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
(1)如果委托的事务是合法的,受托人未按约定完成委托事务,构成合同违约,应当退还协调费用,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同,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委托的事务是违法的,委托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退还协调费的主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委托人和受托人不能是同一个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事的人。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的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往往需要签订委托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委托事务预付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一般来说,委托人不能委托自己为自己办理事务,所以委托人和受托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二、无偿委托合同的赔偿损失责任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造成损失。
最后一种损害是受托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造成的,自然应当由受托人予以赔偿。前3种均是为委托人利益而造成的损害,涉及到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分情况认真研究。
第一种情况,实际上是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中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受托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于委托事务或者指示中有过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下的赔偿属于违约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即:损害是由谁的过错造成的,谁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错,就是指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
委托人的过错就是委托他人办理事务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包括委托人指示不当和对损害应当预见但因疏忽而没能预见。
受托人的过错就是违反了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应尽的义务,受托人越权而造成委托人损失是过错的一种表现形式。受托人的注意程度,一般认为因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而不同。受托人有报酬时,处理委托事务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无偿处理委托事务的,负有与处理自己事务同一的注意义务。也就是说在无偿委托的情况下,受托人对损失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时才负赔偿责任。而在有偿委托的情况下,受托人具有一般过失,就应当负赔偿责任。
-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是否可以要求退还钱款
172人看过
-
未完成任务公司能否拒付约定工资
198人看过
-
未完成委托事项可否要求退还已支付之款项?
374人看过
-
能否约定不能终止委托
246人看过
-
房屋过户能否委托代表完成?
273人看过
-
未用完的委托办事款项是否属于诈骗?
145人看过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 更多>
-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可以要求退还钱款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0在委托事项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退还钱款需要看委托合同当中的约定,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看是否退还钱款。根据法律,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据此,在委托合同中,办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应当由委托人支付,如果被告在收取了原告预付费用后,没有为完成委托事项进行支出,且被告在收条中已承诺未完成委托事项如数退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可以起诉。
-
受托人未完成委托事项需承担什么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XX受托人未完成委托人所委托代理的事项,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视具体的情形而定:XX1、如果受托人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原因导致未完成委托事项的,受托人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此时委托人还是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XX2、如果受托人是因为自身的行为过错而导致未完成委托事项的,那么受托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委托人相应的费用,同时如果因此而对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赔偿相应损失。XX根据《合
-
完成合同能否违约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3合同履行完毕的,一般不会再出现违约的情况。但是如果合同具有后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履行,否则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贷款未还完是否能协议离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51、可以离婚。因为只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劳务合同未完成到时间是否定成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且根据《劳动法》规定,给职工进行职业培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能向职工收取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