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的告知对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1:10:47 312 人看过

告知义务的告知对象为患方。

(一)成年患者本人,18岁以上的,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二)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

(三)患者的委托代理人。在这里,我们应区分患者,患者不同告知义务亦不同,将患者区分为特殊患者和普通患者,其中特殊患者包括婴幼儿患者,老年患者,特殊体质的患者,危急诊患者,这些患者需要特殊的告知,因为他们的治疗和常人不同,需要医方特殊告知。

一、医疗告知义务的法律规定

医疗告知义务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规定,医院需要及时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风险等事项;如果患者处于昏迷等状态的,可以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且再紧急情况下,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的,能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二、儿媳妇可以手术签字吗

婆婆做手术儿媳妇可以签字。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只需是直系亲属即可,通常只要一个家属签字即可。签字是证明了告知义务,同时签字不影响医疗行为的责任。由老人的配偶或依血缘亲疏依次为最佳签字人。若为孤寡老人概无亲属的由所在社区、村委会代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应当怎么办
    患者享有“告知权”医院未尽义务需担责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医患纠纷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记者从南京市一些基层法院了解到,在九成以上的纠纷案中,患者都认为医方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这已成为医患纠纷中最突出的问题。本报曾对发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的“国内首例精子案”有过报道,最终,省人民医院就是败在“知情权”上。而记者采访也发现,很多大医院的医生只顾着给病人诊断开药,对病人的病情及手术风险经常会疏于履行全面的告知。案例1:骨髓移植风险告知不详医方被判赔偿精神损失文娟(化名)是父母的心肝宝贝,然而谁也想像不到,正值芳龄的她突然间患上了白血病,在巨大的不幸面前,一家人合计,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挽救文娟的生命。去年4月16日,文娟在南京一家“三甲”医院接受了骨髓移植手术。手术后文娟的病情较稳定,岂料到了5月28日,她出现咽喉溃疡、尿路感染等症状,之后3天内白细胞、血小板及血红蛋白出现明显下
    2023-08-18
    376人看过
  • 医生对家属告知的义务
    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未尽到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纠纷管辖范围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三、医疗过错与哪些因素有关?医疗过错是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
    2023-03-02
    443人看过
  • 行政执法者有哪些的告知义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有效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特规定了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一定的告知义务,即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采取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将应该让行政相对人了解的相关事项及有关权利等,通过适当的途径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中主要有下列几项告知义务:1、告知执法身份。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时,应首先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如出示证件、按规定穿制式服装、佩带执法标志、使用专用执法工具等。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他人之前,要出示相应证件。2、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方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救济方法,是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处罚决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相对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2023-06-06
    228人看过
  • 合同更改时,是否应履行告知义务
    一、合同更改时,是否应履行告知义务需要的。合同的变更一般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的,无需告知。对于满足一定条件就需要变更的情况,一般需要发现变更条件的一方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的。二、合同上有修改有效吗(一)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二)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三、合同变更补充协议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年月日在__签订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号为()的《__协议》,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协议》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
    2023-06-16
    164人看过
  • 医院告知义务都包括哪些内容?
    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且医院履行前述义务时,应当如实告知,并及时解答其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一、医疗事故医生赔偿吗医疗事故一般是由医院对患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医生如有重大过失或过错的,医院可以向医生部分追偿。情节严重的,医生可能还会涉嫌医疗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
    2023-03-19
    219人看过
  • 医院在诊疗活动中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医院在诊疗活动中的告知义务有以下内容:1、与病员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2、病情、诊疗计划和方案,但应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3、病员应当自行配合的方式、方法;4、如实回答病员咨询;5、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等。一、怎么判断手术失败是不是一般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人身和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基本的手术失败的医疗事故认定条件有以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2023-06-19
    440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未履行告知义务,如何应对?
    保险中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为过失未履行的,保险人可以决定是否承保或增加保险费,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怎样的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
    2023-07-22
    441人看过
  • 签订合同要履行告知义务吗
    签订合同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告知义务的表现如下:一、保险、合同签定之前和保险合同执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需要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告诉保险人。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三、商家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需要履行什么义务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
