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辖刑事案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1:06:20 350 人看过

一、法院管辖刑事案件有哪些

法院管辖刑事案件有:

级别管辖分为基层、中级、高级、最高级四类。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由于级别管辖只是解决了哪些案件归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的每一级都有许多人民法院组成,同一级的各个人民法院之间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仍然不明确。因此,只有规定了地域管辖,才能使各个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得到最终的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24条对地域管辖作了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怎么办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并且说明理由。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

三、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

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如下:

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4.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期限,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法院
    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需要延长的案件最长也不超过一个半月。刑事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上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例外情况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期限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依照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
    2022-07-18
    255人看过
  • 名誉权的案件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一、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
    2023-03-16
    24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下: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多长时间做出判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什么时候作出判决,要依据审理程序而定,如果是
    2023-06-03
    357人看过
  • 法院刑事移送有哪些管辖程序
    (一)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二)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三)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一、刑拘半个月检察院下批捕了会马上起诉吗检察院批捕后不会马上起诉的,公安机关会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23-06-28
    179人看过
  • 哪些法院可以管辖专利案件
    一、哪些法院可以管辖专利案件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专利侵权纠纷发生后,管理专利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在对纠纷进行处理时,可应当事人的请求,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了中院可以审理专利案件外,知识产权法院以及最高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都有专利案件的管辖权。二、专利合同有哪些分类专利权利转让类合同又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受让方的需要,与受让方达成的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协议,合同的中心内容就是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包括单位向职工和其他个人转让、职工和其他个人向单位转让、单位向单位转让以及个人向个人转让、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转让等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
    2022-03-02
    231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案件法院指定管辖?
    【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规定。【本条释义】根据本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即上级人民法院在案件管辖不明的情况下,有权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其中上级人民法院主要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该案件的管辖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对该案件应由谁管辖存在争议。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上下级人民法院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本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是一种法律上的授权。同时,本条也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即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某一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后,可以指令已受理该案的法
    2023-06-11
    497人看过
  • 法院刑事案件管辖权最新规定
    一、法院刑事案件管辖权最新规定我国刑事案件职能管辖权根据案件性质不同由不同机关负责侦查、立案: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等,对于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立案处理。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基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
    2023-04-22
    109人看过
  •  辽宁中院有哪些案件管辖权?
    中级法院职责和范围详细描述。上级为高院。审理案件包括审一审、审二审及审抗诉案件。管辖:1、危害国家安全及恐怖活动案件;2、无期徒刑、死刑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系统的一个级别,其直接的上级是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辽 宁 法 院 可 审 理 哪 些 案 件 ?辽宁法院作为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审理各种案件。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辽宁法院可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包括:1. 危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案件,如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主义案件等;2. 重大的涉外案件,如涉
    2023-09-14
    150人看过
  • 海事案件和海事法院管辖
    一、海事案件的概念及特征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统称海事案件。关于海事案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海事案件,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简称海事案件),泛指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发生的,涉及船舶的,或者在航运、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非合同关系的人身、财产权益损害所提起的民事诉讼;海商合同纠纷案件(简称海商案件),泛指基于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及其港口进行民商事活动的协议发生争议所提起的诉讼;其他海事纠纷案件,泛指法律规定由海事法院受理的,不能归类或简单归类于海事侵权纠纷或者海商合同纠纷的案件,其中包括了海事保全案件,海事特别程序案件等;海事执行案件,泛指申请执行海事裁判文书、海事仲裁裁决书、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狭义的海事案件,单指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就海事法院受案范围的角度,海事案件应作广义理解。海事案件的特征,海事案件除海事行政案件和海事执行案件
    2023-06-08
    52人看过
  • 哪些公安机关有权管辖刑事案件?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案件有哪些1,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自诉案件等以外,其它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
    2023-07-30
    282人看过
  • 烟台的海事案件哪个法院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山东烟台产生海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青岛海事法院管辖山东发生的海事案件。一、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一在以下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1.在广州市设立广州海事法院;2.在上海市设立上海海事法院;3.在青岛市设立青岛海事法院;4.在天津市设立天津海事法院;5.在大连市设立大连海事法院;四各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分别为:1.广州海事法院管辖下列区域内发生的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西自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北仑河口(东兴)、东至广东省与福建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和珠江口至广州港一段水域,其中包括南海、海南岛、南澳岛、南海诸岛(东沙、西沙、中沙、南沙、黄岩岛等岛屿)和防城、北海、海口、三亚、八所、湛江、黄埔、广州、蛇口、汕头等主要港口。2.上海海事法院管辖下列区域内发生的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南自福建省与广东省交界处、北至江苏省与山东省交
    2023-06-22
    412人看过
  •  民事案件管辖类别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民事诉讼的管辖种类和流程。管辖种类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裁定管辖。流程包括原告起诉、法院受理、被告提交答辩状、决定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判决宣告。民事诉讼的管辖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依据法律规定而确定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2.人民法院根据职权所作的裁定确定的管辖,即裁定管辖。具体有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民事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
    2023-09-08
    198人看过
  • 诽谤罪是自诉案件管辖法院有哪些
    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后移送审判机关,审判机关叫受理,不叫立案;自诉案件由审判机关直接受理。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所以直接由犯罪地的审判机关来受理,当然证据不足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一、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2023-06-28
    54人看过
  • 专利纠纷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一、专利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
    2023-06-23
    4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有哪些涉及刑事案件的管辖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法院进行管辖,但也有如下的特殊情况: 一、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这其中涉及地域管辖的包括: 1、对于我国缔约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所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管辖法院是指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管辖法院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 工伤案件有哪些管辖法院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1
      1、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
    • 刑事案件二审法院移送管辖权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6
      《解释》第15条第3款规定,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 中院刑事案件一审管辖权适用哪些案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5
      刑事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一审工作的案件包括,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当前的犯罪行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属于恐怖活动犯罪,一般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如果是公诉案件,检察院会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