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04:29 68 人看过

对发现提取的痕迹物证,通过观察痕迹的新鲜程度,记录痕迹形态、大小、高度和方向,寻找痕迹间的对应关系,分析痕迹的形成过程,判断痕迹与事故间的关系(是否为该事故所产生),得出同一认定或检验意见或否定结论。在交通事故的痕迹检验中,大多数属种类认定,例如,油漆、橡胶等附着物,碰撞痕迹和刮擦痕迹的检验等。在一定条件下,有些痕迹物证的鉴定可以作出同一认定结论,如,车辆脱落的某一碎片的整体分离痕迹就可以做出同一认定的结论。

事故责任认定书能作为控罪证据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关文章
  • 事故场痕迹物证的保护方法
    (1)、利用标识的方法加以保护在发现有痕迹物证处用粉笔等物圈划出来,以免痕迹物证被人为破坏。(2)、利用记录的方法加以保护如在保护过程中必须移动现场物品时,可将移动前现场的状况详细记录下来(注意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现场)。(3)、利用遮盖的方法加以保护因气候因素影响可能使痕迹、物证受到破坏时,可以用脸盆、塑料薄膜等洁净的遮盖物将其盖住,但忌用带有浓烈气味的器皿物品遮盖。相关知识:室内现场保护方法(1)、封锁现场的出人口和通道。封锁出入口,重点是现场中心所在的出人口;在门口、窗口和重要通道布置专人看守,如是双向通道须全部封锁,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2)、封锁现场周围地带。在现场周围划出一定的警戒范围,布置警戒,禁止围观人员靠近现场,以防破坏现场外围的犯罪痕迹物证。(3)、在实施封闭措施时,不能随便移动门窗,并要特别注意门窗、门锁、窗户插销上的痕迹是否遭到破坏。(4)、要求事主、目击证人
    2023-06-05
    121人看过
  • 认定医疗事故证据提供些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后受害当事人如何积极主动的要求医院赔偿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纠纷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分配原则。但是对于医疗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数额的计算仍然是要由受害人自己承担举证责任的。因此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受害当事人应该积极主动的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以免灭失,一般来说可以收集到的证据包括,病历、检验单、处方及药品、输血输液剩余液、手术切除组织等一切可以证明医疗过程真实情况的材料。1、患者病历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2023-04-10
    1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对车辆进行鉴定检验的情况
    该段内容描述了哪些情况下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这些情况包括: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涉嫌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超载;具有被盗抢嫌疑;属于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以下情况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涉嫌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3、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6、属于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交 通 事 故 车 辆 检 验 范 围 有 哪 些 ?根据《道
    2023-09-11
    390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要提供证据吗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要提供证据。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
    2023-03-16
    28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费用是多少
    一、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费用是多少根据《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为1200元/件,车辆轮迹鉴定为850元/个,车辆痕迹鉴定为1000元/辆,机动车辆号码化学显现为380元/组,硬盘检验为20元/GB,CD及DVD光盘检测鉴定为200元/片,U盘及存储卡(含SIM卡)检测鉴定为300元/个,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1000元/件。《意见》指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以及根据诉讼需要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实行登记管理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司法鉴定收费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司法鉴定工作的成本、难易程度以及委托人或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与委托人或当事人协商确定。对个别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在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收费标准可适当上浮,上浮比例不超过20%。二、什么
    2023-05-24
    108人看过
  • 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一、未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车辆出事故谁的责任(案例分析)由于被告何某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违章行驶与原告曾某无证行车造成车祸,近日,汝城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何某赔偿给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医药费等经济损失152303.08元。被告中交四局将部分工程发包给被告**国合公司,被告何某承揽了该公司建设工程中的土方运输工作,2010年7月31日14时许,被告何某驾驶赣G21050(该车未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定期进行安全检验)返回施工工地,沿S324线行驶至汝城县益将乡腊岭村张家组门口路段时,与原告曾某无证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曾某受伤。原告先后在广东省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208天,出院后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原告曾某花费医药费148351.43元,鉴定费700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何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曾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法院认为,被告**国合公司与被告何某形
    2023-04-05
    3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书意见书
    一、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书意见书司法鉴定流程也就是司法鉴定程序,是指按照司法鉴定活动的客观规律所制定的司法鉴定的具体步骤。司法鉴定程序的制定在于保证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司法鉴定活动所涉及的相关人员的人格尊严,实现司法鉴定的公正、效率目标。鉴定程序首先要有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其次需要有委托鉴定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以委托公安机关指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
    2023-06-08
    391人看过
  • 事故车辆痕迹鉴定到哪里去
    一、事故车辆痕迹鉴定到哪里去事故车辆痕迹鉴定通常由专业的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1.这些机构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先进的鉴定设备,能够准确地对车辆痕迹进行检验和分析。2.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这些机构进行车辆痕迹鉴定,以确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和责任划分。二、车辆痕迹鉴定的作用是什么车辆痕迹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1.通过车辆痕迹的鉴定,可以分析判断车辆的来去方向和路线,为侦查工作提供线索和方向。2.车辆痕迹鉴定有助于推断车辆的种类,缩小侦查范围,提高侦查效率。3.通过对嫌疑车辆的检验鉴定,可以确定现场车辆痕迹是否由嫌疑车辆所留,为查明事实、追究责任提供科学依据。三、如何依据痕迹鉴定推断事故情况依据车辆痕迹鉴定推断事故情况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1.鉴定人员会根据车辆痕迹的特征,如轮胎痕迹、车体碰撞痕迹等,分析车辆的类型、行驶
    2024-08-07
    17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司法痕迹鉴定标准
    车辆痕迹鉴定是根据车辆的车体痕迹、车轮痕迹、车辆附属部件痕迹以及分离物痕迹所反映的特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认定或否定嫌疑车辆的过程。1、车辆痕迹鉴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足迹、工具及其它痕迹基本相同。首先确定种类特征是否相同,确定种类特征同一后,再根据痕迹反映的个别特征(如轮胎上的磨损、切口、孔洞、补丁等特征出现的部位、大小、形状及相互关系。)进行比较检验。如果个别特征总合反映一致,即可作出认定同一的结论。2、车辆痕迹除利用形象特征检验外,还应对车辆痕迹中发现的其它附着物、油漆等以及微量物质进行理化检验,确定这些物证与车辆的关系。3、车辆痕迹鉴定前,要注意了解嫌疑车辆在发案或肇事后,是否修理或更换过轮胎及其它部件。以防止鉴定结论的错误。一、交通事故的分类1、按后果分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
    2023-03-24
    326人看过
  • 事故车辆痕迹鉴定多久鉴定不出来
    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有权暂扣肇事车辆进行检验,但是不能滥用这种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
    2023-03-20
    100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的认定依据:责任事故的认定标准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罪行侵害的对象包括人身和财产;其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最后,犯罪主观方面存在过失。根据所提供的内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该罪行侵害的对象包括人身和财产;2.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存在过失。 素 材 中 提 到 了 一 般 主 体 是 否 可 以 构 成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34条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一般主体是指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只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不慎造成火灾等。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涉及到的伤亡事故和严
    2023-09-02
    322人看过
  • 事故检验鉴定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一、事故检验鉴定费用由谁承担责任事故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二、事故检验鉴定要多久出结果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一般30天就能出鉴定结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2023-10-27
    315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 主要证据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4、本罪在主观为过失。一、张家口气体中毒,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客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对象是人身和财产。客观方面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
    2023-03-12
    31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对疤痕的鉴定
    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受害人有工作的还可主张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面部有疤痕可主张适当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工伤皮外伤赔偿多少钱工伤皮外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生活中的护理费、交通费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职工如果受了皮外伤,所在单位应当负责,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如果受到的伤害经过司法鉴定之后不构成伤残,则只会赔偿医疗费、误停工留薪工资、交通费、护理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受到的伤害构成了伤残,则害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恤金,如果需要增加营养的还可以主张营养费。二、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有:1、不构成残疾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2、构成残疾的:可以主张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精神损害抚慰费;3、
    2023-04-07
    320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更多>