    2023-08-01
    178人看过
  • 医院在告知时可以不告知哪些事项?
    医院履行告知时不需告知的情况如下:1、即使不告知,患者也能知道传统医疗和常规医疗的固有危险;2、患者体质特殊,无法预测疾病变化或无法控制的意外情况造成的各种危害后果;3、医疗行为的风险极其轻微,发生的可能性极小,不需要告知;4、患者对自己的症状非常清楚,不需要说明;5、患者自愿放弃医生的说明和告知义务;6、情况紧急,不能先通知救援患者;7、根据医疗目的,说明告知对患者不利。根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生对患者应履行的告知义务具体包括:(1)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病情和诊疗计划、方案,以及拟采取的诊疗方法的理由,存在的风险(包括诊疗措施的并发症,药物的毒、副作用等),疾病的预后等,但应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2)向患者告知医院管理制度中与其权益相关的制度;(3)详细向患者告知诊疗
    2023-07-02
    267人看过
  • 谁履行保险中告知义务
    被保险人亦应负告知义务,因为在财产保险,投保人通常即为被保险人,于两者非属一人之情形,被保险人为财产标的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对标的物的状况知之最详;在人身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同一人时,被保险人为保险事故的客体,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了解最为透彻。因此,从保险契约为最大善意契约的本质而言,被保险人也应负告知义务,以便保险人衡估保险费比较而言,“肯定说”更为妥当而为通说。综上,在为他人之利益之保险合同中,无论为财产保险,抑或人身保险,被保险人对危险估计之重要事实最为知悉,因此被保险人为告知义务人才符合告知义务制度之本旨。我国《保险法》第17条漏列“被保险人”之后果,在被保险人(非投保人的情形下)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时,是否直接或依类推解释的方式适用本法第17条则成疑问。其实根本的解决办法应在《保险法》修订时,将“被保险人”列入条文中,或就有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而彼此的行为或知悉事项的告
    2023-04-26
    114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口头告知就算履行了告知义务吗
    一、保险合同中口头告知就算履行了告知义务吗保险合同中口头告知不算履行了告知义务。1.口头告知不一定算履行了告知义务,口头告知容易出现纠纷的,则应书面告知。2.要确保对方已知悉告知的内容,才算履行了告知义务。二、保险合同中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除非法律或合同中事先另有规定,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得擅自提出解除合同;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下述法定或约定义务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1.被保人违批告之义务;2.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违反了保证条件;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且合同中明确规定其违反这些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4.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险期间承担的保险责任,向投保人追偿保险;5.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根据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发生(投保人没有违反规定义务)可解除保险合同,这时保险人应当按日计算未到期的保险费退
    2023-04-25
    171人看过
  • 一般合同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一、一般合同的告知义务有哪些一般合同的告知义务有: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2.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的义务。3.协助义务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目的能顺利实现的义务。4.照顾义务5.保密义务二、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签订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4.当事人可以签订附生效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
    2023-04-30
    237人看过
  • 未履行告知义务是否为医疗事故
    一、未履行告知义务是否为医疗事故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属于医疗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二、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
    2023-06-17
    212人看过
  • 医院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构成医疗过错
    构成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而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都表现为过失,要么是疏忽大意,要么是过于自信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医疗告知与说明义务来源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是指医生在对患者实施医疗行为时,应该就医疗处理方案,医疗风险以及其他可以考虑采取的措施向患者作出详细的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得到患者的同意。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补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
    2023-05-06
    69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履行医院信息告知义务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1、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但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3、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三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2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 1、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下或不宜向其告知的,可向其近亲属告知; 2、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意见的; 3、患者能知悉的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等。
    • 医院应当履行哪些义务不需要告知医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1、如实告知可能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情况紧急,为抢救病员而无法先行告知。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 3、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如何告知医院未履行医疗义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2
      1、公众已经熟知的传统医疗、常规性医疗的危险情况; 2、因患者体质特殊所导致的无法预料的危险情况; 3、危险情况极其轻微的; 4、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其他情况。 5、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医院不履行告知义务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19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 1、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下或不宜向其告知的,可向其近亲属告知; 2、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意见的; 3、患者能知悉的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