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在组织管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公司支出(包括企业的工资、修理费、材料消耗和低值易耗品)(行政部员工)企业董事会、行政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由企业统一负担的自然减员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工会费、失业保险费等,劳动保险费、董事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费、研究开发费、排污费、盘亏或盘盈(不含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盘亏)、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会计和税法确认其在当期计入当期损益。但由于财务会计与国税的原则和服务对象不同,双方在管理费用的实际处理上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本期应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本期及以后期间应负担的各项费用,作为递延费用分期计入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的所得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入性支出在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分期扣除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在当期直接扣除。企业的非应税所得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相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额。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不得重复扣除。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税法强调真实性原则,不允许扣除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而在会计核算中,按照谨慎性原则,允许将部分尚未实际发生的资产减值计入当期损益;税法强调相关性原则,与收益无关的费用不予扣除,会计核算不强调相关性原则,与所得无关的费用,也应当计入当期所得;税法强调,将非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相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额。但是,在会计处理上没有规定将非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和摊销不计入当期损益。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会计软件,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应当缴纳的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税收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可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对管理费用有明确规定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对管理费用没有明确规定的,纳税人应当遵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纳税人在管理费用的具体项目上需要注意的是,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调整了招待费;是否擅自扩大了技术开发费用的范围,是否享受了税收优惠;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是否违反规定税前扣除。
如a企业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200万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5‰。200×60%=120万元大于2万×5‰=100万元,税前只能扣除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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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管理费用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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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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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问题时,应该注意什么?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8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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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31、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应记录肇事车辆和人员的特征,第一时间选择报案,由交警部门现场进行处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的,不要轻易离开事故现场,要及时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保留现场证据,及时记录身体和财产损失情况。 2、事故发生后受害方要选择在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由专业的医疗机构对自己的伤情进行判断,而非通过自己的感觉来判断伤情,这样不仅及时得到救治,而且有利于事后提出赔偿请求。 3、发生交通事故后,侵权一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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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分手费纠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9①从分手费的特点和支付方式来看,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支付分手费的行为应为重要的法律行为,即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支付分手费必须以书面形式支付,而不是口头形式支付,否则不能受法律保护。所以,当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和婚姻关系时,双方口头约定或一方口头承诺支付的分手费,以后发生纠纷时不能得到司法救济。当然,如果当事人能够按照口头协议或口头承诺支付分手费,那就另当别论了。②以借据、借据、协议等书面形式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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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在办理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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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工伤保险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9办理工伤保险要注意哪些问题: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