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商业贿赂有哪些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0:05:57 136 人看过

一、交易第三方构成商业贿赂行为是否要考虑对交易的影响程度

例如,商场的推销员、饭店的酒水推销员、房产公司的促销人员对购买者的购买意愿是否有影响?有多大的影响?是否能对交易的达成起到决定性作用?笔者认为,上述人员对交易仅仅起到微弱影响,甚至只是推荐、介绍产品的作用,其行为只是引起消费者的关注,消费者依然具有主动权、独立的判断能力和最终选择权。与此相反,如医生、教师、领导等,利用职务之便影响交易的一方或双方,能对交易双方交易的达成起到决定性影响,同时从交易双方或一方获取不当利益。

如果交易第三方对交易双方的影响能够决定交易双方交易的达成,即具有决定性影响,则构成商业贿赂。所谓决定性影响,是指交易第三方能够直接决定对交易任意一方的选择权或是交易任意一方必须依赖于交易第三方的意愿进行交易,或者能够直接决定双方交易的达成。

二、不明示入账、不入账、不入法定账是否构成商业贿赂以及销售返利、促销与商业贿赂的关系

笔者认为,判断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回扣与折扣、商业促销、让利的区别。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回扣一定是账外暗中,但是账外暗中不一定是回扣。账外暗中只是回扣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回扣只是账外暗中的形式之一而不是唯一。现在,对于此类问题是否构成商业贿赂的主流意见,更多体现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收买对方的主观意图。

销售返利等商业促销行为的表现,往往在交易达成的事前和事后,按照双方合同等约定的内容给付一定的价款,以刺激对方销售产品,如果没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没有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不宜按照商业贿赂定性。但如果企业管理人员将返利据为己有,则可能构成个人的贪污行为。综上笔者认为,账外暗中是不是回扣一定要按照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通过现象看本质,不能简单把账外暗中等同于回扣。

三、以给付钱物等方式串通拍卖是否属于商业贿赂

笔者认为,此类问题本质上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拍卖法》《招标投标法》等特别法的关系问题。在查办类似案件时,应仔细分析行为的违法主体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范围、违法行为的本质破坏何种市场关系以及该市场关系是否有特别法规制。通过给付钱物达成串通拍卖的目的,是一起典型的串通拍卖的案件,以商业贿赂定性处罚,不失为一种权益之计。但笔者认为不宜倡导、鼓励在串通拍卖的行为中抽其一段以商业贿赂进行查处,这样不能完整地反映整件案件的事实面貌,也不符合法律精神。

四、向医院赠送大型医疗设备是否构成商业贿赂以及借此捆绑销售仪器、试纸、试剂是否构成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商业贿赂中行贿者的动机是谋取商业利益,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它又是一种腐败行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表现在:

1.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它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

2.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加重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

3.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

4.通过商业贿赂,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消费者深受其害。

5.妨碍了质量、价格、技术、服务等效能竞争手段作用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失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以实现其本有的价值。

6.行贿的经营者作假账虚报成本,接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不入账或隐瞒收入,前者抵税,后者不纳税,造成国家和地方税收大量流失。

7.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贿赂,其后为保官或晋升行贿,严重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

8.受贿者暗中出卖本单位利益,造成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困难,严重破坏了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9.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影响国际评估机构对我国腐败程度的印象。

10.商业贿赂加大贫富差距,一部分人一夜暴富,更多的人却因在市场竞争中受到不公正的排挤而收入减少,从而使得贫困人口增多。

11.商业贿赂滋生洗钱和有组织犯罪,其引起的社会不满情绪又会加剧社会冲突,造成一系列的社会动荡和犯罪率上升。商业贿赂泛滥将使国家陷于犯罪率不断攀升的恶性循环。

12.妨碍政府职能的转变,商业贿赂导致的竞争不公、市场混乱和违法犯罪使得政府监管力不从心,政府部门不得不强化对市场的干预,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转变职能的目标难以实现。

13.商业贿赂导致政府公共开支的效益被削弱,或者大打折扣。

14.商业贿赂盛行所导致的官商勾结和结党营私妨碍了法律政令的事实,诱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剧社会矛盾,妨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商业贿赂对市场经济和国家廉政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绝非经济发展的润滑剂。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商业贿赂将使市场经济陷于毁灭,使社会道德腐化堕落,使社会发展落入迷途,根治商业贿赂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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