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最新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8:10:55 317 人看过

一、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最新规定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最新规定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3.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4.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5.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可以反悔吗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可以反悔。办理认罪认罚的案件必须要确保他的认罪认罚是自愿的。对侦查过程中是否自愿认罪,他的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有没有刑讯逼供这类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必须加强法律监督,作为重点的审查内容。

同样,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在法庭上仍然是要向被告人告知诉讼权利,明确他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同时重点审查他认罪的自愿性和认罪过程的合法性。如果在侦查过程中通过刑讯逼供这类的手段造成认罪的,一是要纠正违法行为,同时认罪的供述是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证据使用的。

三、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有如下:

1.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为无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2.未成年人犯罪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不同意见的;

3.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9日 1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认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第一,认罪时间必须在当庭,即一审庭审阶段。第二,认罪必须处于犯罪人的自愿,而且自愿认罪的态度还直接影响从宽幅度。第三,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达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第四,认罪针对是事实,而不是要求犯罪人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当庭自愿认罪指的是,犯罪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认定本情节时应当注意;对于未遂犯从轻和减轻规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法官在判案时要考虑:㈠实行终了的未遂的量刑要比未实行终了的未遂重,对其适用的从宽比例就小;㈡未遂行为距离犯罪的远近程度不同,反映了行为的不同危害程度,未遂行为距离犯罪完成越近的,选择未遂的调节比例越小,反之越大;㈢造成损害大的
    2023-03-31
    37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呢?
    犯罪嫌疑人的确认,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财产等权利是否受到限制或被剥夺,也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能否行使等问题。因此,规定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十分重要的。如前所述,由于英美法系国家及地区实行判例法制度,因此大多没有确认犯罪嫌疑人的专门程序。在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中,前苏联《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人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1.因有犯罪嫌疑而被拘留的人;2.在提出控诉以前已对他采取强制处分的人。认定某人为犯罪嫌疑人的文件是:笔录,或关于拘留的决定,或适用强制处分的决定。在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对原苏联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多次修订,但总体来说变化不大。《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第52条规定:“下列的人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1)因有犯罪嫌疑而被逮捕的人;(2)在提出控诉以前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如此看来,前苏联和俄罗斯的《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到了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但规定得很简略。我国1979年颁布的
    2023-03-17
    20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哪些情形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认罪认罚具结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己的过错行为签署的一种认定罪行的法律文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主动承担责任并坦白自己的罪行等,人民法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酌情作出从宽处理的判决。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
    2024-05-15
    7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上诉,检察院抗诉吗
    在刑事诉讼的被告人通过承认犯罪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罚来满意地解决案件的情况下,若该被告富有争议的提出认为所签署的认罪认罚协议严重违反了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自愿性的原则,以便启动上诉程序,那么检察机关通常不会提出抗诉申请。然而,当被告人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或者仅仅由于对已经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存在不满情绪而提出上诉的时候,检察机关可能会考虑对案件展开进一步审查,并提出抗诉请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24-05-06
    29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院要听取哪些人意见
    1、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1)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2)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3)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4)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九条一、认罪认罚制度的内容有哪些1、明确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坚持证据裁判、坚持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原则等。2、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认罪认罚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3、明确了“从宽”的把握。从宽处理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罚,也包括
    2023-02-26
    26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怎么办?
    1、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1)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2)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3)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4)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2、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有无因受到暴力、威胁、引诱而违背意愿认罪认罚;(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时的认知能力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3)犯罪嫌疑人是否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4)公安机关是否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听取意见;(5)起诉意见书中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6)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向被害
    2024-01-22
    42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是认定犯罪了吗?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不是认定犯罪,羁押又称拘押,是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对象是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犯。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管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管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一、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况是什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
    2023-04-01
    469人看过
  • 可以随便认定犯罪嫌疑人吗
    然而并非如此,对于因涉嫌犯罪而被提起刑事诉讼的人士,我们可将其定义为犯罪嫌疑人。在这一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应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依据国家法律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相关的诉讼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此特别提醒,未经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程序作出明确公正的判处,任何人均不应被随意判定为罪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2024-05-15
    29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如何认定为主犯从犯
    根据提供的素材,可以认定为主犯的犯罪分子需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可以分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和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有以下三种情况的犯罪分子,如果满足以下任意一种,就可以认定为主犯: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
    2023-10-01
    36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持枪伤人怎么认定?
    一、犯罪嫌疑人持枪伤人怎么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其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伤害他人的行为。”从这一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持枪抢劫除了直接使用枪支作为抢劫的暴力或胁迫手段外,还包括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以此作为威胁被害人手段的情形。关键问题在于是否包括玩具手枪等假枪的情形。上述司法解释指出:“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因此,随身携带玩具手枪等假枪,虽然可能和真枪一样对被害人起到精神强制作用,但是毕竟事实上不可能损害他人健康或生命,即并无现实的危害性,不适用该加重构成的规定。行为人使用自行改造、制造的土枪,能否包括在内?这尚需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所持的枪支能否发射金属弹
    2023-04-13
    175人看过
  • 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怎么做
    一、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怎么做1、人民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七条二、刑事被告人认罪程序1、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2、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4、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
    2023-04-21
    42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需要签署认罚具结书吗?
    1、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不一定需要签署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3)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3、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
    2024-01-11
    11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是自首还是认罪?
    揭发同案犯是否算立功要看具体情况。检举揭发同案犯所犯的与本人为同一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立功。检举揭发同案犯另犯罪行的,可以认定为立功。如果是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以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既不成立自首也不成立立功。自首与立功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认定自首和立功,对具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刑罚,现就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
    2023-07-18
    414人看过
  •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怎样签署具结书
    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怎样签署具结书1、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应当在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不需要签署具结书。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十八条二、未成年犯罪如何提出档案封存(一)《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二)制度的实施:1、法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作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对相关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告知当事人在入伍、就业、入学时,可以免除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的义务。2、而同样实施该制度的检察院、公安局在收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和封存决定之日起也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司法部门
    2023-04-20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能怎么认定犯罪嫌疑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24
      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基本概念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
    •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反悔可以提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3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反悔是可以的,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在法庭上仍然是要向被告人告知诉讼权利,明确他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同时重点审查他认罪的自愿性和认罪过程的合法性。一旦发现不是自愿的,是要纠正违法行为的。
    •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可以减轻刑事处罚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10
      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
    • 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可否定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般是无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
    • 犯罪嫌疑人及其罪责的认定和区分
      云南在线咨询 2025-01-31
      主犯与从犯的区分 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和从犯如何区分认定是一个重要问题。发起共同犯罪的意图即共同犯罪故意是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根本原因,对共同故意的决定性作用不言而喻。因此,发起共同犯罪的意图可以被视为共同犯罪的主犯。策划共同犯罪的行为包括选择犯罪目标、制定犯罪计划等,共同犯罪与单独犯罪一样,也有预谋与突发之分。有预谋的共同犯罪通常更易达到既遂,因为共同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策划行为避免了共同犯罪人的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