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受版权保护的产品是侵权行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54:10 268 人看过

1、销售受著作权保护的产品是侵权吗?销售受著作权保护的产品必须经著作权人授权,未经授权销售著作权作品是侵犯他人著作权,可见,商标侵权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有三种:一是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二是被侵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三是,法定赔偿(1)通过取得侵权人的财务记录,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但在实践中几乎不可能取得侵权人真实的财务记录。另外,侵权人很可能没有实际利润,比如侵权行为一开始就被发现了,所有的商品都还没有售出,或者销售量很小,还不足以支付前期的包装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得,可以乘以商标销售额计算以货物所在单位的利益侵害货物的;不能确定商品单位利润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p>(二)被侵权人因侵权遭受的损失《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可以按照侵权造成的商品销售额减少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额乘以注册商标单位利润的乘积计算。”事实上,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销量下降是侵权造成的。销售量下降的原因不计其数。每一种产品都有它的生命周期,在它的生命周期结束时,它必然会衰退。如果在品牌的旺盛生命力中销量不可能下降,如何计算《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充分考虑了这些因素。如果无法计算被侵权人的销售额,赔偿金额可以以侵权人侵权产品的销售额乘以本单位利润计算。(3)《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难以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法定赔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只有在前两种方法不能计算时才适用。法定赔偿金由50万元以下的法官自由裁量,50万元以下的法官说了算。《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限和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的使用权和商标的使用权等因素,商标许可费的数额、商标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以及制止侵权的范围和合理费用应当综合确定。”实践中,有的法院直接按许可费计算侵权赔偿金,按许可费计算赔偿金。赔偿金额可能在50万元以上

综上所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销售著作权产品属于侵权行为,赔偿依据是侵权人取得的收入或者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或者法定赔偿,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赔偿,同时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

商标侵权赔偿金额的标准是多少

商标侵权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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