按照其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经济赔偿,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合同。一、订立终身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没有终身合同,只有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不是终身合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两个条件: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2、当事人双方同意续订合同。只要具备这两个条件,劳动者就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要求,用人单位就应当无条件地与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我与公司签了三次不成立固定合同,公司不续签可以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3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023-03-06
    65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要辞退我,是需要提前30日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从立法上赋予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从而实现劳动资源的最佳配置。在劳动关系中,相对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属于弱势一方,各国劳动立法总是比较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劳动者单方无法定事实解除权,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利益的充分保护。但是,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一、提前预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而解除合同,属于民法上的形成权。由于单方解除权使权利人可以仅凭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由此可能造成相对人利益的损害。因而,对相对人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虽然
    2023-03-15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人与董事长是否要签劳动合同,公司要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3
      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董事长不是公司股东,有董事会的选举决议,非公司股东的董事长是公司
    • 的董事、监事、高管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6
      公司所有员工只要产生了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
    • 劳动局董事长是否要签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董事长首选要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然后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只要有这些会议的决议,董事长是不需要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的。 另外,董事长除了受竞业禁止限制外,是可以兼职的。但是股东如果不在企业内任职,是没有工资的。你可以只计算董事长的工资。 劳动局董事长需要签合同吗的问题就是这个。
    • 法律如何规定董事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0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
    • 总经理与董事会签订,是指总经理与董事会的董事长签订劳动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7
      劳动合同关系是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与谁担任董事长没有直接关系,你要求单位承担劳动合同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