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24:36 397 人看过

一、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方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定性

1、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

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统称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应在工程开工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切实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4日 0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情况有什么?
    一、事故分类。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以下。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加固修补,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之间;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之间;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之间。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坍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质量事故分三级: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不含);大型桥梁结构主体垮塌;三级重大事故:死亡1-9人;300-500万;二、中小型桥梁垮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根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2023-04-17
    88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什么?
    在如今的社会中,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吗?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怎么分类的呢?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下。看看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其中种类有很多各不相同。我们来看看。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什么?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各部门、各专业工程,甚至各地区在不同时期界定和划分质量事故的标准尺度也不一样。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
    2023-08-17
    215人看过
  •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市政工程包括哪些?1、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2、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3、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
    2023-04-10
    118人看过
  • 食品质量事故等级分类
    一、食品质量事故等级分类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分类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级)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级)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3级)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4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预案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其中,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此外,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立即召开应急处置小组会议,调查事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同时向县卫生局和质监局报告。2、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
    2023-06-06
    299人看过
  • 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分哪几类
    一、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分哪几类(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二、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如何划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
    2023-06-07
    480人看过
  •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类的标准
    一、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类的标准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二、事故定性1、
    2023-06-07
    330人看过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其中:(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水利水电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1、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3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项是(1)(2)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023-08-16
    159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
    引发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常见原因有:1、违背施工程序:不按施工程序办事,无施工图施工,不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2、违反法规行为:超低价中标;非法分包、转包、挂靠;擅自修改设计等行为。3、管理与施工不到位:不按图施工或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修改设计。4、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及设备: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机电设备不合格。5、自然环境因素:焊接时下大雨并且风大。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1、工程施工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书面记录、物证、照片和录像等。2、合同文件:工程承包合同、设汁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3、技术文件和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施工日志、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现场制作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等。4、《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法律法规。四、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方式l、修补处理: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质量未达到规
    2023-08-17
    486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按事故责任分类(一)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二)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
    2023-02-21
    200人看过
  • 工地质量事故三方责任划分
    一、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二、工程质量事故具体责任者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
    2023-03-17
    145人看过
  • 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类型
    按照现行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各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以达到合格要求为准则的。工程达到以下要求,即可定为合格。要求如下:一、检验批合格质量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要求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要求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
    2023-04-27
    132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2类呢?具体依据是什么?
    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划分,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一、分类标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说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同时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建设部颁布第161号部长令,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等7个部令
    2023-06-04
    141人看过
  • 工程质量检测的分类模式
    工程质量检验分类包括:1、免检,免检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2、抽检,抽样检验又称抽样检查,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3、全检,全检是指根据某种标准对被检查产品进行全部检查。现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程序是什么一、受理单位:省水利厅二、办事程序:检测单位的甲、乙级资质申请资料经市(州)水利(水务、水电)局审查后,向省水利厅提出资质申请。具体由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对全省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含资质延续)初审,对全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含资质延续)审核。三、申请条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两侧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申请条件详见《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附件(水利工程质
    2023-07-06
    238人看过
  • 工程质量验收的等级分类
    工程质量验收可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四个层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2023-07-03
    41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分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0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
    •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分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索赔,是国际上通用的工程术语,工程签证就是索赔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设计变更,就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属于索赔范畴的工作还有很多,索赔也有很多的规矩。那么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分类?
    •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具体是哪些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6
      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哪些?谢谢解答了!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04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故分为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几类请问分别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9-05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