    • 交通事故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6
      目前,法律法规对事故车辆中哪些情形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哪些情形不需要做,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因公安部的规章仅仅是原则规定,执法实践中交警部门遇事故车辆一律做鉴定的一刀切的做法,有望在今后的细化立法中予以解决。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四条均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 表弟发生了交通事故,他进行了痕迹鉴定,哪些是痕迹鉴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02
      痕迹鉴定属于刑事技术鉴定,只能有具有专门技术的侦查人员来完成。痕迹鉴定是刑事侦查中常用的鉴定。 刑事诉讼中的痕迹是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物质环境的改变。 广义的痕迹,包括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可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所有物质。如留在犯罪现场的犯罪工具、衣物、毛发、血迹以及其他物质;与犯罪有联系的有机生命体,如受伤的人、犯罪行为致死的尸体,尸体所生的蛆虫;与犯罪有联系的客观现象,如颜色的变化、气味的变化、形态的
    •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是否包含痕迹鉴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26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理,不一定需要做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
    •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何认定举证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鉴于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处于弱势地位,相关法律、法规就明确有些证据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一方,具体详见以下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办案规则》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八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
    • 痕迹证据该怎么认定如何保护现场的痕迹物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7
      痕迹证据的认定根据凶器上血的性能、手印的性能、凶器的归属性能或者凶器在现场位置关系的性能等来具体认定,保护现场的痕迹物证的方法是:利用标识的方法加以保护;利用记录的方法加以保护;利用遮盖的方法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