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6:41:37 318 人看过

一、防城港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

《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三条三、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二、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二、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政策规划,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自治区、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防城港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受理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防城港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办理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

3、原许可事项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1份

4、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1份

5、自查报告1份

6、生产车间采用紫外线消毒的,提供检测报告。1份

7、涉及许可单元类别典型产品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1份

8、申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1份

9、签订的委托材料1份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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